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黑格爾主義
新黑格爾主義
新黑格爾主義是19世紀末至20世紀上半葉在歐洲和美國流行的以新黑格爾主義為哲學基礎,以繼承和發展黑格爾哲學、法學思想為基本特徵的法學派別。其法學理論多蘊涵於哲學、倫理學、國家學說中,具有濃厚的抽象性。新黑格爾主義法學將黑格爾的國家主義和狹隘民族主義的政治法律觀點發揮到極致,宣揚民族主義、種族主義、國家主義;它指出,國家和法是自由和理性的體現;把法律理念視為支配一切法律現象的基本準則。
新黑格爾主義
neo-Hegelianism
現代哲學流派。19世紀下半葉以來從右的方面發展黑格爾哲學的各種思潮的總稱。最早在英、美產生併流行,著名代表有T.H.格林、F.H.布拉德雷、B.鮑桑葵、J.羅伊斯等人。20世紀上半葉,特別是兩次世界大戰之間在德、意等國曾發生巨大影響,在西方其他各國也有代表。
新黑格爾主義在不同國家、不同時期的表現形式有很大差別,但共同的特點是:①一般都接受了黑格爾把絕對精神當做唯一真實存在的觀點,但又往往把絕對同具有創造作用的自我主體融合起來。②不少新黑格爾主義者企圖限制、甚至拋棄黑格爾的理性主義。③新黑格爾主義者大多重視辯證法的研究。④許多新黑格爾主義者往往利用併發揮了黑格爾關於國家和社會理論的消極方面,對社會歷史作了主觀主義和非理性主義的解釋,根本否定社會歷史的規律性。
新黑格爾主義在不同國家、不同時期的表現形式往往有很大差別。英、美的新黑格爾主義與一些哲學家在“復興黑格爾”的主張下對G.W.F.黑格爾的研究往往密切相關,由於他們把從黑格爾那裡繼承來並加以重新解釋的絕對概念當做其基本概念,他們的理論又叫做絕對唯心主義。德、意等國的一些新黑格爾主義者並不專門研究和解釋黑格爾哲學,他們往往是以別的哲學流派思想作為出發點,但在基本思想傾向上仍與黑格爾哲學密切相關。
新黑格爾主義最初在英國形成,影響最大。蘇格蘭人J.H.斯特林(1820~1909)在1865年出版的《黑格爾的秘密》一書中一反英國經驗派哲學的傳統,把黑格爾比之為當代的亞里士多德,掀起了復興黑格爾的運動。不久,T.H.格林、E.凱爾德(1835~1908)、J.凱爾德(1820~1898)、C.G.里奇(1853~1903)等人加入了這一運動,並終於戰勝了對立的經驗派。其中格林針對經驗派之強調事物的個體性和彼此外在,而強調事物只有處於關係中才能存在,並強調要對世界作整體的解釋,即當作精神性的絕對。繼格林之後,牛津大學的F.H.布拉德雷和B.鮑桑葵成了英國新黑格爾主義的主要人物。布拉德雷認為,通過思想認識的關係中的事物只能是現象,只有通過直接經驗才能達到實在(絕對)。鮑桑葵試圖把整體和個體、實在和現象結合起來,強調實在是具體的普遍。20世紀初,英國新黑格爾主義在B.A.W.羅素,G.E.摩爾等人的批判下逐漸走向衰落。
在美國哲學中,新黑格爾主義頗有影響,但卻從未佔過支配地位。1867年,W.T.哈里斯(1835~1909)等人在聖路易創辦了《思辨哲學雜誌》,形成了美國最高的黑格爾學派 -聖路易學派。19世紀末20世紀初,哈佛大學教授J.羅伊斯把黑格爾的絕對唯心主義與美國的人格主義及實用主義結合起來。他被認為是美國新黑格爾主義的最大代表。活動於 20世紀的B.布蘭夏德和 G.繆勒(1898~ )被認為是美國新黑格爾主義的新的一代。
