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教育局
赤峰市教育局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自治區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指示;研究制定地區教育發展的方針、政策、措施並組織監督實施。
3、負責指導全市各類教育和學校教育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開展對全市教育工作全面綜合性的調查、研究,提出調整、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4、負責全市基礎教育、民族教育、職業技術及成人教育等的管理工作;負責對旗縣區教育工作進行指導;負責對企業舉辦的學校進行指導。
5、負責對社會力量所辦學校和教育機構的審批和管理。
6、負責對全市初等義務教育的普及進行評估和驗收;負責對初級中等義務教育的實施和普及進行評估和驗收。
7、負責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管理,制定教育基本建設規劃並協調、組織落實。
8、負責制定全市師資培養、培訓和繼續教育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教育行政幹部和教師的管理工作。
9、組織實施上級教育部門頒發的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基本要求、課程標準和課程計劃;組織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
10、負責組織制定和實施各類招生計劃;負責各級各類考試工作的組織及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根據赤峰市教育局的主要職能,市教育局內設9個職能科室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會議組織、文件起草和處理、機要保密、安全保衛、文秘檔案、政務信息和督查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財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工會、婦女、共青團、老幹部等工作。
2、人事科
統籌協調全市教育系統教師隊伍建設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的管理和考核任免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製、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人員的獎懲、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組織全市教育系統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負責直屬單位人員的工資、離退休人員調配人事檔案管理和技術工人培訓工作;完成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3、計劃財務審計科
負責全市教育事業的規劃、計劃和統計工作;負責對全市教育專項經費和其它教育經費的管理和審計;負責對全市教育收費情況和旗縣區教育經費使用情況及市直單位財務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負責全市教育基本建設和教育裝備的計劃、預決算和指導、監督;負責直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負責有關教育經費三個增長和教師工資發放情況的監測;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
4、基礎教育科
負責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和重點推動實施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和實施基礎教育改革和德育工作;制定全市基礎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實施辦法和措施;負責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定學校建設和管理的標準和有關措施;負責全市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規劃、管理和指導;負責中小學學生學籍管理工作;落實基礎教育的基本教學文件及評估標準;負責教材和教輔用書使用的管理。指導教研和教育科研工作;審批和指導基礎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工作。
5、職業與成人教育科
統籌規劃和管理全市中等、初等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落實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準;統籌管理社會力量辦學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各類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工作;負責職業教育教材和教輔用書使用的管理;負責對職業學校、成人教育學校的檢查指導和評估;負責管理全市職工培訓工作和社會教育;負責實施農牧民文化、技術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職業學校的招生計劃擬定(區外地方中專在我市年度生源計劃的審批)、教學計劃的實施、專業課設置的統籌和學校布局調整工作;負責職業學校和成人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
6、民族教育科
統籌協調管理全市民族教育特殊性工作;編製民族教育發展規劃;協調製訂有關政策措施和評估標準;協調民族教育機動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指導民族教育師資隊伍建設,民族教育科研和民族教育協作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民族學校管理、課程計劃和標準的落實;負責民族學生的學籍管理。
7、師資科
負責全市校長和教師的培訓工作;制訂並組織落實全市校長和教師隊伍建設培訓規劃;制定中等師範學校及小教大專班招生計劃;指導和檢查師範學校和教師進修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教學計劃的落實;負責師範學校和教師進修校標準化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和實施全市中等師範教育及組織實施中小學在職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組織落實師範學校、進修校教學基本文件和評估標準;負責全市漢語言文字工作。
8、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
統籌規劃和指導全市學校體育、衛生、健康教育和藝術教育工作。制訂全市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發展規劃;負責全市中小學貫徹有關學校體育衛生工作法律法規及文件情況的指導和檢查;負責全市體育、藝術教師和校醫的業務培訓計劃的制定和協調實施;組織各類學校學生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等活動;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基礎設施建設;指導並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
9、監察室
負責市教育系統黨的紀檢和行政監察工作。
1、赤峰市教育督導室
主要職責是受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對下級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赤峰市教育督導室為市教育局所屬相當科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製6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2名(1正1副)。
2、赤峰市招生考試中心
主要職責是受行政主管部門委託,負責全市招生考試工作的組織和管理。赤峰市招生考試中心為市教育局所屬相當副處級事業單位,內設行政科、普通招生科、自學考試科、成人招生科4個科級機構。核定事業編製20名,其中副處級領導職數1名,科級領導職數10名(6正4副)。專業技術員14名,行政後勤人員6名。
3、赤峰市教育教學研究室
主要職責是指導和監督全市各旗縣區教育教學研究室、各級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教育教學基本要求、課程標準和課程計劃執行情況;組織各學科開展教學研究活動,推行新的教改經驗,編寫地方教材和補充教材。指導幫助教師開展學科課外活動,向教師提供教學資源和信息。赤峰市教育教學研究室為市教育局所屬相當科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製37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4名(1正3副)。專業技術人員30名,行政後勤人員7名。
4、赤峰市教育科學研究所
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市教科學研究工作,為教育決策科學化服務,為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服務,為赤峰教育改革和發展服務。赤峰市教育科學研究所為市教育局所屬相當科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製8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3名(1正2副)。專業技術人員6名,行政後勤人員2名。
5、赤峰市職業技術教育中心
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市職業中學教學管理的檢查評估,對全市職業中學進行業務指導、師資培訓和幹部培訓;組織編寫普通中學適用技術教材;負責職業技術教育的調研和教研工作。赤峰市職業技術教育中心為市教育局所屬相當科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製17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3名(1正2副)。專業技術人員14名,行政工勤人員3名。
6、赤峰市教育技術裝備管理站
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技術裝備的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學校實驗室用房、室內基礎設施的標準和制定建築設計規範;負責制定學校儀器設備的購置配備;負責學校實驗工作的評估、檢查、指導及實驗人員的業務培訓。赤峰市教育技術裝備管理站為市教育局所屬相當科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製15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3名(1正2副)。專業技術人員11名,行政後勤人員4名。
7、赤峰市電化教育館
主要職責是負責職業技術教育和中小學教育方面的電化教育;收集、編製和錄製音像教材、資料和信息;開展電教諮詢和維修服務工作。赤峰市電化教育館為市教育局所屬相當科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製15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3名(1正2副)。專業技術人員11名,行政後勤人員4名。
8、赤峰市勤工儉學辦公室
主要職責是受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制定、實施全市勤工儉學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指導學校的勤工儉學工作;組織指導地區間的經濟技術合作和校辦廠(場)的職工培訓。赤峰市勤工儉學辦公室為市教育局所屬相當科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製10人,其中科級領導職數3名(1正2副)。專業技術人員8名,行政後勤人員2名。
赤峰市教育局局長:劉玉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