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俚
李俚
李俚,嬴姓,李氏,名悝,一作克,戰國初期魏國人(今河南濮陽)。約生於周定王五十四年(前455年),卒於周安王七年(前395年),戰國時期著名政治家、法家代表人物。在魏文侯時任丞相,主持變法。司馬遷說:“魏用李俚盡地力,為強君。”班固稱李悝“富國強兵”。李俚變法在魏國走上富強之路過程曾做出很大貢獻,是中國變法之始,隨後楚國吳起變法、秦國商鞅變法,都在發展著李俚的變法實踐,在中國歷史上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李俚
李俚在魏國實行變法,同時親自擔任大法官,審理案子。有一天,也如往昔,本來審理的案子也不算複雜,但被告人在審訊中自動招出了三年前的一場謀殺案。本來,案情有了發展是好事,但李悝的臉卻煞白。
因為三年前那張案子已經結案了,也是他親自審案的,這就是說有一個人在三年前被誤判為兇手並處決了,也就是說李俚因為誤判了害死了無辜的人。李悝為此一籌莫展,按照他自己定下來的《法經》,這是死罪!最後,李俚寫好遺書,自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