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所

張所

張所(?-1127年)宋朝大臣,抗金名將,山東青州(治今山東益都)人。宋徽宗朝進士,累官監察御史。因言忤逆時任宰相黃潛善,責授鳳州團練副使,於江州安置。

李綱入相,除龍圖閣直學士、充河北西路招撫使。李綱罷相后,貶謫居廣南,入潭州界時,為鐘相、楊幺所部叛軍遇害。

基本介紹


靖康元年(1126),金兵圍汴京,他以書信招募河北兵民,應者17萬之眾。靖康二年(1127)四月,受康王趙構派遣按視陵寢。宋高宗即位,以為兵部員外郎,曾上書勸上還都汴京,收復河北、河東等地。他力陳還京有五利,還說:“國之安危在乎兵之強弱,將相之賢不肖,不在乎都之遷不遷。”因言忤時任宰相黃潛善,責鳳州團練副使、江州安置。
李綱入相,除龍圖直學士、充河北西路招撫使。置司北京(今河北大名),以王彥為都統制,並破格提升岳飛為統制。時黃潛善黨羽張益謙為招撫副使,他力排黃潛善、汪伯彥及張益謙之擾,招募、訓練兵馬,以備收復“兩河”之地。不久,李綱罷相,他被謫居廣南,后北還,入潭州界遇害。據岳飛所呈奏章,稱其為鐘相、楊幺所部叛軍殺害。
兒子張憲,字宗本。岳飛身居高位后,花費很大氣力,終於找到張所的兒子張宗本,“教以儒業,飲食起居,使處諸子右”。他上奏朝廷,追復張所,並將張宗本蔭補為 官,抗金將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