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婦女組織

為爭取婦女的基本權利的團體

國際性婦女組織於19世紀末首先在歐美一些國家出現,當時主要是為了爭取婦女的基本權利,如選舉和被選舉權、就業權和教育權等。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相繼出現了一些以爭取和平為目的的國際性婦女組織,到1990年總數已達數十個。

簡介


若干國家的婦女或婦女組織組成的國際團體。
概況國際性婦女組織於19世紀末首先在歐美一些國家出現,主要有: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國際大學婦女聯合會、國際婦女爭取和平與自由聯盟、國際婦女理事會國際婦女同盟等。

組織


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1945年12月在巴黎舉行的第一次國際婦女大會上宣布成立。宗旨是:團結各國進步婦女反對法西斯主義,爭取和平、民主、婦女平等權利,保衛兒童,支持民族獨立運動。該組織成立初期,以爭取男女在社會、政治、經濟和法律各方面享有完全平等的權利為若干國家的婦女或婦女組織組成的國際團體。60年代起,其工作重點轉向和平與裁軍。它通過國際會議和講習班,呼籲世界婦女為和平、裁軍和使人類進入一個無核世界而共同鬥爭。80年代末~90年代初,由於東歐形勢的劇變和國際新格局的出現,1991年5月該組織召開第十次代表大會,修改了章程、組織形式和工作方法,精簡了組織機構,並重新規定其任務是:爭取和保護婦女在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生活等領域的平等權利,消除社會和家庭對婦女一切形式的歧視,保護兒童權利等,並將工作重點更多的放在區域一級。
該組織最高權力機構為代表大會。大會每 3年召開1 次,負責制定方針、任務,審議工作報告,批准工作計劃,修改章程,選舉領導班子和批准財政預算等。執委會由主席、總書記、10名區域代表和秘書處成員組成,每年召開 1次會議。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委會負責貫徹執行代表大會的決定和指導日常工作,批准年度財政預算報告。秘書處由總書記和其他常設人員組成,負責協調會員團體和成員之間的活動。1991年5月,該組織在 100多個國家有會員團體。1991年第十次代表大會選舉F.A.伊布拉希姆(蘇丹人)為主席,B.特里姆斯(德國人)為總書記。總部設在德國柏林。刊物為《世界婦女》(季刊),第十次代表大會上決定停刊。
國際大學婦女聯合會1919年由加拿大、英國和美國幾所主要大學的婦女創辦。1920年在倫敦召開的第一屆國際大會上只有 8個全國性大學婦女聯合會的代表出席。此後歐洲各國相繼成立了全國性的大學婦女聯合會並加入該聯合會。1953年後,其成員逐步擴大到亞洲非洲拉丁美洲。該組織的宗旨是:不分種族、民族、宗教和政治見解,增進全世界大學婦女之間的了解和友誼;鼓勵國際交流和合作;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在各國際組織中代表大學婦女,鼓勵她們把學到的知識和技術用於解決公共生活中出現的問題等。主要活動有:為大學婦女提供就國際問題發表講演的世界性論壇,團體會員則在本國內採取行動以實現男女平等;為在校女生提供職業指導,舉辦掃盲、成人教育項目;對鄉村婦女進行自助培訓;為就業的婦女和女大學生提供住處、托幼設施和獎學金;舉辦保健、法律幫助、環境保護和領導技能的培訓等。活動的目的是共同應用專門的知識幫助解決社會問題,改善發展中國家婦女的地位和生活水平,培訓婦女,增強婦女的自尊和經濟獨立性。
該聯合會的最高決策機構是3年1次的大會。大會負責制定政策、綱領、修改章程並接受常設委員會和駐各國際組織代表的報告。大會選舉的董事會每年召開 2次會議,負責執行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理事會為執行機構,由董事會成員和各會員團體的 1名代表組成,負責貫徹大會的決議和選舉常務委員會。1989年在51個國家有會員團體,會員達23萬人。1989年第二十二次大會選舉M.H.帕塞爾(美國人)為主席。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刊物是《國際大學婦女聯合會通訊》。
該聯合會在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和國際勞工組織享有諮詢地位。
