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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l
黑人音樂
soul指一種黑人音樂,索爾亦稱“靈歌”,由布魯斯、搖滾樂與黑人福音歌混合而成的一種黑人流行音樂,演唱時較少演奏樂器。
索爾的著名歌手有詹姆斯·布朗(james brown)、查爾斯(ray charles)、奧蒂斯·雷汀(Otis Redding)、史蒂夫·旺德(stevie wonder)、普林斯(prince)等。
什麼是索爾(Soul,又譯"靈魂樂")音樂?一些著名的索爾音樂家是這樣認識的:
《美國流行音樂通史》是這樣解釋的:索爾是"你真正要從心裡說出來的某種東西……某種你想到的,在你心裡的,你看到的和你感覺到的實實在在的東西"。
阿撒·富蘭克林(Aretha Franklin)說:"這是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索爾來自福音歌和布魯斯。對我來說,索爾就是一種感覺,一種很深的感覺,它從我內心產生,我把它表現出來……正是這樣一種感情,通過它,影響其他人。"
米爾特·傑克遜(Milt Jackson)說:"(索爾)是你不能從書本或研究中得來的一種表演。我的情況是,我相信,在教堂音樂中聽到的和感覺到的東西……對我音樂生涯的影響是最有力的。"
可以從中看出,索爾強調內心感情的自由表現,而且與黑人宗教有關。因此,有位評論家作了以下歸納:"假如我們把節奏布魯斯和福音歌的特點結合起來,允許音樂家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成分,表現他(她)心底的感情,顯然,我們就可以接近於理解那個難以捉摸的名詞'索爾'了。"
《美國流行音樂通史》中歸納得更為簡練:"索爾是帶有福音歌宗教熱情的節奏布魯斯"。
因此,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索爾是福音歌和節奏布魯斯的結合,是福音歌這種宗教音樂形式世俗化、流行化的結果。
靈魂樂,又翻譯為靈歌,是美國流行音樂的一個分支,起源於底特律黑人音樂,曾同時佔據流行音樂和節奏與布魯斯音樂兩個排行榜的統治地位。1963年末期至1965年早期,它竟然將節奏與布魯斯音樂擠出(公告牌)雜誌排行榜長達14個月之久。對於白人與黑人來講,這也是個絕無僅有的時期,因為他們都在爭相購買同一種風格的唱片。從1969年8月23日開始直至靈歌的沒落,靈歌排行榜一度成為黑人音樂排行榜的代名詞。雷·查爾斯(CHARLES,RAY)是第一位靈歌藝人。他在節奏與布魯斯音樂中大量吸收了黑人福音音樂的激情與唱法,特別是被稱做“花唱”的發聲法。他用一種近乎神聖的方式去演唱那些世俗的歌曲,在某些人眼裡,這簡直是大逆不道。以小理查德(LITTLERICHARD)為代表的黑人搖滾歌星則更為狂熱的為同一目標進行著探索。這種不為人所知,包含大量黑人音樂要素的音樂風格的新穎獨特,令白人青少年興奮不已。薩姆·庫克(COOKE,SAM)首開先河,脫離福音音樂流派[他是“靈魂煽動者”(SoulStirrers)的主唱,擁有大批歌迷]。他的一首《你使我神魂顛倒》(YouSendMe,1957年榜首歌曲)盡顯“花唱”之精華,標誌警靈歌時代的開始,但是他接下來的一些作曲大失水準,令聽眾大失所望。
King唱片公司的詹姆斯·布朗(BROWN,JAMES)風格獨特,1958年擠入流行音樂排行榜。1960年,吉姆·斯圖爾特 (JimStewart)在孟菲斯創建了Satellite唱片公司,著重培養當地的歌手。同年,他推出了由魯弗斯·托馬斯(RufusThomas)和他的女兒卡拉(Carla)錄製的一系列上榜歌曲。當然,他們量大的成功還得算培養了奧蒂斯·雷丁(REDDING,OTIS)。因為西海岸已經出現了一家Satellite唱片公司,他們不得不更名為Stax唱片公司。不久,他們相繼與Atlantic唱片公司和馬斯爾·肖爾斯錄音棚的Fame公司達成銷售協議,傑里·韋克斯勒(JerryWexler)負責給Atantic的藝人到南部錄製唱片的聯繫工作。