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安·林茲
胡安·林茲
林茲的研究主要涵蓋了對極權主義政體和權威主義政體內涵的界定和特徵的分析,對民主政體崩潰的過程和原因的探討,對民主的鞏固所需條件的概括,以及對總統制和議會制的比較。在《極權主義和權威主義政體》一書中,林茲把分析的重點放在了極權主義政體和權威主義政體(包括權威主義政體的多種亞類型)的內在特徵上。林茲對總統制和議會制的關注源於他對現有論述民主運作和民主鞏固的文獻的不滿。
林茲是當今學界最系統研究民主化的著名學者之一。在數十年的從教生涯和學術探索中,林茲逐步形成了自己的民主化研究路徑和學術體系。林茲的研究主要涵蓋了對極權主義政體和權威主義政體內涵的界定和特徵的分析,對民主政體崩潰的過程和原因的探討,對民主的鞏固所需條件的概括,以及對總統制和議會制的比較。無論是學術成就還是學術影響,林茲都堪與鼎鼎大名的薩繆爾·亨廷頓(S. Hungtington )、羅伯特·達爾(Robert A. Dahl)、李普塞特(S.M. Lipset)以及戴爾蒙德(L. Diamond)等學者比肩。
1926年12月24日,胡安·林茲(Juan Jose Linz)出生於德國的波恩,他的父親是德國人,母親是西班牙人。1932年,時年6歲的林茲前往西班牙,並隨後在西班牙就讀中學和大學。1949年,林茲畢業於西班牙的馬德里大學①,並獲得經濟學、政治學和法學學位,同時由於成績優異,林茲還獲得了政治學的畢業獎學金。
1950年林茲獲獎學金資助赴美國讀書。1959年林茲以題為《西德政黨的社會基礎》的論文在哥倫比亞大學獲得了社會學博士學位。在攻讀博士學位期間,林茲曾在1958年返回西班牙完成了一項對西班牙商人的社會學研究。1961年,林茲從西班牙返回紐約,開始在哥倫比亞大學擔任講師。
1979年,林茲進入耶魯大學任教,出任耶魯大學著名的斯特林(Stirling)講座的政治學及社會學教授,直至榮譽退休。在任教於耶魯大學的同時,林茲還曾短期任教於伯克利大學、斯坦福大學、海德堡大學等多所世界一流大學。
在活躍於多所世界知名高校講壇的同時,林茲還是位積極的學術交流的參與者和倡導者。他擔任過歐洲大學研究所、斯坦福大學行為科學高級研究中心、普林斯頓大學行為科學高級研究所以及德國社會學家和柏林科學院等世界一流研究機構的研究員。
廣泛的學術交流和逐步擴大的學術影響也讓林茲在國際學術界贏得了應有聲譽。林茲擔任過世界公共輿論研究會主席,國際社會學協會(ISA)和國際政治學協會(IPSA)的政治社會學委員會主席,並曾出任《民主》(Journal of Democracy)等多家世界重量界學術期刊的編委。而更能佐證林茲學術地位和學術影響的是他也在1995年當選為美國藝術與科學院院士。
作為一位大師級的學界人物,林茲獲得過多所世界著名大學的榮譽博士,其中包括西班牙的格拉納達大學(1976)和馬德里自治大學(1992)、美國的喬治城大學(1992)、德國的馬爾堡大學(1996),以及挪威的奧斯陸大學(2000)。
林茲的著述頗豐,其中主要包括:《民主政體的崩潰》(四卷本,合著及合編,1978)、《羅伯特·米歇爾斯、政治社會學和民主的未來》(合編,1990)、《總統制民主的失靈》(合編,1994)、《發展中國家的民主》(四卷本,合編,1994)、《民主的轉型和鞏固難題:南歐、南美和后共產主義的歐洲》(合著,1996)、《蘇丹式政權》(合編,1996)、《極權主義和權威主義政體》(專著,2000)、《政黨:舊概念與新挑戰》(主編,2002)等。
作為一位世界一流的學者,林茲的研究領域相當廣泛,其中包括德國的社會結構和政黨、西班牙的商界人士和權力運作、伊比利亞半島社會群體的結構和演化動力、對青少年的社會學研究和法西斯主義的社會學研究,以及西班牙及拉美為重點的現代化發展。
民主政體的挑戰者
