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雲區教育局
白雲區教育局
白雲區教育局是一個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地點位於白雲區白雲大道南383號。
局長:楊忠雄
副局長:張海英、曾丹、孫旭
黨政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安排全局性活動,負責機關的各項行政事務及督辦工作,協調各科室工作,負責起草局綜合性文件和材料。
2.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推進信息化工作,上傳下達各類綜合性信息,當好領導決策的參謀。
3.負責機關作風建設、機關人員思想政治工作、人事管理工作、計劃生育工作,組織機關政治學習。
4.負責機關的文秘及辦文工作,負責文件資料的收發和歸檔及檔案的綜合管理。
5.負責全系統的保密工作,協調辦理信訪及組織辦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工作。
6.負責機關和直管單位公費醫療管理,按上級有關政策要求推進醫療制度改革。
7.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工作,管理機關各類後勤事務,推進後勤工作社會化。
督導室
1.監督、檢查下級政府及教育管理部門、各級各類教育機構貫徹執行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情況。
2.對下級政府、教育管理部門及各類教育機構的教育質量、辦學水平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和評估。
3.及時反饋督導、評估的情況,總結經驗,提出調控意見供行政部門參考。
4.協助區做好語言文字規範工作。
組織監審科
1.在局黨委領導下,開展對直管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後備幹部的培養、考察、管理和培訓工作。指導各街鎮組織部門對轄內學校領導幹部進行培養、考察、管理和培訓工作。
2.指導下級黨組織開展思想作風建設和組織建設。指導開展黨員思想教育、理論教育和宣傳工作。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3.指導開展統戰和僑務工作。
4.負責直管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紀律檢查工作,協助鎮紀委做好轄內學校黨組織的紀律檢查工作。
5.負責行政監察工作,監督檢查教育系統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
6.負責普法教育、行政執法、計生監督及有關紀檢監察的群眾來信、來訪工作。
7.做好對同級及直管單位的財務經濟效益、財經法紀的審計監督工作;做好直管單位主要負責人的離任審計工作。
人事保衛科
1.負責教職工隊伍規劃、人員核編、錄用、獎懲、調動工作,組織、指導對教職工的考核、聘任工作。負責整理、提供人事信息。
2.組織教師職稱的申報、評審和教師資格審核,負責教師初次專業技術職務認定工作。
3.負責教職工勞資福利、住房福利(包括教師住房的調查、統計等)和計生等工作。
4.推進人事制度改革,抓好隊伍建設,做好教師隊伍管理工作,指導開展教師(包括實驗員)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5.指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本系統安全工作。
6.指導人事檔案工作。
7.負責公辦學校的設立、撤銷、合併等審核呈報工作。
8.負責本系統(含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財建科
2.負責教育經費的財務匯總、統計和本級經費核算、決算,提供經費預、決算分析,提供財務信息。
3.檢查、監督教育經費的執行情況,指導合理使用預算內、外教育經費,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5.負責教育統計匯總和統計分析;指導基層的教育統計管理,組織統計人員培訓。
6.協同計劃部門編製教育事業發展計劃。
基礎教育科
1.負責規劃和調整中、小學校的布局,鞏固九年義務教育,組織實施普及並鞏固高中階段教育。
2.協調、管理和指導中小學教育業務、教育教學改革及教科研工作。
3.指導、管理全區學校德育工作。
4.指導小學、初中招生錄取工作。
5.負責中學學籍管理工作,指導街鎮小學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免費義務教育學生統計及審核。
6.協助指導中、小學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協助開展社會治安綜合管理。
7.管理全區特殊教育。
綜合管理科
1.統籌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監督和管理工作。
3.指導、協調並組織實施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工作,落實有關課程計劃;牽頭組織有關的全區性競賽、評比、交流活動;規劃、指導、協調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基礎設施建設工作。
4.指導開展青少年科技活動、環境教育、學生綜合社會實踐、國防教育等工作。
5.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區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工作。
6.協助指導職業中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與安全教育工作,協助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7.負責中小學食堂監管工作。
工會
1.負責直管單位工會組織的建設和街鎮教育工會的業務指導。
2.負責所屬工會幹部的隊伍建設。
3.依法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為群眾說話辦事。
