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收入比

衡量城鄉收入差距的重要指標

城鄉收入比是專業術語,拼音為chéng xiāng jū mín shōu rù bǐ,是衡量城鄉收入差距的一個重要指標。城鄉收入比是衡量城鄉收入差距的一個重要指標。2012年9月15日,首部《社會管理藍皮書——中國社會管理創新報告》發布,內地城鄉居民收入比為3.3倍,貧富差距正在進一步擴大。

最新報告


北京國際城市發展研究院2012年9月15日聯合中國社科文獻出版社發布了首部《社會管理藍皮書——中國社會管理創新報告》。報告指出,我國改革開放豐碩成果背後正隱藏著種種複雜多變的不穩定風險:貧富差距正在進一步擴大,逼近社會容忍線;官民衝突、警民衝突現象加劇。

詳細內容


基尼係數

20世紀80年代初,我國基尼係數為0.275,而2010年已達到0.438。20世紀90年代以來,基尼係數以每年0.1個百分點的速度提高,並且有進一步擴大的可能。藍皮書援引的調查數據顯示,當前我國城鄉居民收入比達到3.3倍,國際上最高在2倍左右。
依照這份藍皮書提供的數據,我國行業之間職工工資最高與最低相差15倍左右;上市國企高管與一線職工收入差距在18倍左右,國有企業高管與社會平均工資相差128倍。收入最高的10%人群與收入最低的10%人群的收入差距,已從1988年的7.3倍上升為2007年的23倍。

衝突

官民衝突、警民衝突現象加劇,並且極易放大為社會危機。其中羅列的類似典型事件包括:2003年哈爾濱的“寶馬案”,到2008年貴州的“甕安事件”、雲南的“孟連事件”,2009年湖北的“鄧玉嬌事件”、“石首事件”以及吉林的“通鋼事件”等,這些群體性事件中,公眾關注的往往不是事件本身,而是事件中那些有權有勢的人,這些人可能依靠權勢逃避法律的懲處。

外來人口

外來人口流入易與融入難並存”是社會管理挑戰之一。由於流出地與流入地在經濟、社會、文化、風俗、生活方式等因素上的差異,特別是由於城鄉二元體制的存在,以農民工為主體的流動人口在勞有所得、住有所居、學有所教、病有所醫、老有所養等方面依然無法擁有和流入地居民的平等權利,無法真正融入當地。流動人口融入城鎮最根本的是消除“融入難”的制度障礙,體現社會公平

專家解讀


北京國際城市發展研究院副院長朱穎慧研究員指出,收入差距的擴大不僅表現在收入上,同時也反映在財富的佔有上。朱穎慧分析稱,土地、資源、資本等三種生產要素髮揮了巨大的財富調整力量,房地產、礦產、證券成為“最賺錢”的暴利行業
“財富向少數人集中,污染向大多數人擴散”的趨勢愈演愈烈。朱穎慧擔心,收入的差距和財富擁有的不平衡,正在將我國定型為一種兩極分化的社會結構。中間階層缺失正成為社會不穩定的潛在根源。
對於群體性事件頻發,朱穎慧認為,這反映社會普遍存在的一種官與民、公眾與權勢對立的不滿情緒,這些情緒正是隱藏在社會最深層的不穩定因素。
朱穎慧認為,近幾年群體性事件在性質上發生了一些變化。此前群體性事件的發生,更多的是百姓自身的物質利益受損。現在百姓表達訴求和維護權利的意識不斷提高,渠道也在擴展。
朱穎慧主張,如果一味地壓制群體性事件,可能並不是最好的選擇。對於社會管理創新、社會穩定來說,就是不斷搭建百姓的表達訴求渠道,能夠使百姓與政府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