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麴黴毒素B1
二氫呋喃氧雜萘鄰酮的衍生物
黃麴黴毒素B1(Aflatoxin B1簡寫為AFB1)是二氫呋喃氧雜萘鄰酮的衍生物,含有一個雙呋喃環和一個氧雜萘鄰酮(香豆素)。
黃麴黴毒素B1是已知的化學物質中致癌性最強的一種。黃麴黴毒素B1對包括人和若干動物具有強烈的毒性,其毒性作用主要是對肝臟的損害。在天然食物中以黃麴黴毒素B1最為多見,危害性也最強,國家質檢總局規定黃麴黴毒素B1是大部分食品的必檢項目之一。
黃麴黴毒素(Aflatoxin,AF)最早被發現於1960年,是黃麴黴(Aspergillusflavus)和寄生麴黴(Aspergillusparasiticus)的次級代謝產物,種類繁多,目前已分離鑒定出12種以上,常見的有黃麴黴毒素B1、B2、G1、G2、M1、M2、B2a、G2a、BM2a和GM2a等,其中以黃麴黴毒素B1分佈最廣、毒性最強、危害最大。黃麴黴毒素的熱穩定性非常好,常規烹調和加熱法不易分解。
黃麴黴毒素B1
黃麴黴毒素B1存在於土壤,動植物各種堅果,特別是花生和核桃中。在大豆、稻穀、玉米、通心粉、調味品、牛奶、奶製品、食用油等製品中也經常發現黃麴黴毒素。一般以熱帶和亞熱帶等南方高溫、高濕地區受污染最為嚴重,食品中黃麴黴毒素的檢出率比較高。黃麴黴毒素耐熱,280℃才可裂解,故一般烹調加工溫度下難以破壞。
黃麴黴毒素B1的代謝主要發生在肝臟,腎臟、脾臟和腎上腺也會有所分佈,一般不會存在於肌肉中。黃麴黴毒素如不連續攝入,一般不在體內積蓄。一次攝入后約1周即經呼吸、尿、糞等將大部分排出。
黃麴黴毒素B1在沒有經過代謝活化之前的母體化合物是無致癌性的,因此被稱為前致癌物,因為它必須通過體內的生物轉化即“代謝激活或生物激活”形成活性中間體才具有致癌性。它在在動物體內經細胞內質網中的細胞色素P450混合功能氧化酶的作用下轉化發生脫甲基、羥化及環氧化反應成黃麴黴毒素M1、黃麴黴毒素M2、黃麴黴毒素P1、黃麴黴毒素Q1、黃麴黴毒素B2α、黃麴黴毒素醇等物質。黃麴黴毒素B1通過羥基化作用轉化成黃麴黴毒素M1(AFM1)。
黃麴黴毒素M1是黃麴黴毒素B1的代謝產物,不同動物以牛奶中的AFM1代謝物含量最高。
黃麴黴毒素B1的毒性要比嘔吐毒素的毒性強30倍,比玉米赤霉烯酮的毒性強20倍。黃麴黴毒素B1的急性毒性是氰化鉀的10倍,砒霜的68倍,慢性毒性可誘發癌變,致癌能力為二甲基亞硝胺的75倍,比二甲基偶氨苯高900倍,人的原發性肝癌也很可能與黃麴黴毒素有關。
(2)微量持續攝入,可造成慢性中毒,生長障礙,引起纖維性病變,致使纖維組織增生。
(3)具有致癌性,可導致人類肝癌和食道癌(黃麴黴毒素)。
家禽:(1)採食量,體增重和飼料轉化率降低;(2)不孕,流產;(3)肺水腫,(4)疫病易感性增加。
豬:(1)採食量,體增重和飼料轉化率降低;(2)不孕流產,(3)肺水腫,(4)疫病易感性增加。
奶牛:(1)採食量,產奶量,體增重和飼料轉化率降低;(2)繁殖性能紊亂,胚胎死亡和流產;(3)神經系統紊亂,痙攣和缺乏協調性;(4)疫病易感性增加。
1、工業飼料要控制好原料,把好飼料關。進廠前要檢測B1和水份。飼料原料含水量不超過13%的原則進行控制,對含水量超過標準的應及時乾燥后貯存,或者使用防霉劑。飼料的倉庫,除了應保持通風、陰涼、乾燥外,地面要有木板架撐隔。環境溫度高於10℃時,堆放高度不應超過4米。
2、不能使用發霉飼料。四川高溫潮濕,本地糧食容易發霉變質,發霉后不能用作飼料。一些養殖戶喜歡使用沼渣直接作飼料,而且堆放時間長,容易發霉。飼餵奶牛的特別應當慎重。如果要用,應噹噹天用完。青貯飼料,特別是玉米青貯飼料開窖后容易產生“二次發酵”產生黴菌毒素,應當特別關注。
4、酶解法分解黴菌毒素:飼料級酶製劑,具有專一,高效分解黴菌毒素的一類生物酶,包括:飼用黃麴黴毒素B1分解酶等酶。
5、預防霉變:農作物一經收穫,應立即在日光下曝晒或用烘乾機烘乾,使其迅速乾燥。穀物含水量<13%,玉米含水量<12.5%,花生<8%以下時,黴菌就不易生長繁殖。貯藏后也應保持糧倉適合的溫度、濕度,必要時化學熏蒸防霉及Y射線照射。
6、去毒:人工挑選去除霉爛,主要適用於花生;大米可採用碾軋加工和加水搓洗;玉米可用碾磨水浮脫胚的方法,因毒素主要集中在胚部;食用油加鹽后經高溫,去毒效果滿意。其它如紫外線照射、高溫處理法、鹽炒法都具一定效果。