產生於19世紀末的新黑格爾主義,既繼承了黑格爾主義的傳統,又吸取了經驗主義和現代非理性主義的一些思想,在“復興黑格爾”的旗號下重新研究、解釋或改造黑格爾哲學,它在批判舊形而上學的機械論和理性的片面性的同時,不迴避對關於世界的基礎、本質等問題的探討,認為可以通過直覺達到實在,強調聯繫和整體性,在國家、民族至上觀點與強調個人自由和民主權利的觀點之間尋求調和,曾一度在英、美和義大利等國流行併產生了很大影響。本章主要介紹新黑格爾主義的概況、以及格林、布拉德雷、鮑桑葵、克羅齊、羅伊斯等新黑格爾主義者的重要思想。
新黑格爾主義是19世紀末在英、美產生和流行,20世紀上半期、特別是兩次大戰之間在德、意等國產生強大影響的一個以“復興黑格爾”為主張的哲學流派。
· 該派哲學家既繼承了黑格爾主義傳統,又吸取了非理性主義等同時代其他西方哲學流派的一些觀點。他們對傳統形而上學採取批判態度,但往往又不要求取消或超越傳統形而上學所研究的關於世界的基礎、本質、本原等所謂本體論問題。他們把黑格爾的絕對觀念改造成某種具有非理性和經驗特徵的精神性存在;強調生活和行動(實踐)在哲學中的決定意義,將黑格爾的理性思辨的辯證法改造成為具有非理性色彩的辯證法;既繼承了黑格爾哲學體系中保守性最強的社會政治學說的基本精神,特別是國家至上和民族至上的觀點,又企圖將其與對個人自由和民主權利的強調的理論調和起來。總的說來,新黑格爾主義在某些方面已有較明顯的現代哲學特色,但其基本哲學思維方式尚未擺脫近代哲學的理論框架。
作為一種哲學思潮的新黑格爾主義的出現和流行,與19世紀末西方各國的社會狀況有一定的聯繫。當時各國傳統的自由資本主義的社會制度遇到了深刻的危機,將個人自由和民主權利理想化和神聖化的理性主義傳統受到了嚴重的挑戰。強化國家機器成為時代的要求。反映在哲學上,哲學家們不滿意強調原子式的個體的傳統經驗主義,而對強調整體、絕對的黑格爾主義產生了興趣。以“復興黑格爾”為主張的新黑格爾主義正好體現了他們的這種要求,因而受到他們的歡迎。
· 按歷史年代說,英國新黑格爾主義形成最早。1865年出版的蘇格蘭人斯特林的《黑格爾的秘密》標誌著英國新黑格爾主義露頭。新黑格爾主義之在英國同經驗派哲學爭奪主導權並取得勝利,是由牛津大學教授格林開始的。在英國新黑格爾主義者中,聲望最高、影響最大、實際上充當了他們的領袖人物的是牛津大學研究員布拉德雷。美國新黑格爾主義者主要有羅伊斯 ·克萊頓,布蘭夏德。1905年狄爾泰的《青年黑格爾》的出版對德國新黑格爾主義的形成起了推動作用,同一時期,文德爾班、那托普、卡西爾、李伯特等一批原來的新康德主義者都轉向了新黑格爾主義。20世紀20年代,克羅納、格洛克納、拉松等人是德國新黑格爾主義的主要代表。總的說來,新黑格爾主義在德國流行的時間不長,影響也不算大。二戰前和二戰期間,新黑格爾主義在義大利也較為流行。主要代表是克羅齊和金蒂雷。法國新黑格爾主義的主要代表有華爾、伊波利特等人,其理論特點是從克爾凱郭爾、海德格爾的思想出發來解釋黑格爾。
1、黑格爾主義者格林的哲學
(1)格林的生平活動
格林(Thomas Hill Green,1836-1882)是英國新黑格爾主義的奠基者。他出生於英國的一個牧師家庭。1855年進入牛津大學學習,1860年成為該校研究生。1867年以後在該校教哲學,1878年升為道德哲學教授。他除了從事哲學教學外,還致力於教育、政治方面的實際工作。主要著作有《休謨人性論導論》(1874)、《倫理學緒論》(1883)、《關於政治原理的演講》(190)。
(2)康德主義和黑格爾主義的融合
格林在英國新黑格爾主義形成和發展中的作用,在於他對以休謨為代表的經驗主義進行了激烈的批判,動搖了它長期在英國哲學中的統治地位,由此引入康德和黑格爾等德國古典哲學,使之在英國站穩腳跟。他指出,經驗主義者把人的知識還原為一些原始的因素,即孤立的、分散的原子似的知覺,忽視了人的理智(自我意識)的聯繫作用,不能解釋人類知識的可能性。經驗主義必然導致懷疑主義。休謨哲學即使經驗主義達到了頂點,又標誌著經驗主義的破產。而這意味著必須轉向德國的較有生氣的路線。
