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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法政學堂

北洋法政學堂

北洋法政學堂,1906年創辦,位於天津新開河的西岸(現志成道33號),是中國最早的政法學校。經歷了清王朝、北洋政府和國民黨統治之後,到解放初期結束為止,該校培養出大批法律、政治、經濟、商學等方面的人才。在時間的巨輪不停前進的過程中,它曾六易校名:北洋法政專門學堂、北洋法政學堂、北洋法政專門學校、直隸公立法政專門學校、河北省立法政專門學校、河北省立法商學院,但人們習慣上還是稱之為“天津法政”。在河北區新開河上曾有一座“法政橋”,就是這一歷史的見證。抗戰勝利后,因抗日救亡而被強行解散的河北省立法商學院復校問題被提上了議事日程。但因種種原因,學校在1947年秋才艱難地組建起來。天津解放后,法商學院教師與其他院校一起,在《天津日報》上發表聲明,歡迎解放軍,擁護共產黨。1949年3月,軍管會通知學校:學院撤銷,經濟、商學兩系同學一同轉入南開大學。

學堂背景


20世紀上半葉,天津新開河的西岸(現志成道33號),曾有一所著名的政法大專學校———北洋法政學堂。經歷了清王朝、北洋政府和國民黨統治之後,到解放初期結束為止,該校培養出大批法律、政治、經濟、商學等方面的人才。在時間的巨輪不停前進的過程中,它曾六易校名:北洋法政專門學堂、北洋法政學堂、北洋法政專門學校、直隸公立法政專門學校、河北省立法政專門學校、河北省立法商學院,但人們習慣上還是稱之為“天津法政”。在本市河北區新開河上曾有一座“法政橋”,就是這一歷史的見證。當年,中國共產黨的創始人之一李大釗,就曾學習和戰鬥在這裡……
北洋法政學堂
北洋法政學堂

歷史事件


全國新思想

在北洋新政時期,北洋法政學堂就坐落在教育中心的河北區。清光緒三十三年(1906),袁世凱委任黎淵為天津北洋法政專門學堂首任監督(即校長),負責籌建。當時,北洋法政學堂佔地4200平方米,校舍為中西合璧的建築,用豆青條石奠基,磚木結構,牆面是伊奧克尼古典式,校門用拱券式,房檐部有欄桿式女兒牆。這是當時學校建築的通行形式。
根據史料記載,北洋法政學堂於1906年12月30日啟用學堂鈐印,1907年8月正式招生,9月2日正式上課。最初學堂設專門科,仿效日本明治維新時期的法律學校規制,學制6年(預科3年,本科3年),本科分法律、政治兩系,另設職、紳兩班,職班為司法科,紳班為行政科,學制一年半。
法政學堂的創建,是為推行北洋新政,而學科就是講法求治。所以學堂的教師、受業學生都注重學術的研討、關心國家的命運。從1907年創建到1937年解散,這所學校一直和進步、革命聯繫著,李大釗就是從這裡開始了革命生涯。
法政學堂在近代教育史上的出現,比起其他門類的學校來,有著更為豐富而深刻的社會內容與時代烙印。它不僅僅是教育制度變革的產物,同時也是政治制度與社會制度變革某一側面的折光掠影。因此,從它剛建立開始,師生們就在新思潮的影響下,思想活躍。作為這個學校的第一屆畢業生,李大釗在1923年參加母校18周年校慶紀念會演講中曾說過這樣的話:“那時中國北部政治運動,首推天津,天津以北洋法政學校為中心,所以我校在政治運動史上很是重要。”

清廷欽定樣板

袁世凱之所以要辦法政,是因為他認識到要實行立憲,就是需要法政人才。因此他一方面先從革新吏治入手,在其治下先後設置了考驗處、課吏館、幕僚學堂、吏胥學堂,並培訓在職與後補的官、幕、佐乃至佐雜人員,擴大他自己的政治實力;另一方面,為了能讓更多的官吏清楚地認識新政,他還派遣官紳赴日本考察學習,設立憲政研究會,並以天津為試點,創辦自治局、議事會,設立自治研究所,以吸收閱歷較多、德高望重的士紳入所聽講。這就是後來的北洋法政學堂之所以設有簡易速成科的“職班”與“紳班”的由來。
為了試辦正規的法政學堂,以造就佐理新政的人才,袁世凱早在保定就創辦了一所直隸法政學堂,並擴大招收名額,吸取山東、山西、河南、陝西、安徽乃至東三省的學子入校學習,藉以擴大其政治影響。但由於當時的環境和條件所限,保定不如北洋大臣駐紮地的軍政中心———天津在政治上的感召力強,而且該學堂所定預科半年、正科一年半的兩年修業期限,也很難達到造就法政通才的教育目的。因此,他不得不另起爐灶,參考派赴日本考察的閻鳳閣(後來的直隸省議會議長)、梁志宸(後來的直隸省議會副議長)等人提出的意見,仿照日本法政學堂定製,在天津另行籌辦一所具有相當規模的法政學堂。
雖然北洋法政學堂是在直隸總督袁世凱任內最後興辦的一所學校,而且比其他專業學校晚很多(比如1902年恢復上課的北洋醫學堂、1903年開課的北洋武備學堂、北洋巡警學堂等),但它是國內創辦最早的法政專門學校,並曾被指定為全國各省同類學校的表率和樣板。清政府為了試行創設法政學堂,曾於1906年7月起由學部頒布奏定的《北洋法政學堂章程》,通咨各省照辦。