國際婦女爭取和平與自由聯盟1915年為促使第一次世界大戰儘早結束在荷蘭海牙成立。是第一個專為和平目的而成立的國際性婦女組織。宗旨是團結具有不同政治和哲學傾向的婦女,研究、宣傳和協助消除導致戰爭的政治、社會、經濟及心理因素,為實現和平而努力。首要目標是:實現全面、普遍裁軍;反對以暴力手段解決衝突,加強旨在防止戰爭的世界性組織的活動;促進各國人民之間的政治、社會和經濟合作等。該組織提出的口號是:和平、自由、正義。60年代后,其主要活動是同其他國際組織配合,舉辦區域研討會和國際性會議,就軍備競賽、裁軍、發展、貿易、能源、種族主義與民族解放等問題進行專題性討論,並通過演講團、社區論壇和建立種族暴力急救網路等途徑促進社會的安定。
該聯盟的最高決策機構為國際代表大會。大會每 3年召開 1次,選舉產生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會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司庫、委員等組成,負責領導聯盟工作。1989年在五大洲30多個國家和地區中有會員團體。1989年第二十四屆國際代表大會選舉E.羅姆伯格(德國人)為主席。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刊物是《和平與自由》(雙月刊)。
該聯盟在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聯合國糧農組織、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和國際勞工組織享有諮詢地位。
國際婦女理事會1888年在美國華盛頓成立。由美國、英國、法國、加拿大、印度、挪威等國婦女為爭取自身的基本權利而發起。宗旨是幫助婦女認識自己的權利和對整個社會負有的公民、社會及政治責任。主要活動是通過國際會議、區域或分區域和國家一級的講習班和研討會,協助各會員團體在各國爭取婦女參政、受教育以及經濟和社會權利,開展掃盲、職業培訓、計劃生育和社會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為加速婦女參與發展的過程,1987年後,該理事會與國際機構合作,在其會員國內舉辦了許多婦女參與發展的活動,重點是幫助農村和城鎮的貧困、殘疾、老年、移徙、難民婦女及她們的家庭改善生活條件,為她們提供平等的受教育、培訓和就業機會。
該理事會的決策機構為代表大會。大會每 3年召開1次,選舉產生董事會和執行委員會,共同領導理事會的工作。執委會下設15個常設委員會,主管文學藝術、兒童與家庭、教育、衛生、就業、和平、社會福利、國際關係、法律和婦女地位等方面的事務。1988年該會在76個國家和地區有會員團體。1988年第二十五屆會議選舉L.波肯斯夫人(比利時人)為主席。總部設在法國巴黎,機關刊物《時事通訊》(季刊)。
該理事會在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享有諮詢地位;並在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聯合國糧農組織、國際勞工組織、世界衛生組織中派有代表。
國際婦女同盟創始於1902年,1904年在柏林正式成立。當時名為國際婦女選舉同盟,1946年改為現名。宗旨是:使男女在自由權利、地位和社會等方面享有真正的平等;尊重每個人的人格;為增進各國間的相互了解進行建設性的工作。活動的指導原則是:男女應享有平等的權利、負有同樣的責任。主要活動是:協助各會員團體爭取本國婦女的選舉、公民、政治、經濟及社會權利和平等受教育的機會。在國際上,該同盟與其他非政府組織合作,響應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的倡議,為和平與裁軍,為已婚婦女的國籍和同工同酬,為消除對婦女就業、教育等方面的歧視,以及為反對奴役和禁止販賣人口等問題進行工作。同時,每年在一個會員國就與婦女有關的問題舉辦區域性的會議或研討會。
組織決策機構為代表大會。大會3年召開1次。由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執行委員會和主席執行代表大會通過的決議。執行委員會下設 5個常設委員會:公民和政治權利、經濟、教育、國際了解、社會委員會。1988年該同盟在世界50多個國家中有70多個團體會員,並接受個人會員。1988年第二十八次代表大會選舉A.馬蘭哥波羅斯(希臘人)為主席。總部設在英國倫敦。刊物《國際婦女新聞》(季刊)。
該組織在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歐洲理事會享有諮詢地位;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有諮詢協議;在聯合國糧農組織享有聯繫地位;與聯合國人口活動基金和世界衛生組織建有合作關係。

