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
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
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農村住戶獲得的經過初次分配與再分配后的收入。
可支配收入可用於住戶的最終消費、非義務必支出以及儲蓄。
2020年10月27日,農業農村部副部長劉煥鑫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農民收入提前實現翻番目標。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9年突破1.6萬元,提前一年比2010年翻一番,增速連續10年高於城鎮居民,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持續縮小,由2015年的2.73:1縮小到2019年的2.64:1。2020年前三季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2297元,實際增長1.6%,第四季度增速將繼續提高,小康之年農民將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
2021年4月6日,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的《人類減貧的中國實踐》白皮書顯示,貧困地區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2013年的6079元增長到2020年的12588元,年均增長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