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求國
流求國
流求國,或稱“流求”,系中國唐代史家魏徵和令狐德等在《隋書·流求國》和《隋書·陳棱傳》中所提到的一個在東方海上的島國。根據該史料的記載,在公元7世紀初(大業年間),隋煬帝派遣二名武將,數次到達流求國,征討流求住民並把數千名不馴服的男女捕回中國。有學者相信這個流求國應該就是今天的台灣,但是也有學者認為應該是今天的琉球群島,此外也有學者認為當時隋代的琉球應該是泛指琉球群島、台灣等中國大陸東方海中的一連島嶼。
隋煬帝征討流求一事,詳見於《隋書》卷81〈東夷列傳〉46〈流求國傳〉、以及同書卷64〈列傳〉29〈陳棱傳〉。其大致經過如下:
大業元年,海師何蠻等,每春秋二時,天清風靜,東望依希,似有煙霧之氣,亦不知幾千里。三年二月,煬帝令羽騎尉朱寬入海求訪異俗,何蠻言之,遂與蠻俱往,因到流求國。言不相通,掠一人而返。明年,帝復令寬慰撫之,流求不從,寬取其布甲而還。時倭國使來朝,見之曰:“此夷邪久國人所用也。”帝遣武賁郎將陳棱、朝請大夫張鎮州率兵自義安浮海擊之。至高華嶼,又東行二日至鼊嶼,又一日便至流求。初,棱將南方諸國人軍,有崑崙人頗解其語,遣人慰諭之,流求不從,拒逆官軍。棱擊走之,進至其都,頻戰皆敗,焚其宮室,虜其男女數千人,載軍實而還。自爾遂絕。(〈流求國傳〉,引自楊麗祝 nd) 3
大業三年,陳棱[sic]4拜武賁郎將;后三歲5,與朝清大夫張鎮州發東陽兵萬餘人,自義安泛海,擊流求國,月余而至。流求人初見船艦,以為商旅,往往詣軍中貿易。(〈陳棱傳〉,引自中國台灣網 2001)
簡單來講,煬帝總共征討過流求三次。第一次是607年,因為語言不通,所以只“掠一人而返”。次年,再令朱寬第二次進擊,但也僅“寬取其布甲而還”。第三次則是在610年,由陳棱和張鎮州領軍,是一次相當大規模的軍事行動,“虜其男女數千人”而返。
《隋書》所記載的流求,其所指究竟為今天的台灣,或者是琉球,或者甚至是其他的地方,一直是台灣史學界長久以來爭論的問題。持不同意見的人,“聚訟紛紜,各持己見,至今仍時有爭論”(曹永和 1979,5)。史明(1980,26)總結中國台灣、中國大陸、日本、和西歐眾多學者對於流求的各種不同解釋,認為結果可以分為以下三種不同的說法:
(1). 流求是指今日的台灣;
(2). 流求是指今日的琉球群島;
(3). 當時所謂流求泛指琉球群島、台灣等中國大陸東方海中的一連串島嶼。
如果以第一說和第二說做比較的話,《隋書》上所記載之流求人的習俗,似乎是與台灣原住民的文化比較接近。“《隋書·流求國》關於台灣番族的人物、姓氏、政治組織、居處建築、戰陣攻斗、武器用具、男女服飾、性情相貌、風俗習慣、文化禮儀、賦稅刑罰、起居飲食、宴會歌舞、婚喪嫁娶、樹木鳥獸、墾殖農作、宗教信仰…能有長約千字的描寫敘述,均與實際的情況相附”(中國台灣網 2001)。
一直到宋代還被繼續使用,然後再到元代也仍然存在這個名稱,只是改寫為“琉求”或“琉求”(史明 1980,26-7)。然而,在中國史書的記載上,卻有相當多的著作不同意這種將“流求”視為是台灣的見解。其中有的認為隋代的這個“流求”是現在的琉球,並不是台灣,支持第一種說法的著作,以刊行於1737年的清朝官方史書《福建通志》(郝玉麟監修;謝道承等編纂)為代表(轉引自彭明敏、黃昭堂 1995,29-30)。
此外,也有更多的著作,雖然並未宣稱隋代的這個“流求”是現在的琉球,但是卻對“將隋代流求視為台灣”的這種見解,抱持著相當不以為然的態度。清代朱景英所著的《海東札記》(見朱景英 1958,1)、以及清代林豪所著的《澎湖廳志》(見林豪 1963 第一冊,53),都對這種見解提出相當程度的質疑。在陳衍(1856年-1938年)所著的《台灣通紀》中,他這樣描述:“隋大業中,虎賁將陳棱一至澎湖,東向望洋而返”(見陳衍 1961,51)。就這段文字來看,陳棱雖然抵達了澎湖,但是並未再繼續前進而立刻折返。也就是說,他根本未曾遠征過台灣。此外,清代的陸應陽於1686年所著的《廣興記》〈琉求傳〉中,也有以下這段文字。