他的扛鼎之作——《極權主義和權威主義政體》。這本書的核心部分曾於1975年作為一個章節發表在格林斯坦和波爾斯比合編《政治學手冊》第三卷——《宏觀政治理論》部分。2000年再版時,林茲在保留了原來全部章節的基礎上增加了一個詳盡的導言,該導言對該領域中部分新增加的文獻資料進行了補充和梳理,同時分析了1970年代以來的世界政治以及極權主義和權威主義政體的性質所發生的變化。
在《極權主義和權威主義政體》一書中,林茲把分析的重點放在了極權主義政體和權威主義政體(包括權威主義政體的多種亞類型)的內在特徵上。林茲認為應當迴避那些用以說明極權主義政體和權威主義政體的既非必要又非充分的因素②,而提煉出用以界定兩種政體類型的核心要素及要素的混合,並用這些要素來說明兩種政體類型的其他特徵。
界定極權主義政體和權威主義政體的重心回歸到政體本身並不意味著只需對於兩種政體類型本身的特徵加以描述就可以實現對其的界定。例如,單一的意識形態、唯一的群眾黨及其他動員型的組織、權力的高度集中、非制度化的讓權以及掌權者無需對選民負責等多個方面都是極權主義政體的內在特徵。但是,它們中的每一個都能在其他非民主的政體類型中分別找到,只有在極權主義政體中,所有這些特徵才一併出現,也正是這些特徵的集合才使之成為極權主義政體。出於進一步構建自己的政體類型學(Typology)的考慮,林茲對這些特徵集合的分析並沒有停留於簡單的羅列,而是按照政治權力、意識形態和公眾動員三個維度對其進行合併歸類,並從這三個維度對極權主義政體和權威主義政體的區別予以了闡述:①政治權力極權主義政體存在一種一元而非單一的權力中心,而權威主義政體的權力中心則是有限多元;②意識形態在極權主義政體中存在的是一種排他的、自主的並被或多或少加以精心闡釋的意識形態,而權威主義政體具有的是理念導向(mentality)而非意識形態(ideology),這種理念導向更少約束統治者,也不需要統治者的高度認同;③公眾動員極權主義政體中的公眾動員及其隨之發生的政治參與是通過單一的政黨及其大量處於壟斷地位的從屬組織得以實現的,而在權威主義政體中,大規模和密集型政治動員實際上是缺乏的,統治者也有意淡化這一點,公眾的非政治化也比較明顯。
從政治權力、意識形態和公眾動員三個維度不僅僅能夠界定極權主義和權威主義政體,而且還可以對兩種政體類型從本質上予以區分,同時也能夠將兩種政體和民主政體加以比較。在比較的基礎上,林茲又提出了介於民主政體、極權主義政體和權威主義政體之間的其它派生類型或過渡類型的政體,並對其它派生或過渡類型政體的特徵做了補充說明③。通過這種比較分析和補充說明林茲提出了他的政體類型學(Typology)的獨特構想——從政治權力、意識形態和公眾動員三個維度把世界上的所有國家分門別類,並使其在他的政體類型學中對號入座。根據這一設想,林茲希望通過政治權力、公眾動員和意識形態三個維度來界定不同國家在他的政體類型學中所處的位置以及可能走向。作為一種有益的嘗試,林茲認為在他的政體類型學的設想中希望和困難並存:其希望在於,即使不能界定所有的國家,至少也能界定相當一部分的國家;而困難在於,對於分類結果達成共識的可能及程度——由於用以說明三個維度的具體指標是五花八門的,確定指標所需要信息的收集是極其困難的,而且政體本身也是變動不居的,因此,不同的學者通常會根據不同的數據和不同的標準,對處於不同發展階段的國家作出不同的政體分類。或許正是顧及到這種設想取得共識的可能微乎其微,所以林茲對他的政體類型學的宏觀設想也只是點到為止,並沒有做更為細緻和深入的分析。
但是,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林茲在設想他的政體類型學時所提出的用以界定不同政體的三個維度,即政治權力分化的程度、公眾動員的性質和程度以及意識形態的性質和內容等已經在政治學界得以廣泛的認同和普遍的適用。借用三個維度以及用以細化三個維度的多個參數、變數和指標,我們就可以對民主政體、極權主義政體和權威主義政體進行比較透徹的分析和比較,並有望在政體轉型過程中對其可能的走向作出推斷。
民主的崩潰