由於當地的一支節奏與布魯斯樂隊RoyalSpades以及隨後BookerTandtheMGs和“孟菲斯號角”(MemphisHorns)樂隊的加入,Stax公司擁有了自己的室內樂團。年輕的製作人奇普斯·莫曼(ChipsMoman)不久就開始建立自己的錄音棚。伊薩克·海斯(IsaacHayes)和戴維·波特(DavidPorter)也為“薩姆和戴夫”(Sam&Dave)寫了大量的作品。舉止古怪而又充滿幻想的湯姆·斯塔福德 (TomStafford)招集了里克·霍爾(RickHall)、比利·謝里爾(BillySherill)等幾個年輕的製作人以及鍵盤手斯普納·奧爾德姆(SpoonerOldham)、歌手丹·佩恩[DanPenn,他唱過的黑人歌曲比埃爾維斯·普雷斯利(PRESLEY,ELVIS)多得多]、作曲家唐尼·弗里茨(DonnieFritts)等人創建了Fame唱片公司。他們的第一批上榜歌曲都是阿瑟·亞歷山大(ArthurAlexander) 的作品。這些在黑人藝人中間掀起了靈魂音樂創作的熱潮,除上面提到的人以外,阿蕾沙·富蘭克林(FRANKLIN,ARETHA)、威爾遜·皮克特 (PICKETT,WILSON)、喬·特克斯(JoeTex)、珀西·斯萊奇(PercySledge)、本·E·金(KING,BENE)、威廉·貝爾(WilliamBell)和所羅門·伯克(BURKE,SOLOMON)等人分別在一些白人業餘愛好者經營的小工作室中錄製唱片。他們的做法得到了地處南方,頭腦敏捷,朝氣蓬勃的年輕音樂家的支持,他們不惜一切,在一條充滿艱難的道路上跋涉。當時,這些藝人還沒有條件隨時在一起進行研討,但是早期的音樂合成競在這種情況下產生了(雖是偶然發生,但它卻是千真萬確)。它牽動了整整一代人的心。
眾所周知,靈歌的黃金時代隨著1968年4月4日馬丁·路德·金(MartinLutherKing)的遇刺身亡而悄然結束。其後,全美國的黑人無可指責地展開了系列的報復活動,因為職員的人身安全不能得以保證,Stax公司不得不暫時停業。在1968年召開的全國廣播電視時事評論員聯合會大會上,韋克斯勒被模擬絞死,還有些人遭到了毒打,據說許多人還為此不得不開始攜帶槍支。事實上,儘管黑人在進軍流行樂壇的過程中取得了完全的勝利,但是黑人藝人和商人 [除了芝加哥的貝里·戈迪(BerryGordy)以外]無法保持他們已取得的成功,而被迫求助於白人的企業(直至80年代,這種情況沒有什麼改觀。如果你不是“萊昂內爾·里奇”式的人物,大的公司是不會搭理你的)。靈歌的黃金時代也標誌著多年來現實存在的種族隔離的結束,同一時期,人權運動也開始蓬勃發展。當然,美國人民還需要20年、30年或者更長的時間去消除長達300多年來種族壓迫所帶來的深重的影響。在Stax公司和Fame公司投身這場音樂變革的藝人也各展身手,進行著各種各樣的探索。但是,一些經典的音樂流派仍在兢兢業業地創作,他們的作品依然在聽眾的心裡佔有很高的地位。
阿諾德·肖在他的著作《86年度全美黑人流行音樂》(BlackPopularMusicinAmerica’86)一書中闡述了這樣一條理論,節奏與布魯斯音樂是教條型的,而靈歌Motown流行音樂是反教條的。白人音樂將此兩種音樂形式合二為一,“棒哥們兒”(RIGHTEOUSBROTHERS)演唱組就成功地悟出了靈歌的真諦,人們將他們的這種獨特的音樂風格稱為“藍眼靈歌”。史蒂夫·溫伍德(WINWOOD,STEVE)在1987年度取得的格萊美獎是靈歌時代的又一成果。“北部靈歌”這個名詞指英國北部的白人流行音樂從偉大的黑人音樂中汲取了大量營養,而不是從倫敦電視節目中那些枯燥乏味、裝膠作勢的表演中得到了什麼,連英國俱樂部舞廳里的音樂也受到靈歌的極大的影響。出身於教會的阿爾·格林(GREEN,AL)成為整個70年代最偉大的藝人之一。“甜蜜的靈歌”指類似皮博·布賴森(PeaboBryson)的黑人浪漫歌手。阿爾·雅羅(AlJarreau)的唱片像80年代出版的其他一些唱片一樣,曾一度滯銷,但他那充滿深情的歌聲打動了成千上萬的聽眾。80年代中期,從事廣告、影視、唱片行業的人年齡在30~40歲之間。他們清楚經典的靈歌是如何的偉大。Atlantic公司利用了原來的錄音,重新出版了7張雙張唱片。只要不是草率行事,靈歌就是優美動聽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