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中

南宋時期主戰派大臣

黃中(1096-1180)宋邵武(今福建邵武)人,紹興五年榜眼,除起居郎,累官兵部尚書,端明殿大學士,封江夏郡開國公。南宋著名主戰派大臣。反對秦檜投降行徑,上書陳十要道:用人而不自用,公議進退人員,察邪正,廣言路,核事實,節使度,擇監司,懲貪吏,陳方略,考兵籍。岳飛遇害,中公當眾質問秦檜:"岳飛何罪?"后因檜追捕,徙外二十多年。秦檜死後被召用,任禮部尚書,兼國子司業。卒贈太師,謚簡肅,朱熹為公作墓誌銘。

史料記載


《宋史·黃中傳》
黃中,字通老,邵武人。幼受書,一再輒成誦。初以族祖蔭補官。紹興五年廷試,言孝弟動上心,擢進士第二人,授保寧軍節度推官。二十餘年,秦檜死,乃召為校書郎,歷遷普安、恩平府教授。中在王府時,龍大淵已親幸,中未嘗與之狎,見則揖而退,后他教授多蒙其力,中獨不徙官。
遷司封員外郎兼國子司業。芝草生武成廟,官吏請以聞,中不答,官吏陰畫圖以獻。宰相謂祭酒周綰與中曰:“治世之瑞,抑而不奏,何耶?”綰未對,中曰:“治世何用此為?”綰退,謂人曰:“黃司業之言精切簡當,惜不為諫官。”
充賀金生辰使,還,為秘書少監,尋除起居郎,累遷權禮部侍郎。中使金回,言其治汴宮,必徙居見迫,宜早為計。上矍然。宰相顧謂中曰:“沈介歸,殊不聞此,何耶?”居數日,中白宰相,請以妄言待罪。湯思退怒,語侵中。已乃除介吏部侍郎,徙中以補其處。中猶以備邊為言,又不聽,遂請補外,上不許,曰:“黃中恬退有守。”除左史,且錫鞍馬。
金使賀天申節,遽以欽宗訃聞,朝論俟使去發喪,中馳白宰相:“此國家大事,臣子至痛,一有失禮,謂天下後世何!”竟得如禮。中自使還,每進;見輒言邊事,又獨陳御備方略,高宗稱善。不數月,金亮已擁眾渡淮。中因入謝,論淮西將士不用命,請擇大臣督師。既而以殿帥楊存中為御營使,中率同列力論不可遣。敵既臨江,朝臣爭遣家逃匿,中獨晏然。比敵退,唯中與陳康伯家屬在城中,眾慚服。
天申節上壽,議者以欽宗服除當舉樂。中言:“《春秋》君弒賊不討,雖葬不書,以明臣子之罪,況欽宗實未葬而可遽作樂乎?”事竟寢。兼給事中。內侍遷官不應法,諫官劉度坐論近習龍大淵忤旨補郡,已復罷之,中皆不書讀。群小相與媒櫱,中罷去。尹穡希意詆中為張浚黨。
乾道改元,中年適七十,即告老,以集英殿修撰致仕,進敷文閣待制。居六年,上御講筵,顧侍臣曰:“黃中老儒,今居何許?年幾許?筋力或未衰耶?”召引對內殿,問勞甚渥,以為兵部尚書兼侍讀。
中前在禮部,嘗諫止作樂事,中去,卒用之。至是又將錫宴,遂奏申前說。詔遣范成大使金以山陵為請。中言:“陛下聖孝及此,天下幸甚,然欽廟梓宮置不問,有所未盡。”上善其言,不能用。
未滿歲,有歸志,乃陳十要道:以為用人而不自用;以公議進退人才;察邪正;廣言路;核事實;節用度;擇監司;懲貪吏;陳方略;考兵籍。上亟稱善。中力求去,除顯謨閣、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賜犀帶、香茗。
除龍圖閣學士,致仕。凡邑里後生上謁,必訓以孝弟忠信。朱熹裁書以見,有曰:“今日之來,將再拜堂下,惟公坐而受之,俾進於門弟子之列,則某之志也。”其為人敬慕如此。其後,上手書遣使訪朝政闕失,進職端明殿學士。屬疾,手草遺表,猶以山陵、欽宗梓宮為言,深以人主之職不可假之左右為戒。淳熙七年八月庚寅卒,年八十有五。九月,詔贈正議大夫。中有奏議十卷。謚簡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