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文華

明嘉靖朝右副都御史

徠趙文華 (1503~1557) 字元質,號梅村,明慈溪縣城驄馬橋南(今江北區慈城鎮)人。

1529年(嘉靖八年)進士,授刑部主事,認嚴嵩為義父。1555年(嘉靖三十四年)任工部侍郎時巡視東南防倭事宜,返朝升工部尚書,加太子太保,繼以右副都御史總督江南、浙東軍事。后因築正陽門樓不力,又以驕橫失寵被黜,革職后病死,追贓時查出貪污軍餉十萬四千石。

人物簡介


趙文華(1503—1557),字元質,號梅村,慈溪縣城驄馬橋南(今江北區慈城鎮)人。明嘉靖八年(1529)進士,授刑部主事。初在國學時,嚴嵩為祭酒,他認嵩為義父,被委派為通政使,可得彈劾嚴嵩奏疏情報。奏疏經其手,皆先送嚴嵩,然後進呈世宗。

獻百花酒


為人狡詭,向世宗進獻百花仙酒,詭言嚴嵩服此酒長壽。世宗手書問嚴嵩,嵩驚而面責,他跪泣不起,又厚賂嵩妻,從中斡旋,復得寵信。

誣陷良將


后倭寇犯東南,上疏議七事,得嵩力薦,三十四年任工部侍郎時巡視東南防倭事宜。總督、尚書張經剿倭獲王江涇大捷,趙冒為己功,又同胡宗憲誣劾張經“養寇失機”,致張經枉死。誣劾浙江巡撫李天寵,李也遭枉殺,薦胡宗憲代任。又先後論罷總督周珫、楊宜等,顛倒功罪,牽制兵機,倭勢因是愈熾,反以敗報勝。

暴斃身亡


徠革職退休,結果揉肚子把自己給揉死了(《明史》:“文華故病蠱,及遭譴卧舟中,意邑邑不自聊,一夕手捫其腹,腹裂,臟腑出。遂死。”另有史書上說是暴斃)
不久后,給事中羅嘉賓上書皇帝,彈劾趙文華侵吞軍餉,數額高達十萬多白銀。嘉靖更為惱火,下令抄家追贓。
由於抄家時趙文華的財產不夠,這筆錢按規定由他的子孫以充軍來代賠。於是這筆錢一直賠到了萬曆十一年,還只賠了一半。有人實在看不下去,說算了吧。然而明神宗謹記爺爺的教誨,一定要他的子孫接著賠,要麼賠光,要麼死光。

所著書籍


趙文華有文才,二十六年應請纂《嘉興府圖記》,敘述頗有體例,收入《四庫全書》。另著有《文華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