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2條詞條名為魔芋粉的結果 展開
- 魔芋製作的粉
- 魔芋甘露聚糖
魔芋粉
魔芋製作的粉
《魔芋粉》QB 494—2012參照執行NY/T494—2010的有關內容編製。由魔芋銷售公司提出並起草,主要起草人:於洋、張光宇。於2012年12月23日發布,2012年12月28日起開始實施。
這一標準規定了魔芋粉(又稱魔芋膠)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識標籤及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於使用及醫藥用的原料的魔芋粉。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
GB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GB/T 5009.3食品中水分的測定
GB/T 5009.4 食品中灰分的測定
GB/T 5508 糧食、油料檢驗 分類含沙量測定法
GB/T 7718 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
NY/T494—2010 魔芋粉行業標準
下列術語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用魔芋干(包括片、條、角)經物理干法以及鮮魔芋採用粉碎后快速脫水或經食用酒精濕法加工初步去掉澱粉等雜質製成的顆度≤0.425mm(40目)的顆粒佔90%以上的魔芋粉。
用魔芋干(包括片、條、角)經物理干法以及鮮魔芋採用粉碎后快速脫水或經食用酒精濕法加工初步去掉澱粉等雜質製成的顆度0.125mm~0.425mm(120目~40目)的顆粒佔90%以上的魔芋粉。
用魔芋干(包括片、條、角)經物理干法以及鮮魔芋採用粉碎后快速脫水或經食用酒精濕法加工初步去掉澱粉等雜質製成的顆度≤0.125mm(120目)的顆粒佔90%以上的魔芋粉。
用鮮魔芋經食用酒精濕法加工或用魔芋精粉經食用酒精提純到葡甘聚糖含量在70%以上,粒度≤0.425mm(40目)的顆度佔90%以上的魔芋粉。
用鮮魔芋經食用酒精濕法加工或用魔芋精粉經食用酒精提純到葡甘聚糖含量在70%以上,粒度在0.125mm~0.425mm(120目~40目)的顆度佔90%以上的魔芋粉。
用鮮魔芋經食用酒精濕法加工或用魔芋精粉經食用酒精提純到葡甘聚糖含量在70%以上,粒度≤0.125mm(120目)的顆度佔90%以上的魔芋粉。
感官指標應符合表1要求
表1 感官指標
類別 | 級別 | 顏色 | 形狀 | 氣味 | |||
普通魔芋粉 | 普通魔芋精粉 | 特級 | 白色,允許有極少量黃色、褐色或黑色顆粒 | 普通魔芋精粉顆粒狀、無結塊、無霉變;普通魔芋微粉粉末狀、少量顆粒狀 | 允許有魔芋固有的魚腥氣味和極輕微的SO2氣味 | ||
一級 | 白色,允許有少量黃色、褐色或黑色顆粒 | ||||||
普通魔芋微粉 | 二級 | 白色或黃色,允許有少量褐色或黑色顆粒 | |||||
三級 | 黃色或褐色,允許有少量黑色顆粒 | ||||||
四級 | 褐色或黑色 | ||||||
純化魔芋粉 | 純化魔芋精粉 | 特級 | 白色,允許有極少量淡黃色顆粒 | 純化魔芋精粉顆粒狀、無結塊、無霉變;純化魔芋微粉粉末狀,少量顆粒狀 | 允許有魔芋固有的魚腥氣味和酒精氣味 | ||
一級 | 白色,允許有少量黃色或褐色顆粒 | ||||||
二級 | 白色或黃色,允許有少量褐色或黑色顆粒 | ||||||
純化魔芋微粉 | 三級 | 黃色或褐色,允許有少量黑色顆粒 |
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要求。
