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移動出行服務平台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是2015年7月29日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登記機關為天津市濱海新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公司位於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南港工業區綜合服務區辦公樓D座二層219-23室。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3日,海南自由貿易港重點項目集中籤約儀式在海口舉行,現場集中籤約58個項目,其中13個項目落戶三亞。本次簽約活動中,崖州灣科技城、中央商務區結合自貿港政策“早期安排”的具體目標,攜手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聯動天翼新能源有限公司、新湖集團、水發民生產業投資集團、第一視頻集團、北京佰利格瑞資源科技有限公司、秘樂魔方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國網什馬(北京)電動科技有限公司等企業,將在網際網路經濟、跨境投融資、南繁科技等領域開展深入合作。
2020年11月16日,滴滴出行正式發布全球首款定製網約車D1。D1基於滴滴平台上5.5億乘客、上千萬司機需求、百億次出行數據,針對網約車出行場景,在車內人機交互、司乘體驗、車聯網等多方面進行定製化設計。
2021年3月16日起,滴滴將恢復進出北京市的滴滴網約車、花小豬打車、計程車、順風車跨城出行服務,青菜拼車、遠程特惠及順風車拼座的服務已經全面恢復。
2021年4月,廣州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市商務局召開平台“大數據殺熟”專項調研會和規範公平競爭市場秩序行政指導會,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等共10家網際網路平台企業代表通報了用戶數據使用和管理情況,對數據使用監管提出建議。
2021年4月20日,沃爾沃汽車已經與滴滴出行簽署協議,沃爾沃將為後者的自動駕駛部門車隊提供車輛。沃爾沃表示,將為滴滴提供帶有備用轉向和剎車系統的XC90跨界車,滴滴自動駕駛部門將為車輛整合滴滴雙子星自動駕駛硬體平台。
2021年5月,移動出行服務平台滴滴出行登陸哈薩克市場。
2021年5月20日,海口嘀嘀無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成立,註冊資本1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卓越,經營範圍包含計算機軟硬體及輔助設備零售;信息技術諮詢服務等。
2021年5月26日,滴滴推司機賬單透明化:每單留存可查詢,杜絕30%抽成情況。
2021年6月3日,滴滴宣布繼推出“滴滴老年版”小程序、開通“全國老年人電話叫車熱線”后,滴滴出行App已於5月底正式上線“老人打車”模式,用戶升級到滴滴出行6.2.0及以上版本,即可在App內切換到“老人打車”模式,大號字體簡潔設計,方便老年人操作使用。
經營範圍包括:計算機技術、網路技術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轉讓、技術服務;軟體開發;信息技術服務;設計、製作、代理和發布廣告;商務及禮儀諮詢服務;汽車租賃;勞動服務;商務信息諮詢、企業管理諮詢、市場營銷諮詢;汽車飾品、電子產品、通信設備及相關產品儀器儀錶的銷售及維修;貨運代理;人才中介服務(憑許可證開展經營活動);日用品及預包裝食品(憑許可證開展經營活動)的批發、零售;道路客運及貨運經營(憑許可證開展經營活動);貨運客運場站服務(憑許可證開展經營活動);交通運輸設備研發。
2018年8月25日,警方在柳市鎮抓獲犯罪嫌疑人鍾某,該滴滴司機交代了對趙某實施強姦,並將其殺害的犯罪事實。受害人屍體已找到。犯罪嫌疑人鍾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偵查中。
2018年8月24日下午17時30分許,受害人家屬向樂清虹橋派出所報警其女兒失聯,經初步了解后,民警於17時36分用接警電話與滴滴平台進行聯繫,平台客服稱需3至4小時提供查詢結果,民警表示情況緊急后,滴滴公司同意加急處理。17時49分,滴滴公司回電稱需要提供介紹信以及兩名民警的警官證等手續,后民警於18時04分通過郵件發送至滴滴公司。18時13分,樂清警方收到滴滴公司發來的車牌(車牌號為川A31J0Z)及駕駛員信息。
事發前一天也曾有人向滴滴平台投訴該司機,但未被及時處理。對此,滴滴平台表示深感抱歉,承認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局也已要求滴滴平台立即整改,整改期間暫停其在浙江區域的順風車業務。
滴滴公司表示會繼續積極配合警方,同時全力做好家屬後續善後工作。並承諾,無論法律上平台是否有責,以及應當承擔多少責任,未來平台上發生的所有刑事案件,滴滴都將參照法律規定的人身傷害賠償標準給予3倍的補償。
滴滴出行在智利首都聖地亞哥正式開始運營。