預正科各三年

在1904年管學大臣張百熙榮慶張之洞復奏重訂學堂章程中所述的“立學宗旨,均以中考為本,以中國經史之學為基,俾學生心術歸於純正”、後來學部所訂“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實”五項教育宗旨的主導思想規範下,北洋法政學堂“根據奏定分科大學堂章程,教授高等法律、政治、理財等專門學術,以造就完全政法通材為主旨”。北洋法政學堂分預科、正科各三年,共修六年畢業。預科就是進入正科必不可少的一個階梯,每年招考生200名,必須在16歲以上25歲以下,要求文理通順、曾讀經史、略具普通知識。
北洋法政學堂入學考試時必考科目為國文、經義、史論各一篇,並且要求考生還要經過日、英、德、法各國語言的考試以及數學筆算考試。由於當時中國對近代新學了解得不多,外語和數學要求就相對較低了,對於那些沒有學過外語和數學的學生,這兩項成了選考科目。
在預科三年學習結束后,經過考試,將會發給畢業證書,如果想要繼續深造,則可繼續進入正科學習。正科分政治和法律兩門課程,由學生入學之初自由認定。政治科自第二年起,再分成政治與經濟兩專攻科,法律科至第三年分本國法和國際法兩專攻科。三年學習完畢后,除考試已經學完的課目外,還要寫一篇自由設題的論文,每篇論文必須在萬字以上,並且作為畢業成績之一。如果考試全部及格,將發給畢業證,不但給一定的“獎學金”,而且還會得到相應的功名。

對聖諭開戰

清政府對於一些新式學堂的莘莘學子,總不像對那些循規蹈矩、八股出身的童生舉子那樣放心。早在1907年12月,慈禧太后即下詔整頓士風,命學部嚴申學堂禁令定章,“不準學生干預國家政治及聯名聚眾立會演說等事,否則教員、管理員、督撫、提學使一併懲處。”並命管學各衙門暨大小學堂恭錄此旨,懸掛堂上,學堂畢業考試也要將此旨刊錄。
北洋法政學堂監督、管理員對此旨自然是誠惶誠恐,對學生嚴加管束,如為了壓制剪髮運動,對率先剪髮的姓黃的學生給予記過處分。但這些詔諭律令,當時的青年學生並不怎麼把它看在眼裡,所以不久就因為一件小事引起了一場軒然大波。
當時,有一位浙江學生因不適伙食口味,要求伙房多給一點醬油,沒想到卻遭拒絕,他就用筷子敲打飯桶,以示不滿,結果學校的齋務長嚴厲地訓斥了了他。被罵者因不堪忍受,自己一個人哭泣,引起了同學們的同情,大家準備與校方講理。沒想到,學校的監督說學生是借端鬧事,竟呈報藩台衙門,派來兵警多人,包圍學校,橫加鎮壓,結果將學生公舉的講理代表八人開除學籍。
1909年12月,直隸提學使司“以北洋法政學堂屢起風潮,決定解散。所有該學堂之別科歸併保定法政學堂,預科歸併北京法政學堂,其所設之中學班,全行解散。”但是,這一決定因各方輿論反對,而沒有實行。

解放入南開

1928年6月,直隸公立法政專門學校改名為河北省立法政專門學校;1929年國民政府試行大學區制,學校改隸北平大學區;3月,學校改稱河北省立法商學院,原有各科改稱學系;同年8月,學校升為大學,添設大學部,並且開始招收女生。至此,北洋法政學堂完成了由學堂到大學的轉變,從“北洋”、“直隸”再到“河北”專科,共延續了27年。在這段時間裡,該校畢業的學生中出現了許多資深望重的法律、政經、商學的名流專家,被稱為“中國第一個會計師”的謝霖、“覺悟社”的潘世綸、東渡時周恩來曾賦詩為之送別的張鴻鵠等人都是該校的學生。
河北省立法商學院繼續保持學術自由、兼容並包的優良傳統,學校用人也很少門戶之見。從上世紀30年代初,共產黨員、法學專家張友漁同志即曾應聘來校任教。之後,又有共產黨員阮慕韓、楊秀峰、溫健公、何松亭、黃松齡、聞永之(又名:聞允志)、陳志梅等人相繼來校任教授、秘書、主任等職。在他們的思想影響下,全校學生思想傾向進步,政治空氣非常濃厚,使該校成為天津學生抗日救亡運動的重要策源地之一。“一二·九”運動中,朱紀章、庄金林曾參加組織領導天津市學聯、全國學聯工作,阮務德、王民生、王守先在後來的抗日鬥爭中英勇犧牲。由於在抗日鬥爭中該校總是沖在最前面,1937年2月,河北省立法政商學院被強行武裝解散。
抗戰勝利后,因抗日救亡而被強行解散的河北省立法商學院復校問題被提上了議事日程。但因種種原因,學校在1947年秋才艱難地組建起來。天津解放后,法商學院教師與其他院校一起,在《天津日報》上發表聲明,歡迎解放軍,擁護共產黨。1949年3月,軍管會通知學校:學院撤銷,經濟、商學兩系同學一同轉入南開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