· 他要求以德國哲學中強調聯繫和整體的觀點來取代經驗主義關於事物的分散、孤立的觀點。內在關係體現了事物的本質。一事物只有同別的事物發生內在關係,作為整體中的事物,才可能是實在的。人的自我意識把各種不同事物聯繫起來才有了內在關係。真正的知識也只能存在於關係中。為了把人的各種知覺納入關係之中,就必須有自我意識的綜合作用。
·格林指出,人的創造活動是無限永恆意識的一部分,是後者的表現。後者(又稱普遍心靈)作為惟一的精神原則最後構成或產生了整個自然界。無限永恆意識對整個世界的創造即體現於這些有限意識的創造之中。格林以此把康德揭示的主體的綜合作用與黑格爾揭示的絕對精神的發展過程聯繫了起來。
(3)道德和政治
格林反對穆勒、斯賓塞等人用自然科學方法來解釋道德生活的傾向。他指出,正是人的超自然的精神原則使人具有道德。研究道德應從研究作為其根源的精神原則開始,從形而上學開始。這個精神原則正是作為無限永恆意識的體現的人的自我意識。它不服從因果規律,它在邏輯上是在先的,是自由的,而人的自由正是其倫理道德生活的前提。
· 格林指出,決定論和意志自由論都是片面的,為了正確解釋人的自由和人的道德行為,應把經驗和自然因素的作用與人的自由選擇結合起來。人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格林反對以穆勒為代表的倫理學上的快樂論(享樂主義)。人的道德行為的目應是自我實現而不是追求享樂。人作為道德主體不只是感性有機體,而且是精神主體。人作為精神主體總是趨向普遍心靈,因此人的道德行為實際上是以上帝為目標,或者說上帝是人的一切道德行為的最後根源。
· 格林指出,社會和國家是一個有著內在聯繫的整體,個人只有與他人和社會處在內在聯繫中才能作為社會真實的一員存在。個人在實現自己的價值、道德上的善的同時促使他人以至整個社會和國家實現善。但格林反對把社會、國家看做是超乎構成它的眾多的個人之外或之上的獨立自存的東西。它們不是目的本身,它們的作用是創造和維持善的生活的條件,即個人藉以最好地發揮其本身的能力和價值、使個人作為真正的人活著的條件。社會、國家越是能實現個人的道德理想,就越有存在的理由。現實的國家並不一定符合國家的觀念和理想,在這種情況下,公民們為了維護公共福利和共同的善,可以不服從它們,可以提出加以修改或廢止,甚至可以進行反抗。格林在社會政治問題上試圖調和主張個人絕對自由的放任主義和主張國家至高無上的絕對主義,這與他在哲學上調和英國經驗主義和德國古典哲學一致。
2、布拉德雷的絕對唯心主義
(1)布拉德雷的生平活動
布拉德雷(Francis Herbert Bradley)是英國新黑格爾主義的領袖人物。他出生於英國的一個牧師家庭,1865年進牛津大學,1870年任任研究員,一直到逝世。因患有多種疾病,從1871年起他一直過著幾乎是足不出戶的孤寂生活,終生未娶。主要著作有《倫理學研究》(1876)、《邏輯原理》(1883)、代表作《現象與實在》(1893)、《真理與實在論文集》(1914)。
(2)布拉德雷的主要思想
布拉德雷在《現象與實在》上篇中接受了康德揭示的將現象與實在分離的思想方法,他指出,物質世界以及與之相關的空間、時間、運動、因果性等都存在矛盾,而矛盾就是背離,意味著不實在;因而它們都只能是現象,不是實在。他在《現象與實在》下篇中肯定並具體論述了精神性的“絕對”的實在性。他指出,在精神之外沒有、也不能有任何實在,而且,任何東西精神性越多,它就越是真正的實在。他與黑格爾不同突出地表現在:第一,在黑格爾那裡,絕對精神是一種客觀的宇宙精神,在布拉德雷那裡,絕對指的是絕對經驗。絕對經驗是一切存在的基礎,它是一切有限經驗的有機整體,超出有限的個人經驗之外,又存在於這些個人經驗之中。第二,黑格爾關於絕對的唯心主義是一種泛理性主義,而布拉德雷的絕對唯心主義具有明顯的非理性色彩。絕對經驗不僅包含了通過感覺而得到的經驗,也包括了主觀的情感意志以及神秘的本能體驗。