林茲著手研究民主政體的崩潰始於他對西班牙民主發展的關注,這種發展不僅影響了在西班牙度過童年的林茲而且影響到了作為一個西班牙公民的他。林茲曾閱讀過卡爾·迪特里希·布拉謝(Karl Dietrich Bracher)的傳世之作《魏瑪共和國的崩潰》,這啟發他去探究更為廣泛的理論問題。在1960年代中期,林茲在哥倫比亞大學和丹尼爾·貝爾(Daniel Bell)共同探討了這一問題。也正是在這一時期,同樣在哥倫比亞大學,林茲遇到了艾弗德·史迪潘(Alfred Stepan),當時史迪潘正在著手寫一篇關於巴西的民主政體崩潰的論文。因此,當林茲邀請史迪潘共同研究民主政體的崩潰這一他們都感興趣的話題時,史迪潘欣然應允。
童年的經歷、前輩的啟發、學人的幫助,以及同仁的合作,加上對歐洲和拉丁美洲民主國家政治經歷的系統考察共同成就了林茲在學界產生重大影響的四卷本大部頭著作:《民主政體的崩潰》(四卷本,合著及合編,1978)。該叢書的第一卷由林茲親自撰寫,藉助“危機—崩潰—再平衡”這一基本模式,林茲對民主崩潰進行了一般性討論,並為其餘三卷創建了分析的框架;第二卷和第三卷由林茲和史迪潘共同編寫,分別探討了歐洲和拉丁美洲的幾個主要國家民主崩潰的歷程和起因;第四卷則主要介紹智利一國的民主崩潰過程。正如林茲在第一卷中所言,該叢書的關注的核心問題是民主是如何崩潰的,以及民主為何崩潰?
民主的轉型與鞏固
林茲和他的合作者都格外關注國家與社會的關係以及社會利益集團的自主與活力之間的關係對民主的前景所產生的決定性的影響,並由此提煉出對於民主的轉型和鞏固至關重要的五個條件:公民社會、政治社會、法治、有效的行政部門以及經濟社會。①公民社會真正的民主實踐,不只是每隔幾年的選民投票。將社會交付政治精英去管理,社會不能沒有自己的價值觀念去監督政府。只靠憲法上的公民權利是不夠的,除非社會有力量去監督政府按照憲法行使權力。因此公民社會的培育和成熟就成為民主得以順利轉型和鞏固的重要條件之一。②政治社會發育完全且成熟的政治社會對於民主的鞏固舉足輕重,而其中制度化的選舉制度和政黨制度的構建是十分關鍵的,制度化的選舉制度可以通過定期的公平選舉來表達民眾的意願,而民主的鞏固同樣需要不同且強大的政黨來整合和代表不同階層和群體的多元利益。③法治民主政體需要有憲法保證全體民眾的基本權利,從而避免多數人對少數人權利的侵害,此外,比如憲法法院和司法複核等機構以及程序,也可以對政府濫用權力起到制約作用。④有效的行政部門政府是否廉潔、有效對於鞏固民主同樣重要。部分拉丁美洲國家的民主化進程雖然擴大了民眾享有的民主權利,但在推進經濟增長和擴大就業等方面並無太多可圈可點之處,而政府的腐化使得民眾對於民主本就不高的信心而言更是雪上加霜。⑤經濟社會如果社會能夠積累起足夠的資源來培育公民社會來監督政府,在用經濟發展的水平來衡量之外,還需要民眾在政府控制的經濟領域之外具有足夠的經濟活動空間。在這個意義上,市場經濟的構建對於民主的鞏固意義重大。
1996年,集中體現林茲在該領域研究成果的專著——《民主的轉型和鞏固難題:南歐、南美和后共產主義的歐洲》在約翰·霍布金斯大學出版社問世。在書中,林茲和他的合作者在眾多領域進行了拓展性研究。他們在概念上重新界定了現代非民主政體的主要類型,並指出了每種非民主政體向民主政體轉型的可能路徑以及民主政體鞏固所面臨的任務;而在對南歐和南美的南圓錐體國家的民主鞏固過程的研究方面,這本書開創性的進行了系統的比較研究;同時,這也是在現有的比較政治學和民主理論的文獻中一本對后共產主義的歐洲國家進行研究的奠基之作。
民主的運作機制
1990年,林茲發表在《民主》雜誌冬季刊上的一篇題為《總統制的危機》的論文引起了學界廣泛關注。1994年,林茲和威林瑞拉(Arturo Valenzuela)合編的《總統制民主的失靈》又經由約翰·霍布金斯大學出版社推出,林茲在長達近90頁的《導言》中再次全面論證了他對總統制弊端的認識。同年,《民主》雜誌的秋季刊辟出專欄,刊發學者對總統制和議會制的不同看法,由此引發了一場長達數年之久的大討論:總統制和議會制孰優孰劣?
