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茶六禮
三茶六禮
三茶六禮是中國古代傳統婚姻嫁娶過程中的一種習俗禮儀,現也用於代指生意、交易、合作等。三茶,指訂婚時的“下茶”,結婚時的“定茶”和同房時的“合茶”。六禮,指由求婚至完婚的整個結婚過程,即婚姻據以成立的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等六種儀式。三茶六禮的傳統婚姻習俗禮儀使結婚的夫婦取得祖先神靈的認可和承擔履行對父母及親屬的權利義務。在古代,男女若非完成三茶六禮的過程,婚姻便不被承認為明媒正娶。
“三茶禮”舊時多流行於江南漢族地區,一般有兩種說法。一種是訂婚時的“下茶”,結婚時的“定茶”,同房時的“合茶”。另一種特指婚禮時的三道茶儀式,即第一道百果;第二道蓮子、棗子;第三道才是茶。吃的方式也有講究:第一道、第二道是接杯之後,雙手捧著,深深作揖,然後將杯子與嘴唇觸碰一下,即由家人收去,第三道茶作揖后才可以飲。
“納采”是男家請媒人到女家去提親,若女方同親議婚,男家才再去女家求婚,攜帶的禮物通常是活雁;“昏禮下達,納採用雁。”周代以前,因地位不同納採的禮物各不相同,後來一律改用雁。用雁的原因一是認為雁“木落南翔,冰灃北組”,順乎陰陽往來;二是認為雁失配偶,終身不再成雙,取其忠貞。
三茶六禮
“納吉”是男方將頭號名后占卜得到的吉兆可以合婚的消息告訴女方,備上禮物到女方去決定婚約。這是訂婚階段的主要禮儀。以前是用雁作為婚事已定的禮物,進入“小聘”階段,俗稱送定、過定、定聘等。後來禮品由雁逐漸演變成戒指、首飾、綵綢、禮餅、禮燭等。
“納徵”是男女雙方締結婚姻后,男家將聘禮送往女家的禮儀,十分繁瑣。女家受禮后要回禮,或將聘禮中食品的一部分退回,或將女家給男方準備的衣服鞋襪等送與男家。聘禮中的物品多取吉祥語,其數取雙忌單。後來說的“要得發不離八”即由此而來。
“請期”俗稱“提日子”“送日頭”等,是男家聘禮后擇定結婚日期,備禮去女家徵求意見的儀式。這項禮儀多從簡,在“納徵”的同時決定婚期。
“親迎”是迎娶新娘的儀式,禮儀十分繁雜,也有多種樣式,各地各有慣例,不盡相同,大致是由門外進入室內的全過程。漢族地區大約有迎轎、下轎、祭拜天地、行合巹禮、入洞房等多種程序。
漢平帝元始三年,劉歆等雜定婚禮,四輔公卿大夫傳千朗史家屬可行親迎,立皇后亦納采、卜吉。魏晉南北朝時,皇太子娶太子妃的婚禮都沒有請迎,自東漢到東晉時很多時都不依六禮成婚。
唐代以後,皇太子開始請迎,而親王的婚禮都會依隨六禮。後來暨“問名”於“納采”和“請期”於“納成”;是故雖然概念上還是依六禮而行,實際上只有“納采”、“納吉”、“納徵”和“親迎”四禮。而朱子家禮更將“納吉”和“納徵”合為一禮,所以只有三禮。
元朝時,婚禮會加多議婚一禮。
明朝洪武元年時,方以朱子家禮為標準制定婚禮。
清朝時,據通禮記載,漢官自七品以上共有九禮,但都拼入了成婦成婿之禮,而古代的六禮亦只餘下“議婚”、“納采”、“納幣”、“請期”與“請迎”五禮。其他士、庶人結婚都比較簡單,而民間的婚禮一般都會依朱子家法進行。
中國傳統婚俗歷史悠久,可以追溯至西周。西周時期的“婚姻六禮”,對其後各朝代婚姻的形式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中國古籍《禮記》和《儀禮》都對此有所論述。《禮記》載:“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男子重之,是以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皆主人筳幾於門外,入揖讓而升,聽命於廟,而拜迎於門外,入揖讓而升,聽命於廟,所以敬慎重正昏禮也……敬慎重正而後父子有親,父子有親而後君臣有正,故曰昏禮者,禮之本也。”另據《儀禮》載:“昏有六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
據說六禮是創於周朝的,有學者認為周文王時代已有六禮,不過亦有人不從六禮。
唐杜佑《通典》里記載了三十種納採的禮品:
禮品 | 象徵 |
元纁、羊 | 元,象天,纁法地,羊和祥也,群而不黨 |
雁 | 雁則隨陽 |
清酒 | 清酒降福 |
白酒 | 白酒歡之由 |
粳米 | 粳米養食 |
稷米 | 稷米粢盛 |
蒲 | 蒲眾多,性柔 |
葦 | 葦柔之久 |
卷柏 | 卷柏屈卷附生 |
嘉禾 | 嘉禾須祿 |
縷縫衣 | 長命縷縫衣,延壽膠能合異類 |
漆 | 漆內外光好 |
五色絲 | 五色絲章采屈伸不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