· 他把感知經驗分成三種,即直接經驗(低於關係的經驗)、相對經驗(處於關係之中的經驗)、絕對經驗(超關係的經驗)。它們外表上是一個由低到高的發展過程。直接經驗指人所直接感受到的原始的、混沌的的經驗。相對經驗是有了主體與對象、實在與現象之分的經驗。絕對經驗超出了一切矛盾和對立,一切均保留了自己的個性而又無矛盾地消融於絕對經驗之中。
· 他的認識論帶有明顯的不可知論、非理性主義傾向。抽象性的觀念不能認識具體性的實在。實在只能在本能體驗和直覺中達到。他的絕對、實在雖不是正統的基督教的上帝,但仍然起著上帝的作用。
3、鮑桑葵的絕對唯心主義
鮑桑葵(Bernard Bosanquet,1848-1923)是英國新黑格爾主義的代表人物之一,其影響稍遜於布拉德雷。他畢業並任教於牛津大學,除了從事著述外還廣泛參加社會活動。主要著作有:《知識和實在》(1885)、《邏輯-知識的形態學》(1888)、《美學史》(1892)、《邏輯基礎》(1895)、《道德自我的心理學》(1897)、《國家的哲學理論》(1899)、《個體性原則和價值》(1912)、《個人的價值和命運》(1913)等
· 鮑桑葵在肯定實在是一個精神性的整體時強調了這種整體的個體性。後者的表現之一就是每一個人都自成一體,都有自己的世界;世界對每一個人來說就是他自己的世界是由他的知覺所構成的意識歷程,是他現在的知覺的一種延伸和規定。不同個人的世界是由類似的判斷、推理等邏輯過程構造出來的,有著共同之處。各個個人構造作為對象系統的世界的過程越是發展,他們的世界就越是彼此吻合,以至越來越融合為一個共同的世界,即作為精神性的整體的絕對。在這個統一整體中包含了作為各個個人的世界的相異因素,而在各個個人的相異的世界中又有著共同因素。
· 他指出,認識就是對實在的一種精神構造。局部的真理之所以是真理是因為它們在真理整體中彼此吻合。經驗科學的任務是為人們提供關於事實的知識,哲學的任務是揭示已知事實之間的聯繫的類型,進一步把科學所認知的事實納入一個總的系統中。
· 鮑桑葵在政治上主張社會改良,是自由派的一員。他明確反對穆勒、斯賓塞等自由派思想家的國家理論。他指出,國家本身是公共意志的體現,它的最終目的如同它的成員的最終目的一樣,是求得最美好的生活,排除實現普遍幸福的障礙,充分發揮人作為人的能力。國家之採取強制措施正是服從這種目的。因此公民對國家應當服從。現實存在的國家可能存在之中缺陷,至於國家的代理人則更可能倒行逆施。
1、羅伊斯的絕對唯心主義
羅伊斯(Josiah Royce,1855-1916)是美國新黑格爾主義最有代表性的人物。1875年在加利福尼亞大學獲學士學位,曾在德國受教於洛采和文德爾班,回國后1878年獲哲學博士學位,先後任教於加利福尼亞大學、哈佛大學,1892年升為教授,1914年獲哈佛阿爾福特哲學講座教席。主要著作有《哲學的宗教方面》(1885)、《近代哲學精神》(1892)、《上帝的概念》(1897)、《世界與個體》(1900-1901)、《基督教問題》(1913)等。
· 羅伊斯早期的哲學思想傾向於與宗教融合在一起的客觀唯心主義。他認為實在是超出個人的局限性的整體觀念,即絕對或無限的思想或上帝。個人的思想行為以及作為思想對象三其他一切事物,歸根到底都是“絕對”的表現,它們都以絕對為基礎,並融化於絕對之中。
