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體育局

南通市體育局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通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10)19號)和《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通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通委(2010)19號),設立市體育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全民健身的職責。
(三)加強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各項法律法規,擬訂我市體育工作的政策法規並督促實施。
(二)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研究全市體育工作的發展戰略和發展目標。擬訂全市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統籌規劃全市群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劃。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推進體育社會化和全民健身活動的開展。加強對健身氣功的管理,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及其監督管理。
(四)統籌規劃全市業餘訓練項目設置與布局。負責全市業餘訓練工作的開展和優秀體育後備人才培養輸送工作。
(五)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六)組織參加和承辦重大體育比賽。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體育競賽計劃,指導、協調、監督全市體育競賽工作。
(七)擬訂全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服務標準化建設,負責全市體育彩票發行管理。
(八)負責組織開展全市體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九)組織開展體育科學研究和體育宣傳工作,組織開展體育運動中反興奮劑工作。
(十)負責市級體育社會團體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工作,指導市體育總會和單項體育協會開展各項活動。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體育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開展全市體育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擬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思想政治和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機關綜合協調、督查督辦、信息(政務)公開、機構編製、組織人事、新聞宣傳以及職稱、外事、文電、文秘、會務、機要、文史、檔案、信訪、保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事務;負責“南通體育信息網站”建設管理;組織全局法制教育和行政執法、行政複議等工作。
擬訂全市群眾體育發展規劃;推動和指導全民健身運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組織開展綜合性群眾體育活動;負責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審批,推動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承擔和協調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實施;指導和協調社會各部門、各行業群眾性體育活動的開展;指導健身氣功管理工作;負責群眾體育骨幹業務培訓。
(三)競技體育處
擬訂全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統籌規劃全市業餘訓練的設置和布局工作;指導、協調業餘訓練及體育後備人才培養工作;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組織重大比賽的參賽工作和承辦重大體育比賽活動;負責教練員的培訓、考核工作;負責裁判員的培訓、管理工作,國家二級裁判員技術等級審批;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和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建設;會同做好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的申報、檢查、審批等工作;負責制定市級體育競賽計劃,組織指導全市體育競賽工作。
(四)體育經濟處
擬訂全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指導體育市場和體育經營活動規範化管理工作,負責對體育經營活動進行檢查;制定和實施體育基本建設規劃,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並監督管理;負責體育系統財務、審計、綜合統計、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管理、監督體育彩票發行和公益金使用。
另按有關規定設立紀檢組、機關黨組織。

人員編製


市體育局機關行政編製為16名。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正副處長(主任)9名,其中正處長(主任)5名(含機關黨總支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長(副主任)4名。

其他事項


市體育總會掛靠市體育局,事業編製為4名。
主要職責為:負責對全市體育社團的業務指導和管理。
領導職數為:主席、副主席均為兼職;秘書長(正科職)1名,副秘書長(副科職)1名。
市體育總會的經費列入市財政預算。

現任領導


南通市體育局局長:江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