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派
意見派
意見派(Ahl al-Ra’y) 伊斯蘭教遜尼派法學派別之一。阿拉伯語意譯,亦稱“自決派”,與“聖訓派”和“經典派”相對。約產生於8世紀初,系早期以地域為基礎的諸教法學派中一種帶有普遍性的法學思想傾向。
強調理性的重要地位,主張以法學家和執法者個人的意見為立法和執法的依據,使之與《古蘭經》相輔相成。穆罕默德去世后,“天啟”中斷,而穆斯林大眾面臨的社會問題和民事糾紛日趨複雜,其門弟子在無經典明文可依的情況下,遂主張按自己的意見創製、解釋律例,排解民事糾紛,處理國務、教務。相傳哈里發艾布·伯克爾、歐麥爾等都曾以意見裁決案件、處理民事糾紛,並留下一些著名的判例。后經伊本·麥斯歐德提倡,意見律例日趨流行於伊拉克的庫法、巴士拉等地。8世紀后,隨著早期諸教法學派的興起,意見律例更為流行,成為創製和解釋教法學說的重要方法之一,每個教法學家均可發表意見,自由探討社會法制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