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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寶

明代歷史名人

(約1513—1593年)字廷善,丹陽蔣墅人。少從學於唐順之嘉靖三十二年(公元一五五三年)進士,授編修。以不附嚴嵩,出為四川提學僉事。再遷國子監祭酒,復積分法以造就人才。累官吏部尚書,致仕,卒。《丹陽縣誌》記載姜寶位列名臣,祭鄉賢。

家譜


據姜氏家譜記載,元至正年間,姜瑤仁,姜瑤儀兄弟倆隨駕南遷,瑤仁為臨安太守,後來定居溧陽前河,成為江南姜氏始祖。瑤仁的4世孫聰一,生有10子,長子千十一始遷居丹陽,成為丹陽姜氏始祖。姜千十一的5世孫姜正,遷居蔣墅滕庄、滕村。丹陽姜氏“餘慶堂”第7世傳人姜寶、第8世傳人姜士昌分別官至禮部尚書和戶部尚書,第9世傳人姜志禮官至尚寶卿,姜志魯考中舉人

故居


南京尚書村,位於南京京解放路南段與八寶東街交叉口西南角,明代嘉靖、隆慶年間的禮部尚書姜寶曾居住於此而得名。
丹陽姜家園,姜家園在寺前橋南,明朝萬曆間,姜寶(禮部尚書)在縣南置地藏寶,后稱姜家園。后毀於明末戰火。

人物生平


嘉靖丙午年(1546),他而立之年時赴應天府(南京)鄉試,取得了舉人功名。嘉靖癸丑年(1553),赴北京參加會試,中二甲第四十九名,賜進士出身,后改庶吉士。
明萬曆三年(1575),由姜寶的恩師徐階,給撰寫了一篇《姜氏祠堂記》,經長洲文嘉書丹,碑刻在滕村姜氏宗祠之內。
隆慶三年(1569),高拱擠走了徐階,成為穆宗的首輔。儘管昔日姜寶在徐階和高拱的矛盾中,是非分明,態度十分客觀公正,但高拱還是認為:姜寶既是徐階的門生,也就應該在排擠之列。所以他利用手中取得的權力,乘駁查魏國公家事,誣姜寶“危法”,罷了他的官,勒令其“聽勘家居”。這樣,姜寶回到了家鄉,閑居長達15年之久。
隆慶六年(1572),高拱也因多行不義而被趕下了台,朝政由張居正接替。在以後的積案複查中,朝廷終於發現並查清了姜寶的冤情。事情既然真相大白,萬曆皇帝當然重新起用了他。先任他為南京太常卿,繼任京都刑部侍郎,又轉任吏部侍郎,不久再晉陞他為禮部尚書。
萬曆癸巳年(1593)七月十二,姜寶以80歲高壽與世長辭,墓葬在縣西30里丹徒縣的張堰湖上,由他的贈夫人劉氏,和他合葬一起。

主要成就


明代南京刑部侍郎,吏部侍郎,禮部尚書。

人物評價


由於他在百姓中有著良好的口碑,在明代時他就被視為“鄉賢”。在丹陽城內的西門大街上,人們為他豎立了一座“黼黻文明”的巨石牌坊。為了表彰他建立義莊的功德,朝廷給他在滕村建造了一座藝術品位很高的磚石坊樓。

個人作品


姜寶一生著作頗豐,據《丹陽縣誌·書籍》記載,他的著作計有:《周易補疑》13卷,《四書解略》6卷,《春秋讀傳解略》12卷,《春秋事義全考》16卷,《稽古編大政記綱目》8卷,《資治上編大政記綱目》40卷,《資治下編大政記綱目》32卷,《鳳阿文集》38卷,《詩集》10卷,等等。
同時,《丹陽縣誌·藝文》上,還收集了他的如下幾篇文章:《湖山聚樂卷序》、《請建立義莊疏》,和嘉靖三十五年(1556)《築內城記》,隆慶三年《重修學宮記》,萬曆元年《重修普寧寺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