7、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規:對不符合衛生法規要求的食物不得出售。我國食品衛生標準中規定:玉米、花生油、花生及其製品中黃麴黴毒素不得>20微克/公斤;大米、其它食用油不得>10微克/公斤;其它糧食、豆類、發酵食品不得>5微克/公斤;嬰兒代乳食品不得檢出黃麴黴毒素。
GB2761-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真菌黴素的限量》中對於黃麴黴毒素B1的限量以及檢測方法做了修改,嬰幼兒配方食品及嬰幼兒輔助食品按照GB5009.24規定的方法測試,其他食品按照GB/T18979規定的方法測定。
TLC法是測定黃麴黴毒素的經典方法,是中國測定食品及飼料中AFT黃麴黴素B1(AFB1)的標準方法之一(GB/T5009.23-2006)。其原理是針對不同的樣品,用適宜的提取溶劑將AFB1從樣品中提取出來,經溶劑萃取純化,再在薄層板上層析展開,分離,利用AFB1的熒光特性,根據熒光斑點的大小和強弱,比較測定黃麴黴毒素含量。
TLC有單項展開法和雙向展開法,TLC法由於設備簡單,易於普及,所以國內外仍在使用,但由於該法樣品前處理繁瑣,且提取和凈化效果不夠理想,提取液中雜質較多因而在展開時影響斑點的熒光強度,而雙向展開雖避免了雜質干擾,增加了靈敏度,但增加了操作步驟和時間。
高效液相色譜法對黃麴黴毒素B1、B2、G1、G2分別進行定量分析。其主要是用熒光檢測器檢測,在適宜的流動相條件下,採用反相C18柱,使多種黃麴黴毒素同時分離。黃麴黴毒素免疫親和柱HPLC法採用單克隆抗體免疫技術,可以特效地將黃麴黴毒素與其他真菌素分離出來,分離效率和回收率高。此方法已得到廣泛應用,並被美國官方分析化學家協會(AOAC)確認為官方檢測方法。該方法的檢測限可達0.02~5ppb。
酶聯免疫法檢測AFB1的理論基礎是抗原抗體反應,其採用單克隆或多克隆抗體技術,具有特異性強、分析時間短等優點。其原理是抗原(或抗體)吸附於載體上的免疫吸附劑和用酶標抗體(或抗原)與標本中的待測物(抗原或抗體)起特異的免疫學反應,最後用測定酶活力的方法來增加測定的敏感度。大體分為2類:一是用雙抗體夾心法檢測樣本中的AFTB1,二是用競爭法檢測樣本中的AFTB1,。為了使用方便,目前國內外已研製了酶標記免疫吸附測定試劑盒及配套儀器,方法也被列入國家標準(GB/T5009.22,1996第二法)。
但由於ELISA法中酶的活性易受反應條件影響,因此ELISA法測定結果穩定性較差,分析結果的準確性不高,容易出現假陽性結果。
一般來說,組織中黃麴黴毒素含量很低,而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具有比高效色譜法更高的靈敏度和準確性,如今這種方法還極少使用在測定組織黴菌毒素含量中。該方法檢測限可達0.02~0.025ppb。84%甲醇水溶液提取樣品中,正己烷脫脂,HLB固相萃取柱凈化。採用電噴霧電離,正離子掃描,選擇多反應檢測模式(MRM)監測,外標法定量,該法靈敏,結果可靠。
中國食品衛生標準中規定了幾種主要易受污染的食物中黃麴黴毒素B1的允許量標準,玉米、花生、花生油中黃麴黴毒素B1允許量為≤20μg/kg。而歐盟等國於2002年對糧食,花生及其產品中的AFTB1含量進行的修訂規定,人類直接使用的花生中AFTB1含量需≤2μg/kg,作為食品原料進口的花生AFTB1含量需≤8μg/kg。
2015年11月1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報了對80批次食品進行抽檢的信息。其中合格產品76批次,不合格產品4批次,不合格產品全部為花生油產品,不合格原因為黃麴黴毒素B1超標。
其中,不合格產品為廣西貴港市覃塘區好純香食用油廠、廣西玉林市大鍵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廣西貴港市覃塘區益昌油房生產的散裝花生油和廣西浦生糧油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5L瓶裝壓榨一級花生油。同時,廣西貴港市覃塘區益昌油房生產的散裝花生油黃麴黴毒素B1超標10倍。
專家分析,造成花生油產品中黃麴黴毒素B1超標的主要原因是花生原料在種植、採收、運輸及儲存過程中受到黃麴黴等黴菌污染,或企業在生產時沒有嚴格挑揀花生原料和進行相關檢測,沒有採用精鍊工藝或工藝控制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