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佛郎案

金佛郎案

北洋政府時期重要金融事件之一稱金法郎案。因為一戰法國物價膨脹,使得佛郎貶值,其實際價值僅及其紙面含金量的1/3。為了確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1922年,法國提出將庚子賠款之未付部分退還中國,用於償還中法實業銀行基金,發展中法教育事業,代償中國政府應繳中法實業銀行未清股本,及清結中國政府欠中法實業銀行各款,但所有這些用款,均以金佛郎計算。

目錄

正文


簡介1921年,法帝國主義以中法合辦名義開設的“中法實業銀行”倒閉,翌年,法國政府與北洋軍閥政府秘密協議,發功以退還一部分庚子賠款恢復”中法實業銀行“為誘餌,要中國以金佛郎(即法郎,當時法郎紙幣貶值金法郎實際並不存在。)償付對法庚子賠款,使中國多付關銀六千二百餘萬兩。消息傳出,舉國反對。法政府又聯合比利時、義大利、西班牙要求四國庚子賠款都以金法郎計算,並串通英美等國,扣留關稅餘款,以壓迫中國政府。1924年4月,段祺瑞執政府屈服,與法國簽訂《中法協定》,接受了法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