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任遠
無產階級革命家
袁任遠,1898年5月生於湖南省慈利縣。原名袁明濂,號毓靈。是中國共產黨一位受人尊敬的老同志,是久經考驗的共產主義戰士和老革命家。他平生很少談及個人只有一本不厚的革命回憶錄存世,記載著他樸實無華又光彩奪目的戰鬥生涯。
1898年5月出生於湖南省張家界市慈利縣三官寺鄉;
1918年夏,進入湖南個人公立法政專門學校;
1921年,任湘西學生聯合會主席;
1922年8月在馬來西亞吉隆坡士我月小學、吉隆坡尊孔中學任教;
1925年4月回湖南加入共產黨;
1926年4月加入國民黨,成為跨黨黨員。
1927年初任中共湖南慈利縣委會委員、國民黨慈利縣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
1929年2月,任上海赤色總工會秘書;
1929年8月被派往廣西李明瑞部工作,擔任教導總隊教官;
1931年2月,任五十五團政委,隨紅軍到中央根據地后,先後任第八軍政治部主任、獨立十二師政委、湘贛省委秘書長、六軍團政治部副主任等職;
1934年11月,任湘鄂川黔省革命委員會委員和省軍區第一軍分區政委;
1935年10月,任紅六軍團政治部主任;
1936年紅軍長征時,二、六軍團與四方面軍在甘孜會師后,他任三十二軍政委,部隊抵達陝北后,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建成,國共合作,紅軍改編為八路軍,他任八路軍一二〇師三五九旅政治部主任。
1943年,任綏德專員;
1946年12月,任吉林省政府秘書長;
1947年8月任,吉林省政府副主席;
1949年8月,湖南和平解放後任湖南省副主席;
1954年,任國家內務部副部長;
1958年,調任青海省省長;
1962年底,調任中共監察委員會常委;
1982年,被當選為顧問委員會委員,同時他還當選過第四屆政協常委,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1986年1月2日,病逝北京,享年88歲。
1925年5月回國,8月在長沙加入中國共產黨。1926年7月受黨組織委派回慈利縣開展工農革命運動,任中共慈利縣特別支部委員、縣委委員。1927年5月馬日事變后,被湖南反動當局通緝,轉到石門縣工作,任中共石門縣委委員、南鄉區委書記。
1928年5月參與領導發動石門南鄉農民暴動,隨即組建湘西工農紅軍第四支隊並任黨代表。10月任上海總工會秘書。1929年8月被派到廣西李明瑞部從事兵運工作,任南寧教導總隊政治部科長,受陳豪人單線領導。10月隨總隊到百色,參加起義的準備工作,為《右江日報》撰稿、審稿,翻印黨的六大政治決議案。12月參加由陳豪人和張雲逸領導的百色起義。
同月至1930年11月任紅七軍第二縱隊政治部主任、縱隊黨委書記。1930年7月至11月任紅七軍政治部科長、中共紅七軍前委委員。參加創建和保衛右江革命根據地的鬥爭。同年秋任紅七軍政治部總務科科長兼教導大隊政治委員。隨軍北上,轉戰湘桂粵贛邊區。1931年2月至4月任中共紅軍第五十五團委員會委員。4月至7月任紅七軍教導隊政治委員。7月紅七軍調中央革命根據地時,因病留在湘贛。同年10月至1932年任湘贛紅軍學校第四分校政治部主任,後任獨立第三師政治部主任。
1932年底後任湘贛軍區紅八軍政治部主任。1933年3月至4月任湘贛軍區獨立第十二師政治委員。同年任紅八軍第二十三師政治委員。同年6月後任紅六軍團第十八師參謀部主任。同年7月至1934年3月任紅六軍團第十七師政治部主任,1933年7月起兼任第五十團政治委員。1934年初任中共湘贛省委秘書長。參加湘贛革命根據地反“圍剿”鬥爭。同年11月至1935年春任紅二軍團第六師政治委員。隨部向湘西挺進。在賀龍、任弼時領導下參加創建和保衛湘鄂川黔革命根據地的鬥爭。1934年冬起任湘鄂川黔省軍區第一軍分區政治委員。1935年2月任大庸縣獨立團政治委員。同年春任大庸軍分區政治委員。同年任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湘鄂川黔分會後方辦事處主任,中共湘鄂川黔省委秘書長。同年11月參加長征。同年至1936年任紅六軍團政治部副主任。推動川黔邊各派反蔣力量與紅軍聯合反蔣抗日,改編地方游雜武裝,擴大紅軍。紅二、六軍團與四方面軍在甘孜會師后,反對張國燾的反黨分裂活動。1936年任紅二方面軍第六軍政治部副主任。
到達陝北后,率部參加甘南和山城堡等戰役。1936年至1937年任紅三十二軍政治委員。全國抗日戰爭爆發后,1937年12月至1938年2月任中共崞縣(西)臨時縣委書記、八路軍第一二○師師部秘書。參加開闢雁北抗日根據地和晉西北收復七城以及邵家莊、上下腰澗等戰鬥。1939年10月隨部隊返回陝甘寧邊區,打退國民黨頑固派向陝甘寧抗日民主根據地的進攻,收回綏、米、葭、吳、清五縣政權。同時,貫徹黨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政策,團結開明士紳和民主人士參加邊區政府工作。1940年11月至1942年9月任八路軍第一二○師第三五九旅政治部主任,1941年4月任第三五九旅軍政委員會委員。1940年底參與組織部隊在南泥灣屯田開荒,成為陝甘寧邊區大生產運動中的一面旗幟。1942年起任陝甘寧邊區綏德警備區司令部政治委員。1943年1月至1945年8月任綏德專署專員。
1945年4月至6月作為晉綏代表團成員出席中共七大。會後隨八路軍南下第二支隊到河南時轉赴東北。1945年11月任中共吉林市委書記。同月至1949年3月任中共吉林省委委員、東北人民自治軍吉林軍區永吉軍分區政治委員(至1946年1月)。1946年1月至6月任中共吉遼省委員會吉林分省委員會書記兼永吉地委書記。同年1月任東北民主聯軍吉林軍區第二十四旅政治委員,4月任吉遼(東滿)軍區吉林軍區政治委員。7月任軍事調處執行部駐德惠第三十四執行小組中共方面代表,任少將組長。同年11月至1947年10月任吉北軍分區政治委員。1946年12月任吉林省政府秘書長,省政府黨組書記(至1949年2月)。1947年6月至1949年3月任中共吉林省委常務委員。1947年8月任吉林省政府副主席。1948年3月至1949年3月任吉林省財經委員會主任。后隨軍南下湖南。1949年6月至8月任湖南省政府副主席。同年10月至1950年4月任湖南省臨時政府副主席。1950年4月至1952年12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1952年12月至1953年10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委員會副主席。
1953年12月至1958年4月任內務部副部長。1958年4月至1962年6月任中共青海省委書記處書記、青海省省長、青海省人民委員會黨組書記。1962年9月在中共八屆十中全會上被增選為中共中央監察委員會委員。“文化大革命”期間受衝擊。1978年12月在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上被選為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委、副書記。1982年9月在中共十二大上被選為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中共七大正式代表。第四屆全國政協常委會委員。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1986年1月2日因病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