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生
高年級學生對新生大學的教育
導生一般指在大學教育中,由於高校教師通常較忙,就由高年級部分優秀學生對剛入學的新生進行熟悉大學生活和學習的教育,以便新生更好、更快的適應新環境。
導生並不是高高在上的,他們十分友善、耐心。他們都很好相處,積極幫助新生解答疑難、適應大學生活。很多導生在新生的價值觀、擇業觀方面起到了引導作用和模範作用。因此在導生離任后,很多導生與所帶班級同學成為了亦師亦友的關係。
18世紀末19 世紀初期,英國國教會牧師安德魯·貝爾和公誼會教師約瑟夫·蘭喀斯特幾乎同時創立了“導生制”,這種新的教學組織形式亦稱“貝爾———蘭喀斯特製”。
原始的導生制最基本的特點是學生教學生,即教師選擇一些年級較高且成績優秀的學生充任“導生”,作為教師的助手,先向他們講授教材內容,再令其轉教其他學生。這種教學形式的產生主要是針對初等教育發展過程中經費和師資緊缺狀況的,其本質在於學生教學生。原始的導生制主要應用在讀、寫、算等兒童的基礎學習中。
而新時期的導生制與原始的導生制有別,其內容是由學校通過一定的推薦競聘程序,選拔出該校一定數量的高年級本科生,其職能是在原始導生制的基礎上增加了負責其他學生的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其工作多以教育、引導為主。他們自身也是學生,因此稱之為導生。
1、院校在籍學生;
3、學習成績優秀,表現突出,無掛科記錄,無違紀行為,獲得國家級獎學金者優先;
4、平易近人、具有良好的人際關係,易於交流和溝通;
5、具有至少一年以上的學生幹部經歷,具備優秀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表達能力;
6、熟悉學校、學院、所在系(分院)、所帶專業的基本情況;
7、具有吃苦耐勞、樂於奉獻的精神。
導生工作一般維持一個學期以上,導生工作的評估待學期末由導生所帶班級學生打分(取平均分)、輔導員評分、導生工作總結評分、導生工作交流互評推薦、院(系)根據導生述職評分五個環節組成。優秀導生原則上不得超過全部導生數量的百分之十,對優秀導生給予優秀導生榮譽證書、加倍導生補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