4.配合局黨委做好教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配合局黨委做好學校民主管理工作。
6.積極開展“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等建功立業活動。
7.承辦局黨委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團委
1.負責直管單位團組織(含教工團組織)的建設。
2.負責區少工委辦公室工作。
3.負責所屬團隊幹部的隊伍建設。
4.配合局黨委做好青年教工的政治思想工作。
5.配合局德育工作領導小組開展工作。
6.協助做好宣傳、扶困助學等工作。
7.承辦局黨委和上級團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招生辦
1.負責高(職)中招生工作。
3.負責各種考試經費的收取和管理。
4.負責指導各類考場的建設。
1.負責直管單位基建項目的報建、委託設計、勘測、施工申報及建設管理工作。
2.負責全區開發小區教育配套設施規劃協調、設計方案審查、建設監督、移交接收及產權辦理等工作。
3.協調、指導全區學校基礎設施建設工作。
4.負責其它基建管理工作。
信息裝備中心
1.負責專用場室的建設與管理,常規教育儀器和圖書、音像設備的配置與管理。
2.協調各部門按規範組織實施本系統的教育信息化建設,對各項建設項目實施全程管理。
3.負責全區教育信息化發展規劃,指導系統內基層單位信息化建設。
4.承辦區教育局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教育後勤產業管理辦
1.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和國家有關勤工儉學、校辦產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2.制定本區學校勤工儉學、校辦產業年度計劃,指導、協調學校(單位)的勤工儉學、校辦產業工作。
3.指導、協調直管學校後勤社會化准入管理工作。
4.指導、協調學校有關大宗後勤設備、學生校服、床上用品的招標採購工作。
5.指導、協調直管學校(單位)校辦企業安全生產和財務管理工作。
6.協助本區學生綜合實踐教育基地的協調管理工作。
7.組織勤工儉學、校辦產業的經驗交流。
8.組織勤工儉學、校辦產業有關人員的學習培訓,對勤工儉學、校辦產業先進單位與個人進行表彰。
9.組織本區學校勤工儉學、校辦產業情況的統計、匯總和分析工作。
10.負責小區配套學校中民辦學校、幼兒園有償使用的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和有償使用合同的監督管理。
教育發展中心
1.負責教研工作。
2.負責科研工作。
3.負責培訓工作。
4.協助做好教師職稱的申報、評審及資格認定工作。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方針和有關的政策、法律、法規;結合本區實際,草擬地方性教育規章,制訂各項教育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國家和上級政府的要求,結合本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實際,提出教育發展的目標、思路和策略,編製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制定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區教育工作,管理本區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指導學校的業務工作及教育改革,規劃並指導教育教學科研,推進教育信息化工程建設,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四)按照上級有關教育督導工作的規定,對下級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以及教育管理部門和區本系統各級各類學校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和評估。
(五)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管理、指導、監督及有關開辦、撤銷、合併的審批或審核工作;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區成人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工作。
(六)按照管理許可權,對屬下領導幹部進行管理。對局直屬單位領導進行考察、任免;與鎮黨委共同對轄下教育單位領導人員進行考察,提出任免的建議;統籌規劃教育行政幹部的配備。
(七)負責本系統教職工的人事工作,推進人事制度改革,統籌規劃師資隊伍建設。
(八)加強對教育經費使用的管理和監督,落實“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制度,加強對預算外資金使用的管理。統籌和指導教育局系統的基建工作。指導全區勤工儉學工作。
(九)根據上級要求及社會經濟發展的情況,按許可權制訂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計劃並指導實施,協調管理本區的招生考試工作。
(十)指導本系統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國防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工作;指導學校治安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紀律檢查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
(十一)領導本系統的工、青、婦等群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據法律、章程獨立開展工作,充分發揮各自的作用。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址:白雲大道南38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