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市鹽務局
濱州市鹽務局
濱州市鹽務局為市政府的鹽業行政主管機構和全市鹽業行政執法主體,正處級建制事業單位,負責全市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隸屬於山東省鹽務局。濱州鹽業公司為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原山東省鹽業總公司)直屬的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企業法人實體組織,依法從事全市的鹽資源開發、利用和鹽產品生產、加工、儲運、批發經營業務,與市鹽務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各縣鹽業經營機構均為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所屬的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企業法人實體組織,名稱統一確定為“XX鹽業公司”,依法從事本行政區域內的鹽資源開發、利用和鹽產品生產、加工、儲運、批發經營業務。同時掛“XX鹽務局”牌子,為同級政府的鹽業行政主管機構和鹽業行政執法主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
2010年,全市生產原鹽303.1萬噸,溴素1.07萬噸,同比分別增長-4.69%、-2.26%;批發企業累計銷售各類食鹽2.34萬噸,其中小包裝食鹽1.11萬噸,分別完成年計劃的112.42%、100.45%;全行業實現銷售收入18.59億元,利稅4.23億元,同比分別增長9.35%、14.32%。
2010年,全市已建立食鹽零售網點6789個,其中無碘食鹽供應網點182個;全市共查處鹽業違法案件527起,沒收私鹽298.6噸,罰款20.73萬元,端掉制售窩點5個,出動鹽政執法人員17689人次,公安出警424人次,聯合辦案14起,全市無一例複議案件發生。
從鹽業批發企業情況來看,惠民、博興、陽信縣公司擴大專營銷售網路增值業務,進行非鹽產品代理銷售;鄒平、無棣公司盤活土地資產,真該規劃設計開發房地產項目;市公司、無棣縣公司積極發展產業,投資購買鹽場,2010年底總產能達10萬噸,並於2011年初投資購買了沾化永太鹽場,該鹽場原設計生產能力10萬噸/年,經技術改造,將達到25萬噸/年。
1988年,惠民地區鹽業公司升格為副縣級單位,隸屬地區一輕局。
1991年7月,惠民地區鹽業公司加掛地區鹽務局牌子,為地區鹽業行政主管部門,履行鹽業管理職能。
1994年5月,濱州地區鹽務局改為正縣級事業單位,與地區鹽業公司一套機構、兩塊牌子。
1997年,按照省政府[1997]37號文件和濱行發[1996]140號文件的要求,繼鄒平縣加掛地區鹽務局分局牌子后,博興、惠民、陽信三個縣鹽政管理辦公室相繼完成掛牌工作,從而使以上各非產鹽縣正式確立了鹽政執法主體,初步形成具有地區特點的鹽政管理和食鹽專營體制框架。
1998年,成立濱州地區鹽務局鹽業批發管理處,具體負責食鹽專營工作。
1999年,按照濱行辦發[1999]5號文件要求,全區鹽業管理機構設置為兩種形式並存:一是原產鹽縣鹽務局,明確為同級人民政府的鹽業行政主管部門;二是非產鹽縣成立鹽務分局,是同級人民政府的鹽政管理和食鹽專營主管部門,為科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並明確了濱州市的鹽政管理和食鹽專營工作由地區鹽務局批發管理處負責。
2001年,市政府以濱政發[2001]99號印發了《濱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魯政發[1999]70號文件,調整和完善鹽業經營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對全市鹽業管理體制改革作了明確規定。同時,為落實市政府文件中有關執法人員編製和執法經費問題的規定,經過積極協調,市編委、財政局、市鹽務局聯合印發了濱編辦[2001]10號文《關於核定各縣鹽政執法人員和食鹽專營人員編製的通知》。到年底,市局和無棣、惠民、鄒平、陽信4個縣局按市府文件要求,完成了鹽業經營管理機構的分離、划轉和移交工作,全市鹽業管理體制初步理順。
2002年7月,博興、沾化兩縣的鹽業經營管理機構按照省政府[1999]70號文件的要求完成了划轉和交接,全市鹽業體制理順工作圓滿結束,建立了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體系。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工作的法規、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
2、制定我市鹽業行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向省鹽業主管部門提報年度計劃、計劃執行情況;
3、執行國家計劃,平衡下達全市鹽產品產銷計劃,並組織鹽產品的調配、供應;
4、負責對全市鹽業企業的鹽政、鹽務管理工作,依法對我市鹽的生產、流通和市場進行管理,制止和糾正鹽業違法行為,查處鹽業違法案件,並受理下級處罰案件的行政複議工作;
5、負責對鹽業批發、零售許可證及運輸准運證的核發和驗審工作;
6、承擔全市鹽行業的綜合統計工作;
7、完成市政府和省鹽務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鹽政綜合科(鹽政稽查支隊)、財務審計科、鹽業批發管理處、基建辦公室(負責濱州鹽業交易中心的建設工作)。
王淑良:濱州市鹽務局局長、濱州鹽業公司經理、黨委書記,主持市局(公司)全面工作,具體分管鹽業批發管理處。
張俊剛:濱州市鹽務局副局長、濱州鹽業公司副經理、紀委書記,分管鹽政綜合科、黨委辦公室。
信澤勇:濱州市鹽務局副局長、濱州鹽業公司副經理,分管辦公室、財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