表2 理化指標
項目 | 普通魔芋粉 | 純化魔芋粉 | |||||||
特級 | 一級 | 二級 | 三級 | 四級 | 特級 | 一級 | 二級 | 三級 | |
粘度(4號轉子,12r/min,30C),mPa·s≥ | 18 000 | 14 000 | 8 000 | 2 000 | - | 28 000 | 23 000 | 18 000 | 13 000 |
葡甘聚糖(以干基計),% ≥ | 70 | 65 | 60 | 55 | 50 | 85 | 80 | 75 | 70 |
pH(1%水溶液) | 5.0~7.0 | ||||||||
水分,% ≤ | 11.0 | 12.0 | 13.0 | 14.0 | 15.0 | 10.0 | 11.0 | 12.0 | |
灰分,% ≤ | 4.5 | 4.5 | 5.0 | 5.5 | 6.0 | 3.0 | 4.5 | ||
含沙量,% ≤ | 0.04 | 0.1 | 0.2 | 0.04 | |||||
粒度(按定義要求),% ≥ | 90 | ||||||||
註:粘度和葡甘聚糖含量兩項指標為強制項目。 |
顏色、形狀檢驗用肉眼檢查,氣味用鼻嗅。
粘度
儀器及用具
按NY/T494—2010規定執行。
測定步驟
按NY/T494—2010規定執行。
結果計算
按NY/T494—2010規定執行。
葡甘聚糖
按附錄A規定執行。
試樣製備
取5.2.1.2條測定粘度的試液。
測定
用pH試紙(測量範圍:3.8~5.4及5.4~7.0;pH單位刻度:0.5)或酸度計測定。
水分
按GB/T 5009.3 規定執行。
按GB/T 5009.4 規定執行。
含沙量
按GB/T 5508 規定執行。
粒度檢測
按NY/T 494—2010中粒度檢測規定執行。
有同一種原料,同一班次生產的統一規格的產品為一批。
每批產品隨機抽取樣品1000g,經縮分至500g,取250g為檢驗樣,餘下250g為備檢樣。
出廠檢驗項目為:感官、粘度、pH、水分、粘度。
型式檢驗正常生產情況下,每半年一次。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亦進行:
a.更改關鍵工藝;
b.長期停產後恢復生產;
c.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
型式檢驗項目
型式檢驗項目包括本標準要求中的全部項目。
判定規則
在出廠檢驗的結果中,感官、pH、水分、粘度、粒度等項目又不符合本標準時,應重新自同批次產品中按兩倍量抽取樣品,對不符合項目進行複檢。複檢結果若仍有一項不合格,則判該批產品為不合格產品,可判定降級。
型式檢驗中,任何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則判該批產品為不合格品。
產品標籤上應按GB 7718的有關規定標註:產品類型、類別、等級、凈含量、生產企業(或銷售企業)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和產品標準代號。
產品外包裝袋上應標明產品名稱、類別、生產企業名稱、地址、凈含量及等級。
貯運圖示的標誌應符合GB 191的有關規定。
產品內包裝用聚乙烯薄膜袋,外包裝採用編織袋、紙箱或複合袋;包裝材料應符合相應衛生標準要求。
包裝規格分為25kg/袋(箱)。單件凈含量偏差不超過±1%,檢驗批平均凈含量不得低於標誌凈含量。
產品在運輸、裝卸時應小心輕放,嚴禁撞擊、擠壓和日晒雨淋。
運輸工具應清潔、衛生,不得有毒、有害、有腐蝕性和易揮發、有異味的物質混裝混運。
產品應貯存在乾燥、防潮、避光的庫房中。最適宜的貯藏溫度為20C以下,相對濕度低於65%。
產品不得與有毒、有害、有腐蝕性和易揮發、有異味的物質同庫貯存。
