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瑾

清代倉場總督

歐陽瑾(1706~1780)號予石,江西分宜松山防里人。少聰穎,出語驚人。清雍正十年(1732)鄉試第二,次年中進士,任兵部主事,時年26歲。以後40餘年,一直在外做官,歷任兵、刑、工、吏各部主事、郎中,太僕事、大理寺少卿,奉天府尹,順天府尹,戶部侍郎(正二品),倉場總督等職。辦事認真周密,清正廉潔,政績卓著,著名史學家章學誠曾為之立傳,稱“中朝人士,莫不仰其清風”。

軼事典故


歐陽瑾常年監督工程,經理錢財,從未為錢財所動。監督大通橋運務時,有駁船數十艘,每年可領修造費一次。一日,水役吏送來白銀5000兩,說是戶部領來的排船費,可自行使用。歐陽瑾立即追問:“官物奈何不入官庫?”水吏說:“向例不入庫,存官署使用,便內有官時二成,雜費一成。”瑾嚴詞拒絕,勒令入庫。
與東北最高學府萃升書院
萃升書院始建於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由時任奉天府丞任奕瓕創建,院址設在奉天城天佑門內的府丞公署東面,最初只建廳堂三間,規模較小。乾隆初年,工部侍郞李永紹在德盛門(今大南門)學宮右面建立義學,不久改為瀋陽書院。
乾隆七年(1742年),奉天府尹霍備率領下屬勸募官紳捐獻,集資開基拓土,擴建瀋陽書院,增建學堂五間,宿舍及食堂二十一間。從此,瀋陽書院規模初備,名聲外揚。
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時任奉天府尹歐陽瑾取萃聚英才,升揚文化之意,題寫“萃升書院”四字楷書匾額,懸掛於書院的儀門之上。同時作跋於後,記述書院的發展歷程、取得的業績以及對後人的期許。從此,瀋陽書院正式命名為“萃升書院”。
歐陽瑾入兵部主管郵傳支使。其時,兵部剋扣下屬尚例款,減省開支,將其負擔轉嫁於民。他不肯附和,得罪上司,被罰降一級,免職留用一年。一年後復職,受命監修石道工程,計劃10餘萬金,逾年竣工,節約白銀2萬兩。瑾建議用此款再修園明園至西直門石道,一年竣工,朝廷欽定為一等。之後,又委派監理大通橋航運事務。由大通橋至東便門,設車戶陸運,官立車頭,官吏巧取豪奪,車頭重利盤剝,使車戶負債幾萬金。瑾立法拯救,一年而釋前債3000。

人物評價


歐陽瑾在刑部多年,閱各省案卷,洞悉其弊,予以糾正。駁正外省原擬罪名若干件,編成數卷,名為《欽恤成案》。刑部尚書倚之為左右手。
在吏部任職時,力主選拔人才,不為資歷所限。條陳科場弊端,建議減少考試場次及文章篇牘,以得真才,並查處“經頭”作弊行為,嚴格試場規則。乾隆十三年(1748),參加禮部校闈,發現郭章燾等人才,力主錄取第一,主考官不同意,歐陽瑾說“觀其文即知其人,不取第一,不如勿錄,以觀其後。”三年後仍名列榜首。他所提數名,后均考取進士,並“官郎署,有聲”。
乾隆三十八年(1773),升任順天府尹(京城重地的太守)。其時適調東三省兵征金川,陸續到京駐紮,歐陽瑾應付裕如,調理有度,深受乾隆皇帝青睞,不久即升戶部侍郎,倉場總督(正二品),工部尚書(從一品)。后告老致仕,從事著述,著有《三才本說》。年74歲,終於鄉。
乾隆四十一年(公元1776年),平定大小金川,欽遣歐陽瑾致祭,文曰:朕惟古帝王,德洽恩威,義嚴彰瘴,鋤好禁暴,昭命討之,無私輯遠,綏猷振耳,靈之有赫。茲以兩金川大功金蕆,逆黨咸俘。珍殄餘於番陬,戢武協求寧之志;緬豐功於前代,慶成覘耆定之庥。特遣專宮,肅將煙祀,惟冀鑒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