2019年8月14日,在“滴滴出行”上海分公司,市交通委執法總隊,市道路運輸局、市通信管理局的聯合檢查人員開啟對平台第二輪聯合檢查。
現場,交通執法人員對市網約車監管平台的實時訂單數據進行抽查比對,10輛接單車輛里均為不合規車輛,平台仍存在為無資質車輛派單的違法行為,執法部門對其開具了2張10萬元的罰單。
2020年11月20日,青島市交通運輸局、青島市委網信辦、青島市公安局、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青島市通信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和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等七部門聯合約談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約談會上,青島市交通運輸局通報了2020年8月以來,全市共查處涉及“花小豬打車”APP上的違法違規行為320餘起,要求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對違法違規經營行為進行全面整改,從即日起停止向無證車輛、無證駕駛員派單;禁止接入無證車輛和無證駕駛員;對已接入無證車輛、無證駕駛員進行全面清理。
2021年5月,司機師傅、媒體、自媒體通過個別賬單對比、司機採訪等方式關注報道滴滴“抽成”等問題。對此,5月7日晚間,滴滴出行發布說明顯示,2020年滴滴網約車司機收入占乘客應付總額的79.1%。剩下20.9%中,10.9%為乘客補貼優惠,6.9%為企業經營成本(技術研發、伺服器、安全保障、客服、人力、線下運營等)及納稅和支付手續費等,3.1%為網約車業務凈利潤。
2021年5月,滴滴出行自查平台服務費高於30%的極端情況,並研究司機賬單展示升級。
2021年7月2日晚間,國家網信辦官網發布公告稱,對“滴滴出行”實施網路安全審查,審查期間“滴滴出行”停止新用戶註冊。
2021年7月4日,據網信辦官網消息,根據舉報,經檢測核實,“滴滴出行”App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相關規定,通知應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要求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嚴格按照法律要求,參照國家有關標準,認真整改存在的問題,切實保障廣大用戶個人信息安全。
2021年7月,國家網信辦,滴滴出行App由於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問題現已被下架。
2021年9月4日,滴滴出行發微博稱,滴滴目前正積極全面配合網路安全審查,外媒關於北京市政府協調有關企業入股滴滴的傳言為不實消息。
2018年8月26日,滴滴就樂清順風車乘客遇害一事發表聲明,並向公眾公布以下內部自查進展。
公司經討論做出如下決定:
1、自8月27日零時起,在全國範圍內下線順風車業務,內部重新評估業務模式及產品邏輯;
2、客服體系繼續整改升級,加大客服團隊的人力和資源投入,加速梳理優化投訴分級、工單流轉等機制;
3、免去黃潔莉的順風車事業部總經理職務,免去黃金紅的客服副總裁職務。
順風車上線的三年多時間裡,有幸服務了十多億次出行。很抱歉順風車不得不暫時下線,因為我們的問題,讓大家失望了。
隨著服務體量的增大,我們的安全管理和處置能力也面對巨大的挑戰,特別在潛在風險識別、流程制度設計、快速響應等方面有許多亟待改善的地方,我們誠懇接受公眾和監管部門的批評。
在此次案件中,涉案車主提供註冊的證件信息齊全,且經過審查無犯罪記錄並在當天接單前進行了人臉識別,但我們的客服處置流程仍存在很多問題,特別是沒有及時處理之前的用戶投訴,在安全事件上調取信息流程繁瑣僵化。就這次沉痛教訓,我們懇請與警方以及社會各界探討更高效可行的合作方案,共同打擊犯罪,更好地保護用戶的人身財產安全。我們也希望能聽到社會各界的建議和經驗,如何在保護用戶隱私的同時,避免延誤破案的時機。
我們計劃邀請公眾及相關專家參與到平台監督中來,並在接下來的時間裡持續公布內部自查、整改及社會共建的進展。感謝警方快速偵破案件,使兇手得以伏法。再次向受害者表達最沉痛的悼念,並向受害者家屬表示最沉痛的歉意。
五問滴滴平台安全
1涉案司機前一天被投訴為何未處理?
事情在網路發酵后,網友林女士表示曾在事發前一天投訴涉事司機。
林女士稱,在2018年8月23日曾聯繫了滴滴平台,打了6分多鐘的電話,強調讓平台封掉該司機的賬號,但是不料發生這樣的悲劇。
林女士網路爆料,2018年8月23日中午在虹橋紅杏路使用滴滴平台叫了一輛到翁揚的順風車。上車后司機說要接另外一個人,一路越開越偏僻,附近幾乎沒有建築物,她意識到司機有問題。“讓司機馬上停車,不然我就跳車了,他才被迫停了。停下來立即熄火要鎖門,還好留了個心眼在他熄火同時馬上打開車門跑了。”
遇難女孩趙某的父親得知此事後,十分難過。“如果當時就能夠處理的話,肯定也不會發生這件事情。這可是一條人的生命啊。”
對於此事,滴滴公司回復,在該車主作案的前一天有另一名順風車乘客投訴其“多次要求乘客坐到前排,開到偏僻的地方,下車后司機繼續跟隨了一段距離”,客服承諾兩小時回復但並未做到,也沒有及時針對這一投訴進行調查處置,無論什麼原因,滴滴公司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2滴滴拒絕提供司機信息合理嗎?
