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使槎錄
台海使槎錄
《台海使槎錄》為清巡台御史黃叔璥所著,書始於1722年6月,北京黃叔璥抵台後經常巡行各地,考察攻守險隘、海道風信。全書凡8卷分三部份:《赤嵌筆談》(第一至第四卷)、《番俗六考》(第五至第七卷)、《番俗雜記》(第八卷)。其中番俗六考,詳細記錄台灣的山川地理、風土民俗。尤其對台灣少數民族的樣貌,更是觀察入微,因此,該書為近現代考證平埔族歷史之根基。
《台海使槎錄》是一部清代台灣史地風俗雜記,全書一共八卷,由清朝的黃叔璥編撰。
黃叔璥(生卒年不詳),字玉圃,晚號篤齋。大興(今北京》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進士。由太常博士遷戶部主事、吏部員外郎,擢湖廣道御史。康熙晚期,出任台灣巡使,在任期間重視考察當地民情,寫了一部《海疆十要》,闡有關治理台灣主張。雍正二年(1724年)回到北京。隨後因事被罷職。乾隆初年,又被起用為河南開歸道,調督糧道,在任賑撫災民,修治水利。後來又任江南常鎮道。在學術上,他以宋明理學為宗。著作有《中州金石考》、《南台舊聞》、《南征紀程》、《既倦錄》等。
《台海使槎錄》系作者在台灣期間搜采有關舊籍記載,參以親身
見聞撰成。凡采自他書者,皆註明出處,並頂格寫。自撰者低一格書。卷一至卷四為《赤嵌筆談》,雜記台灣地形、氣候、潮汐、水程、城堡、一般風土、地震災異及鄭成功抗清和朱一貴起義等事,資料多取自《台灣紀》、《讀史方輿紀要》、《蓉洲文稿》、《香祖筆記》、《稗海紀游》、《諸羅雜記》、《東寧政事》、《偽鄭逸事》、《平台紀略》等書。卷五至卷七為《番俗六考》,卷八為《番俗雜記》
記台灣民情風俗、物產,尤詳記土著少數民族習俗。
卷二除述當地武備軍事外,所記婚、歲時節令、服飾、貿易等習俗,均可見其與大陸文化習俗的深厚血緣關係。因當地居民多來自福建、江浙、兩廣,故其端午之食肉粽、斗龍舟,七月半之盂蘭會,中秋制月餅,重陽放紙鳶,皆與內地相近。其有關當時台灣與漳州、泉州、建寧、廈門、上海、寧波、山東等地的海船貿易情況及販運的各類商品名目,對研究清代沿海貿易也頗有參考價值。對於某些台灣風的來源,作者還作了一些提示性的考證。如當地有吹號角賣肉的習俗,書中引《廣東志》說:“順德之容奇桂州黃連村,吹)賣魚。其北水古粉龍渚馬齊村則吹角賣肉。相傳黃巢屯兵其地,軍中為市,以角聲號召。”從而指出了兩地風俗的關聯。同時,作者也批評了當地的一些陋習,如抽鴉片,說:“鴉片煙,用麻、葛,同鴉土切絲,於銅鐺內煮成。鴉片拌煙,另用竹筒,以棕絲,群聚吸之,索值數倍於常煙。專治此者名開鴉片館,吸一二次后,便刻不能離,暖氣直注丹田,可竟夜不眠。土人服此為導淫具,肢體萎縮,臟腑潰出,不殺身不止。”可見台灣在清代前期已頗受其害。卷三則主要記載了台灣的物產,包括農作物、特色土產、熱帶水果、奇花異木、草藥、海產、鳥獸魚蟲等。其中當地農業耕作收穫情況和甘蔗種植及製糖法,還可幫助我們了解當時台灣的經濟生產水平。
此書最為詳盡和有價值的是卷五至卷八有關台灣土著少數民族風俗的記載,特別是《番俗六考》。所謂“六考”,指對其處、飲食、衣飾、婚嫁、喪葬、器用六方面考察。據作者說:“余撮其大要,凡六,檄行南北兩令,於各社風俗歌謠,分類詳註。”敘述涉及北、南兩路十三個地區的一百五、六十個村社,材料豐富,從居室的建結構,到主食的品類和燒煮方法、釀酒、服的式樣顏色、婚嫁的習俗、器物的制使用等,無不羅列,且多生動而具體。如卷七記“南路鳳山番”人每酒酣興起,“而歌而舞,舞無錦繡被體,或著短衣,或袒胸背,跳躍盤旋,如兒戲狀。歌無常曲,就見在景作曼聲,一人歌,群拍手而和”。如卷五談土著人的織布方法也很具體。外,《番俗六考》中附錄的三十幾首“番歌”,也極有特色。這些歌詞,都據土著人音,用漢字音譯法寫下,下注漢文意譯,語言質樸,富有韻味,內容涉及生產、打獵、愛情、遊戲、送公文、頌豐年、勸誡、飲酒、納糧、娶妻、思念親人、歌頌祖先等,實究台灣少數民族風俗和民間歌謠的第一等素材。
早有乾隆間刻本。另有《畿輔叢書》本及1936年上海商務印書館《叢書集成初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