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群體事件觀:貴州甕安6·28事件的啟示

新群體事件觀:貴州甕安6·28事件的啟示

《新群體事件觀:貴州甕安6·28事件的啟示》是2009年3月1日由新華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子富。該書主要講述了貴州甕安6·28事件的相關情況以及對政府的執政理念做出了相關的探討。

作者簡介


劉子富,原新華通訊社貴州分社社長、黨組書記,新華社高級記者,2005年享受國務院頒發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他與人合著探討中國糧食出路問題的《路在何方》、對中國第一個“開發扶貧、生態建設試驗區”貴州畢節試驗區作全面、系統介紹的專著《貧困·憂思·奮起》、中國反腐敗走勢錄專著《居安思危》等三本書,先後由貴州人民出版社出版。

內容簡介


《新群體事件觀:貴州甕安"6·28"事件的啟示》使人深受啟迪:沒有不講道理的人民群眾,主要問題在於甕安原縣委、縣政府領導班子的執政理念、執政方式和幹部作風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出了偏差。一部分幹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理念不牢固,群眾觀點越來越淡漠,忘記了“群眾利益高於一切”這個夯實執政基礎的法寶,群眾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甚至嚴重缺乏安全感,導致當地黨委、政府與群眾的“魚水關係”,逐步演變成令人痛心的“水火關係”。
《新群體事件觀:貴州甕安"6·28"事件的啟示》作者、新華社高級記者劉子富通過對“甕安事件”深入調研,提出了“新群體事件觀”。即現場第一原則、就事論事原則、第一時間公布事件真相原則、反思自責原則、問責制原則以及慎用警力原則。這是對貴州省成功處置"甕安事件"的系統的總結。《新群體事件觀:貴州甕安"6·28"事件的啟示》對各級領導幹部化解社會衝突和社會矛盾有極強的現實意義和借鑒作用。

目錄


序:單光鼐
前言
第一章 偶發案件引發群體事件
一、女中學生溺水死亡引發“6·8”事件
二、省委書記在現場三次向甕安百姓道歉
三、第三次屍檢確認仍為溺水死亡
四、“6·8”事件“看似偶然,實屬必然”
五、迅速啟動幹部問責程序
六、依法嚴懲挑頭鬧事骨幹和不法分子
第二章 學生打砸搶燒沖在前
一、無知少年成“罪魁”
二、“參加黑社會,有吃有喝有地位”
三、學校重授業輕傳道
四、學校法制教育缺失
五、教育成了學校的單打獨鬥
第三章 丟掉“現場第一原則”
一、處置不及時,事態逐步升級
二、緊要關頭,主要領導到哪去了?
三、缺乏政治敏銳性,事到臨頭無對策
四、權威信息“失語”,虛假信息泛濫
五、見微知著,防患於未然
第四章 一時的政績,幾代人的災難
一、掠奪性開採,剝奪群眾生存權
二、政府不作為,企業出下招,農民使狠招
三、政策打架,移民攀比,政府頭痛
四、與民爭利,群眾哭訴無門
五、公安推一線,干群變“水火”
六、只有科學發展,才能實現和諧
第五章 社會管理軟弱無力
一、基層組織形同虛設
二、體制障礙削弱執政能力
三、黑惡勢力甚囂塵上
四、社會教育嚴重缺失
五、民主監督流於形式
第六章 以大智慧大勇氣割掉“毒瘤”
一、創新幹部選拔任用考核制度
二、加強基層政權組織建設
三、整合民主監督機制
四、創建利益協調機制
五、建立完善教育培訓制度
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