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忌變法
戰國時期歷史事件
齊威王和鄒忌進行政治改革,接受臣下意見,注意選拔人才,除去不稱職的奸吏,獎勵得力的將領和官吏,其目的是在鞏固統治秩序的同時,謀求國家的富強,這自然也有利於社會生產的發展,因而經過一番改革,齊國在政治、經濟上都有了新氣象。
鄒忌
齊國任用鄒忌進行改革,和韓國任用申不害進行改革、秦國任用商鞅變法,幾乎是同時的。
公元前三五七年齊威王即位。不久,鄒忌就“以鼓琴見威王”,用“鼓琴”的節奏來說明“治國家而弭(安定)人民”的道理。他認為,君好比琴上的大弦,彈起來“濁以春溫”;相好比琴上的小弦,彈起來“廉折以清”;政令好比彈起來“攫之深而舍(釋)之愉(舒)”。彈得“大小相益”,“復而不亂”,琴音就協調好聽,“治國家而弭人民”是同樣的道理。齊威王很賞識他,三個月後就授給相印。
鄒忌推行法家政策
從齊威王的父親齊桓公開始,齊國在國都臨淄西邊稷門外的稷下地方,設立學宮,招徠各派學者前來著書立說,議論政治,稱為“稷下先生”,也稱為博士。稷下先生中有個叫淳于髡的,是家奴性質的贅婿出身,是個進步的思想家,曾經兩次當面指責儒家孟軻,認為魯繆公重用儒家而弄得國家削弱,說明儒家“無益於國”,像儒家那樣“為其事而無其功者”,就算不得“賢者”(《孟子·告子下篇》)。這時淳于髡用“微言”進說鄒忌,使得鄒忌決定了下列的策略:對於國君,“請謹毋離前”,“請謹事左右”;對於人民,“請自附於萬民”;對於臣下,“請謹擇君子,毋雜小人其間”,“請謹修法律而督奸吏”(《史記·田仲敬完世家》)。
這些主張順從國君行事,主張選擇“君子”擔任官吏而防止“小人”混雜,主張修訂法律而監督清除奸吏,都是法家的政策。
鄒忌很重視推薦人才,齊威王也很重用這些人才,把他們都看“寶”。有一次齊威王和魏惠王一起在郊外打獵,魏惠王誇耀自己有“徑寸之珠”十枚,可以“照車前後各十二乘”,所以是“寶”;而齊威王則認為他“寶”不同,幾個得力的大臣才是他的“寶”,例如守南城的檀子,守高唐(今山東高唐東)的盼子,守徐州(即平舒,今河北大城東)的黔夫,“使備盜賊”的種首,都是他的“寶”,“將以照千里”(《史記·田世家》)。
這時齊國的人才很多,孫臏也由於田忌的推薦而擔任軍師。這都是鄒忌推行法家“謹擇君子”政策的結果。針對齊國“百官荒亂”的局面,淳于髡曾以隱語(謎語)進說齊威王,他問齊威王:“國中有大鳥,止於王庭,三年不蜚(飛)又不鳴,王知此鳥何也?”威王回答說:“此鳥不飛則已,一飛衝天;不鳴則已,一鳴驚人。”隨即召集全國地方官七十二人,“賞一人,誅一人”(《史記·滑稽列傳》)。
因為即墨大夫治理即墨(今山東平度東南),“田野辟,民人給,官無留事,東方以寧”,而並不事奉國君左右以求譽,齊威王賞給他萬家的食邑。又因為阿(今山東陽谷東北阿城)大夫治理阿,“田野不辟,民貧苦”,而用幣事奉國君左右以求譽,齊威王把阿大夫連同左右稱譽他的人都烹死了。據說,從此“齊國震懼,人人不敢飾非,務盡其誠,齊國大治”(《史記·田世家》)。這又是鄒忌推行法家“謹修法律而督奸吏”政策的具體實施。
同時,由於鄒忌的進說,齊威王下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過者,受上賞;上書諫寡人者,受中賞;能謗議於市朝,聞寡人之耳者,受下賞。”據說,令剛下時,群臣前來進諫的門庭若市;幾個月之後,還有時有人進諫;一年之後,“雖欲言無可進者”(《戰國策。齊策一》)。這裡不免誇大其詞,但是,這樣提倡臣下進諫,對君主政權的政治改革確是有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