在林茲看來,與議會制相比,總統制之所以在民主政體的鞏固和運作方面處於劣勢地位,是因為其自身的兩大根本特徵:總統制合法性的二元化以及總統制的剛性。在總統制下,作為行政首長的總統和作為立法機關的議會(一院制或者兩院制)相互獨立,二者共同分享政治合法性,當總統和議會的多數發生分歧時,這種合法性的二元化往往會導致相持不下的政治僵局。而總統制的剛性是由作為行政機關的總統和作為立法機關的議會的固定任期導致的。同議會制下的總理隨時都有可能被議會的多數黨所更換相比,總統制下的總統一經當選,除非在極少數的情況下,其都能夠完成其固定的任期。這種固定任期制不僅僅影響總統的政治風格的發揮,而且會導致在任總統和繼任者之間的緊張關係。
總統制的合法性二元化和制度剛性導致了總統制自身的很多問題。比如贏者通吃,總統制下的競選往往是一種“零和遊戲”,一方的獲勝就意味著他方的全敗。在民主政體尚未鞏固的國家,這種導致贏者通吃的“零和遊戲”往往成為引發政治衝突的潛在根源。而在議會制中,雖然也可能產生一個多數黨,但是更多的情況則是議席在多個黨派之間的分攤,因此權力的分享和結盟是相當普遍的。再如內閣的軟弱,總統制下的總統可以隨意的任免或解散內閣,而議會制中的內閣則具有更強的政治獨立性和更廣泛的政治影響力。
林茲對總統制和議會制的關注源於他對現有論述民主運作和民主鞏固的文獻的不滿。現有文獻主要集中於探討對民主政體在促進經濟增長、解決社會問題等方面所發揮的作用上,這樣的分析隱含著這樣的一個前提:民主政體一經構建,就會以幾乎同樣的方式和途徑而影響不同的社會,這種影響的程度只是依於具體的經濟條件和社會條件而有所不同。但是在林茲看來,這樣的前提是站不住腳的,無論是在民主的鞏固還是民主的有效運作方面,民主政體自身的設計和民主政體的運作環境至少同等重要。對總統制和議會制的探討就是為了表明民主政體設計和構建的重要。
林茲的分析是以經過篩選的國家為樣本來做為實證基礎的,這些國家尤其集中於拉丁美洲地區。因此有學者在反駁林茲的結論時明確指出,林茲所作比較研究的實證基礎過於狹隘,同時研究民主政體的鞏固及其運作而僅僅關注政體的形式(總統制還是議會制)是不夠的,還需要關注政黨制度、政治領袖的權力大小以及各方政治力量對比與平衡等。
儘管存在實證上的不足,但林茲在學理上對總統制以及議會制的分析也引發一場持續至今的學界大討論。墨西哥、烏克蘭等新興民主國家一波三折的民主化進程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證了林茲對於總統制弊端的分析,在這種意義上,林茲開創性的研究可謂功不可沒。
值得一提的是,國內的兩位學者對於這場關於總統制和議會制的爭鳴也有介紹,在提煉林茲及其反對者雙方觀點的同時,兩位學者也指出了單純從制度設計的角度來審視總統制與議會制各自利弊所存在的不足,並進而分別從路徑依賴和政治文化的角度論證了民主的制度構建及其有效運作所需的其它條件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