遇害女孩趙某的多位好友認為,滴滴以泄露用戶隱私拒絕,在該起事件中存在過失,延誤了救援的最佳時間。
對於家屬“為什麼沒有第一時間將車主信息提供給家屬”的質疑,滴滴公司表示,由於平台每天會接到大量他人詢問乘客或車主的個人信息的客服電話,無法短時間內核實來電人身份的真實性,也無法確認用戶本人是否願意平台將相關信息給到他人。所以無法將乘客和車主任何一方的個人信息給到警方之外的人。在接到趙女士親屬電話反饋后建議儘快報警,並在接到警方依法調證的需求后及時提交了相關信息。
京衡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的余超律師認為,此類事件網約車司機應當負主要責任。但滴滴在緊急事件的應對方面,還是存在管理上的缺失,可追究其民事責任。
對於滴滴平台是否應該為乘客或家屬提供司機信息,余超認為,在沒有警方明確立案之前,司機的信息也屬於個人隱私,平台應當予以保護。但網約車平台也應建立應急管理制度以應對突發事件。“比如在車輛上裝有監控攝像,規定載客運營時必須開啟。如果遇到緊急情況,也應當和警方有一個聯動機制,及時把信息傳遞給警方。”
3滴滴客服外包造成回復延遲?
多名聲稱在滴滴公司做過客服的網友稱,客服並不是直接由總部管理,而是外包公司的,客服的許可權很小,只能反饋問題。
網友孫正(化名)告訴新京報記者,“滴滴在很多城市都有外包客服,偶爾派人過來看一下就行”。孫正稱2018年年初在滴滴客服幹了一個月,“外包客服和滴滴公司不在一起辦公,甚至不在同一個城市。”
“外包公司遇到問題要反映給主公司,由滴滴進行回應,這就造成了明明說好的一個小時內有人聯繫,卻遲遲沒人聯繫。”孫正說。
4順風車整改措施未見成效?
2018年5月,一名空姐在鄭州航空港區搭乘一輛順風車后遇害,女性乘客安全開始受到公眾廣泛關注。此後,滴滴宣布對順風車業務進行整改,在下線相關業務一周后,滴滴將可能暴露用戶隱私的標籤及評論功能下線,暫停22點至凌晨6點的夜間訂單,並推出人臉識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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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滴滴又相繼推出多項安全措施,包括上線新版緊急求助功能、上線人車不符評價機制、順風車提供“護航模式”(乘客開啟該模式后可自動分享軌跡給緊急聯繫人,平台實時關注行程軌跡並在異常時介入)等。
但相關措施似乎並未起到應盡的效果。樂清女孩遇害事件中,即便女孩已經在事發前發出了明確求救信號,依然未能阻止犯罪事件的發生。
北京一名順風車司機高何光(化名)說,如果有人本身就別有用心,滴滴的安全機制不一定能完全保證用戶的安全,即便要人臉識別,仍然有漏洞可鑽。比如,可以在司機人臉識別驗證通過後,立馬換一個人繼續駕駛。
滴滴2018年8月25日回應稱,對於順風車乘客遇害一事感到萬分悲痛,在順風車整改期間發生這樣的悲劇,深感自責與愧疚。辜負了大家的信任,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5順風車模式存在安全漏洞?
在滴滴向犯罪嫌疑人鍾某致電時,鍾某謊稱乘客沒有上車,滴滴也無法第一時間進行核實。事實證明滴滴平台仍有系統性的漏洞存在。
經核實,鍾某此前背景審查未發現犯罪記錄,是用其真實的身份證、駕駛證和行駛證信息(含車牌號)在順風車平台註冊並通過審核,在接單前通過了平台的人臉識別,但案發車牌系鍾某線下臨時偽造。
專業人士分析認為,順風車這一新興的共享乘車模式在安全性上存在漏洞,即便其具有一定的社會價值意義,但考慮到司乘雙方安全性方面,無論是平台方抑或是政府方面都無法給出有效保證。
“和計程車、網約車等營運車輛不同,順風車的私人屬性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對其監管的難度”,據介紹,在車輛及人員管控上,無論是平台或交管部門都無法進行統一、有效的管理。
而滴滴作為平台,僅能在軟體層面對司機加以約束,但在各種情況都可能發生的線下場景,軟體層面的約束已經多次被證明無法發揮既定的效果。
滴滴“金融業務”淺灘著陸瓜分BATJ消費金融市場。
2021年5月,滴滴將在日本為新冠疫苗接種者提供免費乘車服務。
2020年1月11日,“2019中國企業社會責任500優榜單”發布,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位列第164位。
2020年12月14日,被全國工商聯授予“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民營企業”稱號。
2021年6月21日,2021年凱度BrandZ最具價值全球品牌排行榜發布,排名第93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