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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朝
十月朝
農曆十月初一,俗稱:“十月朝”,又稱“祭祖節”。是繼“清明”、“中元”以後的又一“鬼節”。我國自古以來就有新收時祭祀祖宗的習俗,以示孝敬、不忘本。故人們也在十月初一用黍矐祭祀祖先。十月初一祭祀祖先,有家祭,也有墓祭,南北方都是如此。
今天江南的許多地區,還有十月初一祭新墳的習俗。十月初一,也是冬天的第一天,此後氣候漸漸寒冷。人們怕在冥間的祖先靈魂缺衣少穿,因此,祭祀時除了食物、香燭、紙錢等一般供物外,還有一種不可缺少的供物--冥衣。在祭祀時,人們把冥衣焚化給祖先,叫做“送寒衣”。因此,十月初一,又稱為“燒衣節”。
相傳,城隆為南宋丞相文天祥。淮安(現楚州)河北城隍廟是縣城煌,淮城城煌廟為府城隍。土地祠中的土地神為東漢劉協皇帝,魏曹王篡漢廢劉協為山陽公,劉協死後即成為山陽都土地神。城惶每年出巡三次:清明、七月半和十月朝。舊時,淮安(現楚州)、清江浦等地於十月朝舉行城陛出巡活動。城煌出巡,儀仗前導,鳴鑼擊鼓,為神開道。侍衛有五大班,有人扮犯人若干人,穿藍色僧領衣服,腰束布裙,身備鐵鏈及手枷,手執長香,這些“犯人”皆為生病許願而來。會上有個“跳判官”節目。用兩根竹竿綁住一把木椅,由4 人抬著。武判官青面紅須,闊肩凸肚,手搖摺扇,蹺起二郎腿坐在椅上。文判官白面黑須,長袍佩劍,步行於前。文武兩判又稱為下判和上判。進入大街時,武判突然縱身一躍,蹲在椅上。遇有商鋪放鞭炮迎接,武判則自椅上一個搶背而下,文判亦同時相對翻一個筋斗。然後武判又飛身上椅,動作乾淨利落。城隍神像乘大轎巡遊街市。所過之處,威嚴凜肅,直至北門外蓮花街鬼神壇登壇。俗傳縣城隍先到,府城隍後到,最後為都土地神。輿前有銜牌兩塊:一為大漢獻帝,一為都土地神。登壇畢,舉行三堂會審。一審有無屈死的冤鬼;二審眾鬼罪孽輕重;最後掛牌放告,有告陰狀的人即可呈表喊冤。明清時,府縣官吏當日要到壇致祭。“五四”運動以後,城隍會不按時舉, 行,惟有“趕壇”習俗仍在民間流行。建國后,此俗已廢除。
亦稱“十月朔”。在農曆十月初一日。秦代統一中國后,改以建亥之月為首,夏曆的十月一日相當於秦之元旦。宋代於立冬日外,更重視此節。本《詩經。豳風。七月》:“九月授衣”之義,朝廷在此日有賜衣之制,士民祭掃祖先墳塋,多燒紙剪冥衣,故明清時又稱“燒衣節”。北方天寒,以此日始用爐火,稱“開爐”。
十月朝
但和清明節、中元節不同的是,除以燒的形式為死去的亡靈送紙錢外,因為正逢進入寒冬季節的第一天,由生者的禦寒加衣,想到死者的防冷需要,所以傳統的寒衣節還要送去五色紙做的寒衣,以表達後人對亡者的紀念
在民俗學中,這一活動歸於社會風俗中的“宗族·祭祀·墓祭”類中。主要習俗有煮紅豆飯以夜奠(亦有以烏糯飯祭墓的),在門前焚燒紙糊或彩印的衣褲鞋帽,也有去墳頭祭焚並用新土覆墓取意"保暖"的。奠祭時,還有男磕頭不哭、女哭不磕頭等規矩。清佚名《燕台口號一百首》云:"寒衣好向孟冬燒,門外飛灰到遠郊。一串紙錢分送處,九原尚可認封包。"正是這種情景的寫照。
寒衣節的多種傳說
民婦孟姜女的丈夫杞梁應官府征役去修築長城,孟姜女在十月初一這天啟程,給遠在千裡外的丈夫去送衣禦寒。如流傳在甘肅河西一帶的《孟姜女寶卷》中,就有這樣的唱詞:"十月里,十月一,麻腐包子送寒衣;走了一里又一里,我的郎君在哪裡?"等她來到築城工地,獲知丈夫已勞累而死並被埋進長城腳下后,號啕痛哭,竟使長城城牆坍倒,使她得以收葬丈夫屍骨,然後投海自盡。百姓聞此深受感動,以後每到十月初一這天,便焚化寒衣,代孟姜女寄送給亡夫,從而逐漸形成了追悼亡靈的寒衣節。
