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文顯
柴文顯
正統十年(1445年),登進士,授監察御史,巡按福建。正統十三年(1448年),福建鄧茂七叛亂,各處部隊戰事不佳,朝廷責問時,都指揮鄧安等歸罪於柳華。當時太監王振急於殺朝廷官員以增加威懾,命逮捕柳華。彼時柳華已出任山東按察使副使,聽到命令后,喝葯而亡。而御史汪澄、柴文顯亦因此連坐得罪。之後因其當初下止兵令,坐失清剿民變良機,於次年(1449年)五月被施磔刑,籍其家。
《明史·卷一百六十五》:當是時,浙、閩盜所在剽掠為民患。將帥率玩寇,而文吏勵民兵拒賊,往往多斬獲。閩則有張瑛、王得仁之屬。浙江則金華知府石瑁擒遂昌賊蘇才於蘭溪。處州知府張佑擊敗賊眾,擒斬千餘人。於是帝降敕,數詰讓諸將帥。都指揮鄧安等因歸咎於前御史柳華。時王振方欲殺朝士威眾,命逮華。華已出為山東副使,聞命,仰藥死。詔籍其家,男戍邊,婦女沒入浣衣局。而御史汪澄、柴文顯亦以是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