· 他通過分析人類錯誤而得出整個人類知識體系是一個以絕對、上帝為最後基準的體系的結論。他指出,存在(實在)總是由相應的觀念表達,只有了解什麼是觀念以及觀念如何表達實在,才能了解什麼是實在什麼是世界。觀念的意義分為外在意義和內在意義。內在意義 指觀念本身的使命、意向;外在意義指對事物的客觀的外部呈現的描繪。觀念的外在意義歸根到底從屬於內在意義,因為觀念歸根到底總是存在於某種意向背景中。觀念的意義不在於反映客觀實在,而在於體現人的主觀意向。
· 他在闡述關於世界和個體的理論時,批判了實在論、神秘主義以及批判理性主義的觀點。他指出:實在論的原子主義只看到雜多的個體性而忽視了整體性,使人們實際上無從判斷觀念的真假,從而也無從判斷實在的真假。神秘主義的絕對整體主義抹煞了雜多的、有差異的個體,使絕對變成了某種不可知的虛幻的東西,因為絕對只有借有限的觀念才能被認識。康德、穆勒等人的批判理性主義用可能的經驗來論證存在的可靠性,實際上也不能但對實在作出適當的解釋。
· 他指出,應把實在既看作是個體又看做是絕對,即包含了雜多的具體的共相。絕對是一種作為意志和目的的體現的經驗生命。每一有限的主體及其觀念是這種意志和目的的不完全的或者說局部的實現,而意志和目的的完全的體現則是作為整體的世界。任何一個有限的主體及其觀念都趨向整體,而有限的個人也能在整體中認識自己。個人並不為整體所吞沒,他們有其相對獨立的意義。就每一個人說,他所面對的世界就是他自己的世界,就是他的意志和目的實現。
· 他指出,所有有限的自我之所以相互關聯,正是由於他們都是一種無限意志(自我)的獨特表現。個人應把自己的事業當做整體即所謂理想的社會或偉大共同體的事業的一部分,忠於後者(它類似康德倫理學中所揭示的理想王國)。
2、後期美國新黑格爾主義者布蘭夏德的哲學
布蘭夏德(Brand Branshard,1896-1964)是後期美國新黑格爾主義的最主要代表。他1913年在密執安大學畢業後到哥倫比亞、牛津和哈佛等大學深造,獲博士學位。后出去做密執安大學和耶魯大學任教。主要著作有《思想的性質》(1939)、《理性與善》(1961)、《理性與分析》(1962)、《理性與信仰》等。
· 他的一個基本觀點就是用思想的性質來解釋存在的性質。他指出,思想發展的過程就是思想實現自己的目的以達到真理的過程,而這也是掌握存在的性質的過程。因此哲學的任務在於闡明思想的性質。他指出,應把觀念看做局部實現了的對象,而對象則是完全實現了的觀念。對象無非是觀念的意志或者說內在目的的實現。達到觀念也就是達到對象。這裡的觀念是指具有普遍意義的共同的理性,實際上就是黑格爾絕對理念的翻版。觀念的目的是二重的,即超越的目的和內蘊的目的。前者指超出觀念本身之外而達到對象和實在,後者指將一個觀念同其他觀念聯繫起來,在觀念網路中與其他觀念彼此貫通一致。大體上說,前者相應於經驗知識,後者相應於先驗知識。整個知識和觀念系統是一個包含了觀念的普遍性和實在的具體性的系統,是一個作為具體共相的系統。
1、克羅納的非理性主義
克羅納(Richard Kroner,1884-1974)是德國新黑格爾主義的最大代表。出生於布累斯勞,先後在弗萊堡、德累斯頓、基爾、柏林等地任教。1938年移居英國,1940年移居美國。主要著作為兩卷本的《從康德到黑格爾》(1921-1924)。