朱元璋”授衣“傳說:農曆十月在古代是一個重要的月份,此時正是稻穀收穫進倉之際,“是月也,天子始裘”(《禮記·月令》),天子以穿冬衣的儀式,昭告庶民:冬天已經來臨。相傳明初朱元璋在南京稱帝,為了顯示順應天時,在十月初一這天早朝,行“授衣”之禮,並把剛收穫的赤豆、糯米做成熱羹賜給群臣嘗新。南京民諺說:“十月朝、穿棉襖,吃豆羹、禦寒冷。”“寒衣節”由此而來。人們還在加衣避寒的同時,也將冬衣捎給遠在外地戍邊、經商、求學的遊子,以示牽掛和關懷。
江蘇“紅豆飯”傳說:後人把十月初一當悼亡節來過時,以紅豆飯為奠。迄今江蘇大豐一帶還有個傳說,大意為:從前有個放牛娃,因與地主抗爭,被地主砍死,鮮血把撒在地上的米飯染得通紅。這一天正是十月初一。此後,窮人在十月初一都要吃紅豆飯紀念他,尚有童謠為證:"十月朝,看牛娃兒往家跑;如若不肯走,地主摑你三犁擔子一薄刀”。
各地寒衣節的風俗
山東淄博習俗:農曆十月初一日,是人們上墳祭祖的傳統日子,多供以秋季豐收之物,意在報告祖先全面收成完畢。這天上墳除了燒紙以外,還用彩紙剪做衣帽,焚於墓前,有“十月一,上墳燒寒衣”之說,意為祖先捎去過冬衣服。桓台居民多是用“煎餡食”祭祖。淄川除了上墳祭祖以外,還於傍晚到野外路口,為沒有後人的死者祭祀,添“禦寒衣”。
老北京人的習俗:過去北京有句諺語叫“十月一,送寒衣”。這種風俗早在明代就有了。劉侗的《帝京景物略》中寫的很詳細,所謂“識其姓字輩行,如寄書然”等等。意思是天氣冷了,一家都穿新衣了,也應該給死去的親人寄點寒衣去。每年到十月初一,人們總是預先糊好“寒衣包”、“金銀包袱”,在包袱外面寫上地址,某某人收,然後再焚化了。十月初,送了寒衣之後,據說在清代,還要頒發曆書,各處書局刻印出售。舊時的北京,大小衚衕中,常看到有人背一個布包,手中拿一疊子曆書,一邊走一邊叫賣:“賣皇曆,賣皇曆。”這也算是舊京的一景吧。
老南京的“寒衣節”:是日,人們把各色彩紙糊成的冥衣,裝在一紅紙袋裡,上寫亡者的身份和姓名。初一當晚,把紙袋供在堂上祭奠一番,然後拿到門外焚化,以示對亡人的記掛,祈求賜福保佑,並把剛收穫的赤豆、糯米做成熱羹嘗新。
山西寒衣節習俗:晉南地區送寒衣時,講究在五色紙里夾裹一些棉花,說是為亡者做棉衣、棉被使用。
晉北地區送寒衣時,要將五色紙分別做成衣、帽、鞋、被種種式樣。甚至還要製作一套紙房舍,瓦柱分明,門窗俱備。這些紙制工藝品除體積縮小之外,看上去比真房院還要精緻漂亮。
凡屬送給死者的衣物、冥鈔諸物,都必須燒焚,只有燒的乾乾淨淨,這些陽世的紙張,才能轉化為陰曹地府的綢緞布匹、房舍衣衾及金銀銅錢。只要有一點沒有燒盡,就前功盡棄,亡人不能使用了。所以十月一日燒寒衣,要特別認真細緻。這種行動雖然看來好笑,卻也反映了生者對亡人的哀思與崇敬,屬於一種精神上的寄託。
民間送寒衣時,還講究在十字路口焚燒一些五色紙,象徵布帛類。用意是救濟那些無人祭祖的絕戶孤魂,以免給親人送去的過冬用物被他們搶去。
焚燒寒衣,有的地方在亡者墳前進行,講究在太陽出山前上墳。有的地方習慣在門前焚燒祭物。雁北許多地方及晉中的平遙等縣,傍晚婦女要在門外放聲大哭。臨縣舊日傳有一詩:“粘紙成衣費剪裁,凌晨燒去化灰埃。禦寒泉台果否用?但聞悲聲順耳來!”既描述了送寒衣的情景,又對其傳說效應提出了質疑。
陝西寒衣節各地習俗:農曆十月一日,陝西不少地方群眾用各種色紙剪糊成衣服,黃昏時在祖先墳塋燒掉,謂之送寒衣。據民間傳說十月一日為孤魂會,人們在送寒衣時,除給祖先焚燒外,還要多燒給無主的孤魂。
