香港金融市場

香港金融市場

香港金融市場(Hong Kong financial market),是國際金融市場之一。香港於1842年(清道光二十二年)經鴉片戰爭被英國侵佔后,逐步變成一個轉口貿易港,英國資本和當地的金融活動也逐步發展。 1845年英國在香港開設了第一家銀行——金寶銀行(又名東方銀行)。1857年英商的有利銀行在香港開設了分行。英國的渣打銀行(又稱麥加利銀行)於1853年就取得了在香港的鈔票發行權,並於1859年在香港設立了分行。1865年由英國、美國、德國、丹麥及猶太人創辦了滙豐銀行。1891年香港成立了證券交易所。

香港的金融機構


1984年底,有銀行140家,銀行的分支機構1407家,外國銀行代表辦事處122家,財務公司343家,證券交易所4家。經營黃金交易的有傳統的金銀貿易場、以倫敦方式經營的黃金市場和黃金商品期貨市場。此外,還有保險公司、基金公司、信託公司、租賃公司、諮詢公司以及數以千計的外匯經紀商、國際黃金商、證券商、投資顧問、經紀人等。香港的金融機構外資佔大多數,在140家銀行中,外資銀行佔101家,外資銀行中又以美國為最多,其次是日本、英國、德國和法國。1981年開始,香港當局進一步加強對金融業的管理,並對金融體制進行改革,確立三級金融制,即持牌銀行、持牌財務公司和註冊財務公司。持牌銀行最低實收資本為1億港元,可經營一切銀行業務,接受任何存款;持牌財務公司最低實收資本為7500萬港元,只能接受存期不足3個月、金額超過50萬港元的存款;註冊財務公司最低實收資本為1000萬港元,只能接受3個月以上超過5萬港元的存款。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香港的金融業的發展進入了一個新階段。50~60年代香港已成為地區性的金融市場和金融中心。70年代以後,各項金融業務規模不斷擴大,並日益走向國際化;金融市場交易活躍,數額猛增。在十多年中,香港發展成為國際性金融市場。在香港經濟中,金融業成了主要支柱之一。

香港金融市場的種類


香港金融市場按其業務性質,可分為香港短期資金市場、香港長期資金市場、香港外匯市場香港黃金市場

香港短期資金市場

包括銀行和財務公司的存放款業務。70年代以來,短期資金市場的特點是海外業務量不斷增大,與海外同業之間的資金調撥數量也大幅度增長。香港同海外資金的流動趨勢是進大於出。

香港長期資金市場

包括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和銀團貸款。 ①股票市場。從1891年成立第一家證券交易所算起,已有90多年歷史。1969~1972年又相繼成立3家證券交易所,使香港成為東南亞地區的主要股票市場之一。②債券市場。是70年代發展起來的。70年代以前只發行過國泰股份和香港政府的兩種債券。1974年以前共發行5宗債券,從1975年開始活躍,到1980年增至40宗,總發行量達85億港元。這些債券以當地英資企業發行為主。大多數為美元債券。③銀團貸款。自1976年開始活躍,成為遠東地區銀團貸款的主要中心。

香港外匯市場

香港早期的外匯市場,主要業務是港元兌英鎊。1973年香港取消外匯管制和1974年港元浮動以後,外匯市場迅速發展。港元兌美元和美元兌其他貨幣都可以自由成交。

香港黃金市場

自1910年設立金銀貿易場以後,已有70多年歷史。1974年解除黃金進出口管制以後,大量國際金商進入市場,因而迅速發展,與倫敦黃金市場、蘇黎世黃金市場、紐約黃金市場構成世界四大金市。香港黃金市場可以分為3個部分:①傳統的金銀貿易場。②以倫敦方式經營的黃金市場。③黃金期貨市場。