· 克羅納是李凱爾特的學生,後來轉向新黑格爾主義。他受生命哲學家狄爾泰的《青年黑格爾》的影響,對從康德到黑格爾的發展作了非理性主義的解釋,把黑格爾當作一個非理性主義者。他把黑格爾的絕對觀念解釋為思維著自己的超理智的、活生生的生命。他指出,實在、生命因其充滿著矛盾而在本質上是非理性的。黑格爾辯證法形式上雖是理性的,內容上卻是非理性的。哲學以生命(即精神、自我意識)為對象,而後者在自我認識過程中必然產生矛盾。經驗科學只以現象為對象,不像哲學那樣認識其自身,不會產生矛盾。在經驗科學中如果發現矛盾,就證明它們陷入了錯誤。最高的和絕對的統一性只能由超乎哲學和科學之上、超乎理性和邏輯之上的信仰來把握。信仰居於首位,它超出理性的力量之上,並完成理性的事業。克羅納的信仰主義與他的非理性主義是一致的。
2、克羅齊的精神哲學
( 1)生平活動
克羅齊(Benedetto Croce,1866-1952)是義大利新黑格爾主義的首要人物,也是20世紀以來西方影響最大的哲學家之一。他在哲學和政治上都經歷了一個複雜的演變過程。他曾在拉布里奧拉等人的影響下研究過黑格爾哲學和馬克思主義,伯恩斯坦等馬克思主義者承認受到他的影響。1902年他創辦了著名的《批判》雜誌。其政治立場總的說來屬自由派,曾兩次出任義大利政府的內閣部長,對法西斯主義抱過幻想,后又成了堅定的反法西斯主義者。主要著作有四卷本《精神哲學》(或譯《心靈哲學》)、《黑格爾哲學中的活東西和死東西》(1907)、《美學原理》(1910)、《倫理和政治》(1931)、《史學與道德理論》(1950)、《黑格爾研究與哲學解說》(1952)等。
(2)精神(心靈)哲學的理論體系
克羅齊繼承了黑格爾把絕對精神當做現實世界的基礎的基本觀點,但又把這種精神與人的主觀心靈相融合。他指出,在精神以外沒有任何真實的存在,一切經驗和認識的對象都是出於精神的創造。自然界等在人及精神之外的存在只是精神的假設。精神的對象只能是由精神本身給予了規定性的東西。精神活動分為理論活動和實踐活動,前者分為直覺和概念,後者分為經濟和道德。
· 克羅齊指出,直覺是精神的基本活動。直覺中的一切都是原始的、純粹的,未經時空範疇的整理,沒有分別。直覺中的對象是朦朧的對象,直覺中的規定性並無任何反思的成分。只有直覺中的東西才是美的。精神活動的第二種形式是理智,即概念和邏輯的認識活動。它以直覺為基礎。直覺是關於特殊東西的活動,而理智則是關於一般的東西的理論活動,表現為判斷。理智的活動不能掌握事物的內容,而只能抓住事物之間的關係,只有直覺才能達到內容。經濟活動相應於直覺,它以特殊和個別的東西為目標,泛指包括政治等活動在內的一切有實際目的的活動。道德活動則相應於概念,,它以普遍、整體為目標。克羅齊哲學的基本構架仍屬近代體系哲學,不過作為其體系的的核心概念“精神”(mind)已較少具有實體性的意義,而更偏重於活動、行動的意義,他還指出,概念、判斷等理性認識形式並無實在意義,只是方便的假設。
(3)差異辯證法
克羅齊指出,辯證法有兩種:矛盾的辯證法和差異的辯證法。直覺、概念、經濟、道德這四種精神活動彼此是相異概念,它們之間的聯繫不是對立和矛盾,而是後者包含了前者,即差異統一。對立和矛盾只存在於相異概念內部。黑格爾的根本錯誤是差異概念混同於對立概念,由此把對立統一當做是普遍存在的。
(4)絕對歷史主義
克羅齊指出,哲學和歷史是統一的。歷史無非就是精神活動的循環史。歷史學家對他所研究的事件進行理解和估價就是從事哲學活動,從而也成了哲學家。克羅齊否定歷史本身有其發展的客觀規律,而把它歸結為個別的、特殊的歷史事件的堆集。歷史學家按照自己現有的立場觀點去理解歷史材料,對之作出估價,因此一切真正的歷史都是現代史。歷史經常是一種藝術品。歷史像詩和道德意識一樣,沒有規律。他指出,黑格爾用他的概念發展理論來解釋歷史,使歷史融合於他的體系中是消滅歷史,否認歷史家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