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我論指的是毛澤東早期思想中的社會倫理主張,中國先秦諸子對“無我”和“為我”,“小我”和“大我”等人生態度和社會政治態度曾有過許多討論和論爭,較為突出的是楊墨之爭,楊朱主張“為我”,墨子主張“兼愛”,孟子則辟楊墨,主張“推已及人”並以人的機體各部分關係作比,強調“無以小寓大”意在犧牲“小我”。青華毛澤東受其師楊昌濟影響,主張“無我論”。
在《講常錄》中指出:“孟子日:體有貴賤,有小大、養其小者為小人,養其大者為大人,一個之我,小我也。宇宙之我,大我也。一個之我,肉體之我也。宇宙之我,精神之我也。”表現出混合
唯心論和
二元論的哲學傾向。反對以“現在為重”的“為我”贊成“人以未來為重”,主張犧牲“一身家的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