香港金融業發展的條件


香港因具備下列條件,使金融業得以發展:
①政治環境安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採取了有利於香港安定繁榮的政策。
②地理位置優越。香港是世界各地開展對東亞和大洋洲經濟、貿易活動的重要樞紐,特別是進入中國的主要門戶。香港的地理位置還具有時差方面的優越性,紐約市場收市后,香港開市;香港收市,倫敦及歐洲市場開市。它正好填補了一天中歐洲和美洲的空白,是國際金融業務每天24小時連續運轉的一個重要接力站。
③香港自身和亞洲地區的經濟發展。香港的金融業是伴隨著香港自身和亞洲地區各國的經濟發展而發展起來的。
④香港的自由港地位及其鼓勵性政策。香港一直保持著自由港的地位。70年代中,有計劃地對外國銀行的開放,招引了大批外資銀行到港開設分行,並促使其他金融機構擴大了金融業務;1982年初又取消了外幣存款15%的利息稅,增強了吸存亞洲美元的能力;港元存款利息稅也由15%降低到10%,1983年10月,港元存款10%的利息稅也完全取消了。
市場違規手法層出不窮 香港金融市場監管直面國際 香港連續17年獲美國傳統基金會評為最自由的經濟體,一直以來香港特區政府恪守盡量不干預金融市場運作的原則,為市場參與者提供了一個高效及自由的金融生態環境。但金融市場日新月異的變化,以及全球金融市場連鎖效應程度提高,香港金融監管制度需要未雨綢繆。
監管及打擊洗錢獲肯定
據《香港商報》報道,作為香港金融市場最重要的一環,銀行業高度發達是香港之所以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重要原因。實際上,目前香港金融市場多數的交易都需要通過銀行來完成。談到香港銀行的透明度,長期研究國際金融法律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曙光在接受本報訪問時稱,包括銀行業在內的香港金融市場在透明度方面做得很好,“特別在香港在銀行監管及打擊洗錢犯罪等方面。”李曙光又說,香港近年亦不斷吸收國外經驗,例如在08年金融危機后,積極吸收美國《個人消費者金融保護署法案》的經驗。
曾任職國內外多家銀行的資深銀行家、中銀國際董事總經理黃劍雄亦對本報說,香港銀行的透明度高,市場擁有一系列的監管機制,而銀行本身亦有內部管控體系,舉例說,中銀香港每天會有專職人員對每一單交易進行審核監管,可以說香港銀行的透明度與世界同步。
不過,香港依舊需要警惕近年來頻發的國際金融違規事件可能帶來的外來金融風險。實際上,近期多家銀行被捲入英國巴克萊銀行涉嫌操縱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利率(LI-BOR)的醜聞,就給香港金融監管機構敲響警鐘。如何警惕國際最新金融違規事件,防止“百密一疏”,對於香港金融監管而言至關重要。
同業拆息醜聞敲響警鐘
“金融危機的大環境下,對於監管機構是一種考驗。”李曙光指出,過去金融領域的違規案件主要是個別行為,但近幾年此類案件卻表現為集體行為。他認為,環球金融危機令銀行經營壓力陡增,促使機構冒著道德風險及侵犯法律底線而尋求利益;同時,金融違規及犯罪的手法不斷變化。他指稱,包括香港在內的相關監管制度發展並沒有跟上在金融市場及犯罪手法變化的步伐,直言“某種程度上這就是監管上的放鬆”。
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及人民幣離岸中心,李曙光續稱,香港市場勢必面臨更多來自世界投資者的參與,令監管難度提高,因此香港監管機構需要適時主動檢討監管制度,順應金融市場的快速變化,既要保護市場自由,也要管控風險,並加強與內地監管機構的機制合作及制度互補。
監管與業界須有效溝通
李曙光說:“總而言之,金融市場的行為不能逾越法律法規,企業的商業行為不能夠侵犯公眾利益,企業需要做到自律,同時防範道德風險,這是常識。”
黃劍雄亦認同本港金融監管仍有不足地方,監管機構需要與業界建立更加長效的溝通機制,“金融市場瞬息萬變,產品複雜,監管機構需要不斷追蹤市場風險。”他強調,監管機構不能只問“為什麼”,也要知道“怎樣做”,即需要及時了解市場產品以及了解新事物可能帶來的風險,就像歐債危機問題,監管機構需要對市場全部歐元相關產品進行緊密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