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禪
內禪
內禪(nèi shàn) 是古代東亞國家實行的一種君位傳承製度。在世襲制王朝下,君主將君位禪讓與其家族裡的人,稱“內禪”。因其是在本家族內進行,故得此名。
君主禪位后,一般在其稱號前加“上”或“太上”,以示更高的尊敬。在皇帝制的國家,稱“上皇”,“太上皇”或“太上皇帝”;在國王制的國家,則稱“上王”或“太上王”;在天皇制的國家,為“太上天皇”,不過有時與皇帝制的國家的情況相同。
在中國的先秦時代,君主在禪讓后並沒有專門的稱謂。趙武靈王退位后,自稱“主父”,但此稱呼並未流行開來。秦始皇統一中國后,追尊先父庄襄王為太上皇,“太上皇”之稱始見史籍。漢時,高祖尊其父劉太公為太上皇,劉太公是第一位生前享有“太上皇”稱號的人。晉八王之亂時,趙王司馬倫控制政府後迫惠帝禪位,並尊其為太上皇。“太上皇”開始作為君主內禪后的專門的稱謂。后隨中國的不斷使用,其他東亞國家也開始接受。
在有些時候下,君主禪位后,不在其稱號前加“上”或“太上”,而是自創新的稱號。如北周宣帝退位后,稱天元皇帝。這都是特例。
在日本,內禪後天皇出家為僧,稱“太上法皇”或“法皇”。
多個內禪者並存
君主內禪后未死,而新的君主後來也內禪,造成多個內禪者並存,就需要用一種新的稱謂方式。
在中國,只有過兩個內禪者並存的情況。處理方法是,稱最早內禪者為“無上皇”。而在朝鮮,則是搞一個折中方案,最早內禪者稱“太上王”,晚的稱“上王”(朝鮮是國王制國家)。
在日本,多個內禪者並存的情況很常見。但由於日本實行院政制度,天皇內禪后稱“院”,故有稱謂如下:
1.兩位上皇(或法皇)時,
前前任天皇稱一院(或本院)
前任天皇稱新院
2.三位上皇(或法皇)時,
前前前任天皇稱一院(或本院)
前前任天皇稱中院
前任天皇稱新院
內禪者的正室
君主內禪后,其正室的稱謂是在原有稱號前加“太上”,即使與新君主是母子關係,也不稱其為太后。如果內禪者與其正室是新皇帝的父母(至少名義上的),而新皇帝的祖母還在世,則新皇帝的祖母不稱為太皇太后,稱皇太后。因為太上皇后的出現,導致皇太后的稱謂出現了空缺,必須由新皇帝的祖母來填補。
院政,日語意為“退隱的政府”。院政是指日本平安時代(794~1192)末期由太上天皇(皈依佛門后稱法皇)親掌國政的政治制度。始於1086年11月,是時,白河天皇為抵制外戚藤原氏,讓位於年僅8歲的堀河天皇而成為太上天皇,在居處建立院廳,任命別當、判官代、主典代、藏人等院廳官吏,及設置保衛太上天皇和院廳的北面武士。國政大權悉歸院廳。因院廳擁有攝政、關白(見攝關政治)以上的權威,受到為藤原氏壓抑的貴族的支持。因此,院政也指中央權威逐漸崩潰的一段時期,天下聽命於引退天皇的律令,而不是當朝的天皇。自1086年院廳建立至1192年(一說1185) 鎌倉幕府建立的百餘年間,史稱院政時代。
陳朝越南13世紀至14世紀期間所建立的皇朝,首都位於升龍,即今日的河內。
陳朝吸取前代吳、丁、黎、李諸氏皆被權臣篡奪的教訓,同時也為了避免爭奪皇位發生內訌,實行太上皇與皇帝二主共治的制度,並做為有陳一代的定製。即帝有子既長,即使之繼承正位當皇帝,而父則退居北宮是為“太上皇”,但國家大事,則多由“太上皇”決定。大體上皇帝居於首都升龍城,太上皇居於南方天長府,“蓋內以防篡弒,外以策國防”。中國古代的編年史家由於對越南陳朝的“上皇制”不了解,對陳朝的世系和帝王名字經常搞成一團亂麻。
越南封建時代史家吳士連對這項影響陳朝政局的習慣,則有以下一段論述:“自夏禹傳子之後,父子繼,兄歿弟承,永為常法。陳氏家法,乃異於是,子既長,即使承正位,而父退居聖慈官,以上皇稱,同聽政,其實但傳大器,以定後事,備倉卒爾,事皆取決於上皇,嗣主無異於皇太子也。”
• 趙武靈王趙雍→趙惠文王趙何
• 晉惠帝司馬衷→趙王司馬倫
• 後涼太祖呂光→後涼隱王呂紹
• 北齊武成帝高湛→北齊後主高緯
• 北齊後主高緯→北齊幼主高恆
• 北周宣帝宇文贇→北周靜帝宇文衍
• 唐高祖李淵→唐太宗李世民
• 聖神皇帝武曌→唐中宗李顯
• 唐睿宗李旦→唐玄宗李隆基
• 唐玄宗李隆基→唐肅宗李亨
• 唐順宗李誦→唐憲宗李純
• 唐昭宗李曄→德王李裕
• 宋徽宗趙佶→宋欽宗趙桓
• 宋高宗趙構→太子趙旉(隨即復辟)
• 宋高宗趙構→宋孝宗趙昚
• 宋孝宗趙昚→宋光宗趙惇
• 宋光宗趙惇→宋寧宗趙擴
• 西遼末主耶律直魯古→乃蠻王屈出律
• 西夏神宗李遵頊→西夏獻宗李德旺
• 明英宗朱祁鎮→明景帝朱祁鈺(后復辟)
• 清高宗愛新覺羅弘曆→清仁宗愛新覺羅顒琰
內禪一般為父傳子,但最早的內禪卻是兄傳弟。而侄傳叔,叔傳侄的事情在東亞國家也不乏其例。
由於在內禪制下,受禪者取得君位具有很大的合法性。所以,宗室中有野心的人,多會逼迫君主內禪於己,而不採用廢君自立的方式。故內禪之事,多非自願。
有些君主為保證君位的正常傳承,會在臨死前內禪,以防止宗室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