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統計局

政府機關

市統計局內設為辦公室、統計法制科、綜合核算統計科、工交能源統計科、貿易外經統計科、社會人口統計科、農業統計科、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機關黨總支、監察室、贛州市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贛州市統計局普查中心、贛州市統計計算中心、贛州市統計信息中心、贛州市統計幹部培訓中心等。

贛州市統計局是贛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能


贛州市統計局是主管全市統計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制訂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計指標體系、統計調查體系;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制訂的統計報表制度和統計標準;制定全市統計工作規定和規劃,指導全市統計工作。
(二)組織實施全市及各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及各縣(市、區)地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各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組織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查處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
(三)在市政府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務院統一布置的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地、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協助各縣(市、區)黨委管理統計系統領導幹部,統一管理地方點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的工作;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參與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監督管理縣(市、區)統計部門由中央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
(十)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指導各縣(市、區)統計部門的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承辦省統計局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後勤管理、退休幹部工作。承擔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及機構編製管理事項;承辦協助各縣(市、區)黨委管理統計系統領導幹部的有關工作;參與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負責管理全市縣及縣以上統計部門的中央級統計事業費、省財政撥付的普查、專項統計調查等各項經費;承擔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國有資產管理及全市統計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
(二)統計法制科組織貫徹國家和省統計調查制度;擬定全市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審核全市性統計調查項目;依法審批與備案市直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管理統計標準;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依法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負責統計行政許可項目的實施與監督,辦理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
(三)綜合核算統計科對全市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警,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宏觀調控諮詢建議;整理、編輯並提供綜合性統計資料,管理統計數據;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承辦統計新聞發布會。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及各縣(市、區)地區生產總值;承擔投入產出調查、編製全市投入產出表資金流量表(實物交易部分)、資產負債表和國民經濟帳戶;開展全市非公有制經濟核算工作;搜集財政收支、金融情況月度資料;收集、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對地區生產總值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全市各縣(市、區)的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組織實施服務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統計分析。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協調本局各專業和全市統計業務工作。負責統計科研和市統計學會的日常工作。
(四)工交能源統計科組織實施工業、能源、交通和郵電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實施對全市及各縣(市、區)、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消耗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五)貿易外經統計科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統計數據;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六)社會人口統計科組織實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調查和群眾安全感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勞動工資、就業和社會保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環境、科技、高新技術產業、文化產業和非公人才統計調查;負責科技進步監測、婦女兒童發展綱要監測和社會統計調查;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負責人口普查資料庫的管理工作。
(七)農業統計科組織實施農業普查、農林牧漁業統計和農村基本情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承擔縣(市)、鄉(鎮)、村區域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統計任務;負責新農村建設和農村全面小康建設調查監測工作;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八)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城市建設和公用事業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九)能源統計科負責建立全市能源統計制度和監測評分指標體系;組織開展全市能源統計調查,進行數據質量控制、核查和評估;開展全市節能減排和能源生產、供應、消費情況的統計,並進行適時監測和評價;開展水資源消耗、主要原材料消費統計;負責全市能源平衡統計核算工作;指導有關部門及專業進行能源生產和消費調查;組織指導全市能源統計基礎工作;開展能源統計分析研究。
(十)服務業統計科負責第三產業中的交通運輸倉儲郵政業,信息傳輸及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水利及環境資源與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的統計工作;組織指導服務業統計基礎工作和業務培訓,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資料;開展相關的統計分析研究。機關黨總支。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及群團工作。紀檢組(監察室)。為市紀委(市監察局)的派出機構。

直屬單位


贛州市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贛州市統計局普查中心、贛州市統計計算中心、贛州市統計信息中心、贛州市統計幹部培訓中心。

領導團隊


李兵: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市統計局全面工作;
周芸:副局長,分管工業統計科和能源統計科,負責綠色發展評價工作;
劉小安: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社會人口統計科、新經濟(三新)統計科和統計執法監督局(統計執法監督科),負責機關幹部績效管理考核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鍾惠生:黨組成員、總統計師,分管綜合核算統計科、農業統計科、農調隊、機關黨總支(含工、青、婦),負責脫貧攻堅、贛南蘇區振興發展和高質量發展綜合考評工作;
溫德友:二級調研員,分管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貿易外經統計科和服務業統計科;
宋金金:四級調研員,分管普查中心、計算中心、信息中心工作和民調中心;
劉友輝:四級調研員,分管幹部培訓中心、統計學會工作,協管綜合核算統計科、農業統計科、農調隊工作。

獲得榮譽


2019年12月,獲得“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先進集體”稱號。
2019年3月,獲得“江西省第十五屆文明單位”榮譽。
2021年9月6日,入選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公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