歷史


世界婦女組織的前身可以追溯到19世紀末國際婦女組織的崛起,當時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爭取婦女的基本權利和地位,例如選舉和被選舉權、就業權和教育權等。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相繼出現了一些以爭取和平為目的的國際性婦女組織。
1848年7月美國紐約發起女權運動
1888年美國華盛頓召開國際婦女會議
1925年成立國際婦女聯盟
1936年發起國際婦女促進和平運動
1946年召開首屆國際女性組織會議,發起國際婦女組織聯盟
1947年召開第二屆國際女性組織會議,“國際婦女組織”在紐約成立。它是今天的“世界婦女組織”(WWO)的前身,同時是目前該組織在美洲地區辦公室。
1965年“國際婦女組織”參與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代表根據政府行為者、非政府組織代表和聯合國工作人員關於教育、就業、繼承、刑法改革和其他問題的答覆。
1975年當聯合國將1975年定為國際婦女年時,沒有計劃舉行任何會議作為慶祝活動的一部分,因為冷戰對立方的代表不同意批准。最初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的羅馬尼亞代表提議舉行慶祝活動,共產主義婦女加入阻撓該項目,“國際婦女組織”向美國提議召開第一屆世界婦女大會
1975年6月19日至7月2日墨西哥同意主辦會議,第一屆世界婦女大會在墨西哥召開。
1975年12月“國際婦女組織”正式更名為“世界婦女組織”,總部設在美國紐約。
1976年至1985年是聯合國婦女活動的輝煌十年。“世界婦女組織”和聯合國建立了聯繫,同時協助推動世界婦女大會召開。
1980年7月14日至30日第二屆世界婦女大會在丹麥哥本哈根舉行,145個國家、約1,500名代表參加會議。
1985年7月15日至26日第三屆世界婦女大會在肯亞內羅畢舉行,157個國家、約1,400名代表參加會議。
1995年9月4日至15日第四屆世界婦女大會在中國北京舉行,189個政府、聯合國機構歐盟阿拉伯國家聯盟等政府間組織以及世界各地積極分子和組織的代表出席了會議。有17,000人參加,另有30,000名活動家參加平行論壇。
1997年“世界婦女組織”管理機制改革。
2001年“世界婦女組織”內閣會議決定,確立實現人類和平作為推動性別工作的目標。此項目標根據聯合國第七任秘書長科菲·安南(Kofi Atta Annan)的維持和平行動報告(聯合國安理會2000年11月13日通過的第1327號決議)起草。秘書長科菲·安南強調了執行報告中的五個關鍵領域:加強維持和平行動的快速部署、加強與會員國和立法機構的關係、改革維持和平行動的管理文化、改革維持和平行動與外地特派團的關係、加強與聯合國其他機構的關係。
2007年“世界婦女組織”全面改革,目的是完成組織體系重組,但是沒有成功。
2015年世婦組織採納《振興世界婦女組織:改革方案》的全面改革議程。
2016年成立世婦改革理事會,主要實行戰略管理以加強目標的統一。
2018年《新建世界婦女組織規章》正文被採用,並且由世婦改革理事會簽署。
2019年安格拉·羅正式就任“世界婦女組織”總幹事。
2019年11月世婦組織首屆政府間改革會議,在馬來西亞國會舉行。馬來西亞國會副議長莫哈末·拉希德(Mohd Rashid Hasnon)主持會見。在舉行的改革會議上,一致通過由安格拉總幹事和其領導的馬來西亞國會小組建立一個嶄新的自治的國際政府間的世界婦女組織。同時安格拉總幹事宣布積極推動新一屆世界婦女大會舉行。同年12月,世界婦女組織重組完成。
2020年1月世界婦女組織指揮總部在馬來西亞吉隆坡成立。
2020年9月15日至16日世界婦女組織主辦世界婦女大會《北京宣言和行動綱要》發布25周年,來自全球20多個國家的政府間、聯合國機構、聯合國非政府組織、公共衛生和跨國機構領袖齊聚,並就性別和諧、男女共建、女性及全球可持續發展等具有跨時代意義的話題進行討論。
2020年9月15日馬來西亞國會副議長莫哈末·拉希德發表政策性講話中概述了他對全面、廣泛改革后的世界婦女組織作為和平力量的至關重要。

發展歷程


回顧歷史:19世紀末
國際性婦女組織於19世紀末首先在歐美一些國家出現,世界婦女組織前身在這一背景下成立,到1990年總數已達數十個。
回顧歷史:1975年6月至7月
第一次世界婦女大會召開后,1975年至1985年是聯合國婦女活動的輝煌十年
回顧歷史:2000年至2006年
世界婦女組織在面臨發展挑戰的過程中曾多次進行大規模的戰略調整,聯合國第七任秘書長科菲·安南,在其擔任聯合國秘書長時設法提高婦女在秘書處的地位。
回顧歷史:2018年3月
聯合國第九任秘書長安東尼奧·古特雷斯對女性的推動與支持重視,並表示:"It is essential to increase the number of women decision makers. At the United Nations, I have made this a personal priority.”(必須增加婦女決策者的數量。在聯合國,我把這作為個人的優先事項。)在過去的數十年裡,聯合國在促進性別平等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但也面臨諸如經費不足和職能分散等嚴峻挑戰,在這一背景下,“世界婦女組織”肩負重任。
展望未來:2019年
世界婦女組織未來十年裡程碑:制定性別和諧解決方案,及促進女性發展的和平解決方案與高層次指導性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