中山王、山南王、山北王,漢魏以來不通中華。隋大業時,遣羽騎朱寬,訪求異俗,始至其國,言語不通,掠一人以還。歷唐宋共未朝貢。至明洪武初,三王皆遣使朝貢,后止。中山王來朝,而許王子及陪臣子來游大學,蓋山南山北二王相併。‥ ‥澎湖近福州郡界,天氣晴朗時,望之隱然在煙霧之中。(引自史明 1980,27)
陸應陽的這段話基本上語焉不詳,其所描述的有三個國王的這個“流求”,則顯然並不是現今的台灣。從以上的這些證據來看,我們可能很難有一個明確的結論,可以宣稱隋代的流求國到底指的是現今的那一個地方。彭明敏和黃昭堂(1995,29)認為,“以流求(琉求)指現在的琉球而非指台灣,是從明末開始的”。一直要到那個時期以後,中國大陸的漢人才對琉球群島和台灣的區別,有比較清楚的認識,也開始把現在的琉球稱為“大琉求”,而台灣北部則被叫做是“小琉求”(史明 1980,30)。因此,史明(1980,27-8)認為隋代的“流求”不能說只是指台灣島,而應該採取第三說,即認為“流求”乃是包括現今琉球群島和台灣兩地的總稱,比較恰當。
這種對“流求等同於台灣”之說法的質疑,也可以在不少當今學者的著作中找到,比如說幣原坦(1938)、郭弘斌(2003)、康才媛(2001)、賴福順(2000)、以及張士丞(1971)等。
註釋
即西元605年。
即西元607年。
楊麗祝該文收錄有完整的〈流求國傳〉,可以參考。
該引文將“陳棱”誤寫為“陳棱”。
即大業六年,西元610年。
在明治時代編入日本領土前,沖繩與中國之間存在著冊封關係。與此同時,又與薩摩藩是從屬關係。也就是說,沖繩當時處於“兩屬關係”的狀態。當時,沖繩毫無疑問是一個獨立的國家,擁有獨立的政治體制與經濟文化共同體。對日本來說,沖繩並非“固有領土”,而是一片“新領土”。
琉球王國與中國的朝貢關係建立於1372年。明太祖派遣使節楊載前往琉球,中山王決定入貢。兩國的冊封關係一直維持到了沖繩併入日本的1879年,前後長達500餘載。
在中國的朝貢國中,地位是有高低主次之分的。琉球的地位排在朝鮮之後,安南(越南)之前,實際的封貢(被封為朝貢國的次數)比朝鮮要多。具體來說,清朝曾8次派遣冊封使前往沖繩,後者也被中國稱為“守禮之國”,在眾多朝貢國中與中國構築了最為友好的關係。
從政治方面來看,一提到朝貢,人們就會想到各國與中國的上下關係。的確,中國派出的冊封使的使命就是表達“任命汝為琉球國王”之意,承認新國王的地位,也就是進行冊封。中國與琉球是君臣,而中國皇帝與琉球國王就像是父子或祖孫。這並不是支配與被支配的關係,而是一種較為溫和的從屬關係。
在中國的歷史文獻中,早在公元7世紀成書的《隋書·流求國傳》中,就記載有高華嶼(即釣魚島)。1221年南宋王象之所著《輿地紀勝》一書也提到釣魚台、赤嶼。從1372年(明太祖洪武五年)開始,明太祖便派楊載作為冊封使出使琉球。琉球的中山王也遣其弟隨楊載入明,朝貢受封。明帝賜閩人36姓善操舟者赴琉球,令往來朝貢。此後,歷代冊封使幾乎都留下關於釣魚島列島不屬於琉球而屬於中國的歷史記錄。對此,古代琉球人也是認同的。
一般認為,明朝最早記載中國人利用釣魚島赴琉球的文獻是1403年的《順風相送》一書。書中記載的名稱為“釣魚嶼”和“赤坎嶼”,即今天的釣魚島、赤尾嶼。這證明,釣魚島列島最遲是在1372年至1403年之間,即被中國赴琉球的冊封使船最先發現並作為海上航行的標誌予以利用的。這比日本人“發現”這些島嶼要早約500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