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顯

北宋官吏

王顯(932年—1007年2月14日),字德明,開封府人。北宋初年大臣。王顯出身宋太宗藩邸,以謹介而受信任。歷任右班殿直、宣徽南院使、樞密使等職,官至河陽節度使、同平章事。景德四年(1007年),王顯去世,年七十六。冊贈中書令,謚號“忠肅”。

人物生平


王顯的祖上本是世代研習儒學,但他少年時遭逢五代戰亂,故而學問淺薄。最初為殿前司的一名小吏。后侍奉晉王趙光義(宋太宗),成為太宗的潛邸親信。王顯性格謹慎高潔,不喜嬉笑,未曾出入市肆之中。太平興國元年(976年),趙光義即位,王顯被補授為殿直一職,其後稍稍升任供奉官。
太平興國三年(978年),王顯任軍器庫副使,調任尚食使。一年多后,他與郭昭敏一同被任命為東上閣門使。
太平興國八年(983年)春,王顯升任宣徽南院使兼樞密副使。在數年的時間裡,他已成功躋身執政之列。同年,趙光義下制,授王顯為樞密使。趙光義為特授他《軍戒》三篇,以使他不至於“面牆(不學而識見淺薄)”。又將京師汴京道德坊的一處宅第賜予王顯。
王顯在中樞主政已久,樞密院機務繁重,樞密副使趙昌言、寇準都出身科舉高第,“鋒氣皆銳”,處處輕慢“少遭亂失學”的王顯。而王顯每次失誤,也都自掩過失,不肯知錯而改,趙光義多次當面予以勸誡。淳化三年(992年)八月,趙光義下詔嚴厲責備王顯,將其貶為隨州刺史,充任崇信軍節度、觀察等使。
不久后,王顯改知永興軍,又轉知延州。后移知秦州。又諫阻砍伐山林,“務使安靜”。
咸平元年(998年),王顯入朝覲見,被改為橫海軍節度使,又出知鎮州。
咸平二年(999年),樞密使曹彬去世,王顯被重新任命為樞密使。宋真宗趙恆舉行郊祀禮后,加王顯檢校太師之銜。趙恆前往大名府時,樞密長官只有王顯與樞密副使宋湜隨從。諫官大多認為王顯專管軍務,而謀略則非其所長。適逢宋湜在途中逝世,趙恆於是命參知政事向敏中權任同知樞密院事。
咸平三年(1000年)春,王顯被改授為山南東道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定州路行營都部署、河北都轉運使兼知定州。同年秋,定州官民拜訪定州都部署孔守正,陳述王顯的治績,希望將其留任。孔守正向朝廷上奏此事。
咸平四年(1001年)秋,王顯被加為鎮、定、高陽關三路都部署,趙恆允許他“便宜從事”。十月,契丹南侵,其前軍抵達威虜軍。當時,威虜軍降雨多日,契丹軍用皮革製作弓弦,受到潮濕后鬆弛無法使用,王顯所領宋軍因而大敗契丹,擒獲其名王、貴將十五人及羽林官印二枚,斬首二萬級。戰後,王顯上奏說:“臣原先奉詔在鄰近邊境處布陣,以及應援北平控扼的道路。不久后,敵軍騎兵已經穿越亭障,臣的前陣雖然取得勝利,但終究違背了詔命。”於是向朝廷請罪。趙恆親賜手札,表達撫慰之意。
咸平五年(1002年),王顯請求致仕,趙恆不許。王顯入朝覲見后,真宗又派他返回駐所。因其一再請求罷去兵權,真宗才改拜他為河陽三城節度使。
景德元年(1004年),徙知天雄軍府。其後上表請求奔赴行在,趙恆同意。同年秋,王顯回到鎮所。契丹大舉南侵,趙恆與群臣商議親征事宜,王顯獻上三策。但在這之後,“澶淵之盟”簽訂,割據夏州的李德明也遣使進貢稱藩,朝廷加以賞賜,並且允許流通青鹽以便利邊民,這都是聽從了王顯的建議。
景德三年(1006年)冬,王顯患病,趙恆派宦官偕同御醫前往探望、診治。
景德四年(1007年)正月,趙恆允許王顯回京。當時,趙恆出祭皇陵,王顯對僚屬說:“我的年紀及地位都已極高,如今天子(趙恆)從虎牢關一路出行,我無法拜見陛下,這是遺憾啊。”說罷,他為之流淚。王顯抵達汴京數日後,便於二十四日(2月14日)逝世,享年七十六歲。趙恆聞訊后,因正在前往封禪的途中,所以不為其輟朝,但仍派宮苑使鄧永遷火速回京監護其喪事,冊贈中書令,謚號“忠肅”。其後,趙恆錄用王顯的兩個兒子為官。
王顯自任三班(指供奉官及左、右班殿直)后數年內入主樞密院,授提拔之快,在當時無人能及。王顯最初任軍司小吏時,大將張永德帶滑州節度使之銜為殿前都點檢。等到王顯由樞密使一職出守方鎮並帶使相銜時,張永德也以太子太師之銜被起用為使相。二人的官誥在同日宣讀,張永德反而被排在王顯之後,時人都頗感驚訝。
王顯在朝執政時,裝模作樣地厚待胥吏,只是小心保全自己的地位而已。他外任節度使時,時常放縱部曲騷擾百姓,受到時人的非議。

人物評價


馮拯:前歲王顯違詔不趨要地,契丹初壓境,王師未行,而契丹騎已入鈔,賴霖雨乃遁去。(《宋史》引)
趙恆:卿先帝舊臣,於國有功,河陽近地,可以卧治,引年告老,非所宜也。(《續資治通鑒長編》引)
脫脫:自柴禹錫而下,率因給事藩邸,以攀附致通顯者凡七人。……張遜優於理財而未免於媢嫉,周瑩練習軍旅而頗傷於酷濫,(柴)禹錫素稱勤敏而不能不涉於朋比,王顯雖謹介自將而昧於學識,故莫逃於齪齪之譏。(《宋史》)

親屬成員


• 兒子
王希逸,字仲庄,曾參與編修《冊府元龜》,官至太常博士、直史館。
王希范,官至如京副使。

史料記載


《隆平集·第十卷·樞密》
《宋史·卷二百六十八·列傳第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