普通魔芋粉保質期不低於1.5年,純化魔芋粉保質期不低於2年。
(規範性附錄)
魔芋粉中葡甘聚糖含量
A.1 原理
魔芋葡甘聚糖經酸水解後生成D-甘露糖和D-葡萄糖兩種還原糖,3,5-二硝基水楊酸與還原糖在鹼性介質中共沸后被還原成棕紅色的氨基化合物,在一定範圍內,還原糖的量同反應液的顏色強度呈正比例關係,利用分光光度法可測知樣品中魔芋葡甘聚糖的含量。
A.2 儀器
A.3 試劑
A.3.1 顯色劑:3,5-二硝基水楊酸溶液。
甲液:溶解6.9g結晶的重蒸餾的苯酚於15.2mL10%氫氧化鈉溶液中,並稀釋至69mL,在此溶液中加入6.9g亞硫酸氫鈉。
乙液:稱取225g酒石酸鉀鈉,加入到300mL10%氫氧化鈉溶液中,再加入880mL1%3,5-二硝基水楊酸溶液。
將甲液與乙液混合,貯於棕色試劑瓶中。在室溫下,放置7~10天以後使用。
A.3.2 硫酸溶液(3mol/L)。
A.3.3 氫氧化鈉溶液(6mol/L)。
A.3.4 0.1mol/L甲酸-氫氧化鈉緩衝溶液:取1mL甲酸地250mL容量瓶中,加60mL蒸餾水,再稱取0.25g氫氧化鈉溶解后加入,定容至250mL。
A.3.5葡萄糖標準溶液(1.0mg/mL):在分析天平上準確稱取0.1000g分析純葡萄糖(預先在105C乾燥至恆重),溶於蒸餾水中,定容至100mL。
A.4 操作方法
A.4.1 葡萄糖標準曲線
依次移取0.4、0.8、1.2、1.6、2.0mL標準葡萄糖工作液、2.0mL蒸餾水於6個25mL容量瓶中,加蒸餾水補足至2mL,再在每個容量瓶中加入 1.5mL3,5-二硝基水楊酸試劑,搖勻后將6個容量瓶放在沸水浴中加熱5min,立即冷卻。用蒸餾水定容至刻度,搖勻。用1cm比色皿在550nm處測其吸光度。以蒸餾水顯色反應液做空白調零,記錄不同濃度葡萄糖工作液的吸光度。以葡萄糖毫克數為橫坐標(X),吸光度為縱坐標(Y),繪製標準工作曲線(或建立吸光度為Y、標準葡萄糖毫克數為X的回歸方程)。
A.4.2 魔芋葡甘聚糖測定
A.4.2.1 魔芋葡甘聚糖提取液的製備:用乾燥光滑的稱量紙準確稱取樣品0.1900~0.2000g,加入盛有50mL甲酸-氫氧化鈉緩衝液並處於電磁攪拌狀態的100mL容量瓶中,30℃攪拌溶脹4h,或在室溫下攪拌1~2h溶脹過夜,用甲酸-氫氧化鈉緩衝液定容至100mL(先將空容量瓶用蒸餾水定容至刻度,再加入磁棒,標記液面升高的刻度作為樣品溶液定容的刻度)。攪拌均勻后在離心機上以4000r/min的轉速離心20min,此上清液即為魔芋葡甘聚糖提取液。
A.4.2.2魔芋葡甘聚糖水解液的製備:準確移取5.0mL魔芋葡甘聚糖提取液於25mL容量瓶中(用洗耳球反覆吹洗移液管,直至管內壁粘附的粘性樣品溶液完全進入容量瓶),準確加入3mol/L硫酸2.5mL,搖勻,在沸水浴水中具塞密封水解1.5h,冷卻。加入6mol/L氫氧化鈉2.5mL,搖勻,加蒸餾水定容至25mL。
A.4.2.3魔芋葡甘聚糖的測定:分別移取以上製得的葡甘聚糖提取液、水解液和蒸餾水2.0mL於3個25mL容量瓶中,分別加入1.5mL3,5-二硝基水楊酸試劑,在沸水浴中加熱5min,冷卻後用蒸餾水定容至25mL,在分光光度計550nm處比色,以蒸餾水顯色反應液做空白調零,測定水解液和提取液的吸光度值。在標準曲線上查出(或通過回歸方程計算)吸光度所對應的葡萄糖毫克數。
A.4.3 結果計算
結果按式(A.1)計算
式中:
ε——葡甘聚糖中葡萄糖和甘露糖殘基分子量與其水解後生成的葡萄糖和甘露糖分子量之比ε=0.9;
T——在標準曲線上查出的葡甘聚糖水解液葡萄糖毫克數,單位為毫克(mg);
T0——在標準曲線上查出的葡甘聚糖提取液葡萄糖毫克數,單位為毫克(mg);
M魔芋粉樣品質量,單位為克(g);
ω——樣品含水量,%。
重複測定允許差不超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