“十月里來十月一,家家戶戶送寒衣,祭奠先人禦寒氣,敬老孝老世代傳。”農曆十月一近在眼前,在我國一共有三個祭奠先人的節日,清明節、中元節、十月初一,稱為三大鬼節,進入十月初一,天氣漸漸轉冷,作為生者,首先應該想到的是給自己已故的親人,送去御暖的寒衣,一來可以寄託對亡人的哀思,二來可以讓亡人免去冷凍之苦,三來可以教育我們的後人,延續我們中華民族的美德。那麼我們如何送寒衣呢?一、送寒衣的時間民間有早清明、晚十月初一之說,也就是說清明節祭奠先人要趕在清明前,十月初一要趕在十月初一以後,具體時間要因人而定,好像沒有固定的時間。二、送寒衣的方式方式大概有兩種,一是到墓地去,一般要選擇上午的時間,最好在下午三點前往回趕,因為現在的墓地大多在邊遠地帶,陰氣很盛,特別是下午三點以後陰氣上升,進入十月初一以後陰氣更加上行,所以儘可能的在三點前往回趕,防止陰氣給你帶來危險。二是有很多人選擇晚上在家門口或是附近的十字路口送寒衣的。三、送寒衣都需要什麼首先需要的是香蠟紙燭、供果、供品、酒水、紙做的衣服、布匹,還有講究的找燒活鋪里做的房子、柜子等等。四、送寒衣人數送寒衣沒有人數限制,可以一家親緣共同辦理,很多年青人對這個不理解,認為這是個迷信,不支持老年人搞迷信活動,也有的老人怕孩子們不理解,不願帶子孫們參與。實際沒有必要,應該支持才對,因為祭奠先人實際上有更深的一層含義,是教育後人如何延續中華名族的傳統美德,就是好好孝敬老人、孝敬先人。五、千萬不要傷心痛哭送寒衣是一件好事,是一件高興的事,希望親緣們不要睹物傷情,痛哭流涕,應該開開心心、高高興興,你給亡人們送寒衣,亡人們肯定很高興,借這個機會也可以家人團聚,傳授孝經,千萬不要傷心痛哭。六、送寒衣的步驟如果到墓地去,首先要清理墓碑和附近的灰塵、雜草、不潔之物,選好地方畫個大圈,擺上貢品、點上香燭,焚燒紙錢、寒衣,邊燒邊禱告,嘮叨嘮叨,彙報一下家裡的喜事,讓亡人在那邊安享太平,燒完寒衣后,鞠躬,靜默給先人致哀,滅掉香火,一起回家。(燒得時間別忘記在圈的外面也要適當的燒上一點,送給附近的靈異一些,希望他們和你的先人們能和平相處)孝親是中華傳統的美德,祭奠亡人,在冬天來臨之前你給你的亡人送去一份溫暖,你的亡人會有很多欣慰,不枉他們對生者的辛勤愛戴,實際上也是向你的後人傳遞一份美德,相信在百年之後你的子孫也會延續你的美德,像你一樣把這份美德傳遞下去,更相信你亡人在天之靈能保佑你及你的子孫後人繁榮昌盛,一代更比一代強。具考證,凡是香火比較旺盛的墓地前,他們的後代肯定是比較興旺發達的,希望朋友們多多關心一下我們亡人的居住環境,多多關心亡人們的墓地環境,他們的環境優劣直接影響到後人的興旺與否!
南朝宋宗懍《荊楚歲時記》:“十月朔日,黍臛,俗謂之秦歲首......今北人此日設麻羮、豆飯,當為其始熟嘗新耳。”宋吳自牧《夢梁錄。十月》:“十月孟冬......朔日,朝廷賜宰執以下錦,名曰授衣,其賜錦花色,依品從效掃松,祭祀墳塋。內廷車馬,差宗室南班往攢宮行朝陵禮。有司進曖爐炭。太廟享新,以告冬朔。諸大剎寺院,設開爐齋供貴家。新裝暖閣,低垂綉幕。老稚團圓,淺斟低唱,以應開爐之序。”明劉侗、於奕正《帝京景物略。春場》:“十月朔,紙坊剪紙五色作男女衣,長尺有咫,曰寒衣,奠焚於門,曰送寒衣。”明由汝成《西胡遊覽志余。熙朝樂事》:“十月朔日,人家祭奠於祖考,或有舉掃松、澆墓之禮者。”清顧祿《清嘉錄。十月。十月朝》:“月朔,俗稱十月朝......人無貧富,皆祀其先,多燒冥衣之屬,謂之燒衣節,或延僧道作功德,薦拔新亡,至親亦往拜靈座,謂之新十月朝。”隋富察敦崇《燕京歲時記。添火》:“京師居人例於十月初一日添設煤火,二月初一日撤火。”嘉靖《太倉州志》記載,是日不問寒燠,富家多熾炭於堂,稱為“開爐”。陳行鎮秦錫田《周浦塘棹歌》:“《十月朝》最是喧闐十月朝,出巡神像競招邀。香煙繚繞笙歌沸,無數金錢暗裡消。 ”[《周浦塘棹歌》242首,寫於1919年仲秋,以描寫地方風土人情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