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

佛山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

(五)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及相關的協調工作。 (六)擬訂全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負責貫徹落實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承擔協調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治理工作。 (十)制定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機構簡介


佛山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是佛山市政府重要的組成機構之一,下設辦公室、政策法規處、發展規劃與信息處、宣傳教育處、組織人事處。
根據《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政府關於印發〈佛山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佛山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穗文〔2009〕11號),設立佛山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簡稱市人口計生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地址:大福路14號市機關大院10號樓4樓 郵編:528000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發展和計劃生育重大問題的研究,加強人口規劃和信息化建設,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三)加強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四)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穩定低生育水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規範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擬定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實施意見。
(二)加強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劃生育重大問題的研究,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三)根據省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會同有關部門編製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劃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四)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群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劃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管理措施。
(五)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及相關的協調工作。
(六)擬訂全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負責貫徹落實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承擔協調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治理工作。
(七)檢查和指導計劃生育服務網路的管理和建設;圍繞計劃生育的生殖健康服務規劃與規範,促進生殖健康,提高人口素質,協調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的數量,執行國家、省有關避孕藥具管理的規定,指導和監督計劃生育葯具的使用與發放。
(八)依法管理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制訂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規劃,組織實施國家、部委級和省級的計生科研課題。
(九)監測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發展動態,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工作,提出人口和計劃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十)制定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十一)協同有關部門編製省、市財政撥付的計劃生育經費支出預、決算;管理、監督社會撫養費的使用;定期審計各項經費的使用。
(十二)指導人口和計劃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人口和計劃生育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重要決定落實情況的督查督辦;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信息、安全、保密、財務和行政管理等工作;擬定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勞動工資、黨群、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製省撥付的人口和計劃生育經費預、決算及計劃生育葯具經費分配計劃;指導、監督人口和計劃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及省下撥專項經費的管理使用,推動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經費投入機制。
(二)政策法規科(掛審批服務科牌子)
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法規解釋及實施意見的起草工作;督促檢查貫徹執行有關政策法規的情況,協同有關部門查處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重大案件;受理群眾來信來訪;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對市直計劃生育綜合治理職能部門的協調、檢查、年度考核工作;推動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協調各業務科室做好行政審批工作。
(三)發展規劃與信息科(掛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辦公室牌子)
協同有關部門編製全市人口計劃;分析人口發展動態,研究提出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問題的建議;承擔人口和計劃生育的統計與信息工作,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參與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人口變動抽樣調查;擬訂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規範,組織實施經常性檢查及年終考核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
(四)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科
負責擬訂全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流動人口計生管理的制度和規範;建立健全以居住地管理為主的流動人口計生管理機制;指導和協調各區流動人口計生管理和服務等工作。
(五)宣傳教育科
擬訂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協調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範對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品的管理;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綜合治理工作。
(六)科學技術服務科
組織實施計劃生育科學研究計劃,指導技術服務網路建設;指導各區實施生殖健康服務規劃與規範,促進生殖健康發展;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做好優生優育服務工作;指導、檢查、督促節育手術併發症的預防、鑒定和治療;研究和依法規範計劃生育葯具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計劃生育葯具的使用與發放;推動完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制。

人員編製


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行政編製19名(含派駐紀檢組、監察室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6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後勤服務人員數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