窯床
窯床
陶瓷窯爐中放置坯件的地方,位於窯室的底部。燒窯時,橫、豎穴窯窯床比較平,饅頭窯有平和略有傾斜兩種;龍窯前低后高,傾斜較大;階級窯呈台階狀;葫蘆窯和賃形窯前低后高,略有傾斜窯床在建窯時都經過加工處理。上面往往鋪一層細沙,用以提高耐火強度,並有保溫隔熱的作用。
陶窯多為半地下式,可分窯道、窯門、火膛、窯室和煙囪五部分。窯道是一個長方坑,有土階連接地面。窯道內為窯門,多用磚砌成拱門之形。門內火膛,平面作梯形或半圓形,是燒火的地方。火膛之內為窯室,窯室的地面一般比火膛高出半米左右,故又名窯床,其半面呈馬蹄形、橢圓形或長方形,而以呈長方形者為多。窯床往往用磚砌成,向上高出地面並收縮成拱頂。在窯床後壁下部開排煙孔。這樣的工藝,使兩則的煙道均向內彎曲,把煙彙集到中間通路后再排出窯外,因而極好地改變了火焰分佈狀態,使窯內各部分均能達到較高的溫度。
新石器時代早期的陶窯,結構原始,規模小,在圓形窯室前方有較長的穹形筒狀火膛,燃燒時火焰由火膛進入窯室。早期的火膛和窯室基本位在同一水平上,後來才升高窯室,每窯可燒成十至二十件不等。此類窯在裴李崗文化中已經出現,流行於新石器時代諸遺址中,特別是仰韶文化時期最為盛行。
新石器時代的陶窯。窯室在火膛之上,火膛呈口小底大的袋形坑,窯室和火膛之間有數道火道,火焰經此進入窯室。更進步的則窯室不直接位於火膛之上,火焰沿傾斜的火道進入窯室,窯室的底部呈“北”字形的溝狀火道或在火道上修建多火眼的窯箅。此類型窯在仰韶文化半坡類型遺址中即已存在,為後來的龍山文化所繼承。
陶瓷窯爐之一。亦名圓窯。屬間歇式窯,因形近似饅頭而名。北方流行。我國周代已有略具饅頭窯特點的窯爐,春秋戰國時期的窯和宋代北方各窯均屬此類型。宋以後為燒煤窯。窯前火膛呈半圓形,火膛和窯室合成一個饅頭形空間,窯門留一口加煤。火焰自火膛噴向窯頂,再倒向窯床,煙氣從排煙口、豎煙道排出窯外,屬半倒焰式。燒成溫度可達1300%,能燒還原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