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2條詞條名為修剛的結果 展開

修剛

天津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修剛,遼寧丹東人,日語博士生導師,1982年獲遼寧師範大學日語語言文學專業學士學位,1984年7月畢業於天津外國語學院日語系日語專業碩士學位,2008年11月獲日本武藏野大學名譽博士稱號。國務院特貼專家。

現任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人物履歷


1982年3月畢業於遼寧師範大學外文系日語專業,獲學士學位
1984年7月畢業於天津外國語學院日語系日語專業,獲碩士學位。
2008年11月獲日本武藏野大學名譽博士稱號。解放軍外國語學院、日本關西外國語大學博士生導師。
2012年1月,被中央文獻研究所聘請為博士后合作導師。
曾任天津外國語大學校長、黨委副書記。
2017年9月,任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第八屆中國日語教學研究會名譽會長。天津市第十二屆、十三屆、十四屆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17年9月30日,天津外國語大學在鐘樓報告廳舉行會議,天津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劉小芃,市委教育工委副巡視員、幹部處處長張弢宣布市委對天津外國語大學領導班子調整的決定,免去修剛同志天津外國語大學黨委副書記、常委、委員、校長職務,任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正局級)。

主要成就


1995年10月獲天津市十大青年科技先鋒稱號。
1997年6月獲國務院特貼專家稱號。
2002年5 月獲天津市勞動模範稱號。
2007年6月獲天津市高校教學名師稱號。

研究成果


論文:
1.轉型期中國高校日語專業教育的幾點思考 《日語學習與研究》2011.4
2.三十年歷史 三十年華章 《日語學習與研究》2009.5
3.中日高等學校日語教育的現狀與展望 《日語學習與研究》2008.10
4.實現“中國夢”的文化基源 《外交評論》2006.2
5.日語語法功能詞的定位 《日語語言文化研究》2006.3
6.再論現代日語動詞的“體” 《日語語言文化研究》2004.1
7.寺子屋教育的形成與演變,《日語語言文化研究》2004.5
8.日本明治初期“學制”的成功與失敗,《管理科學》2003.3
9.日本幕府末期的寺子屋教育,《天津師範大學學報》2003.2
10.寺村秀夫語法的歷史地位,《天津外國語學院學報》2000.2
11.日語的語法功能詞的定位《天津外國語學院學報》1999.1
12.中日動賓結構的對比《外語教學》1993.4
專著、譯著:
1.《日本語言學概論》南開大學出版社2007.2
2.《終生教育的歷程》(合譯)南開大學出版社1994.8
3.《<茶經>與日本茶道的歷史意義》南開大學出版社1992.12
項目:
1.術語標準化研究與多語種術語對照詞典編撰”(國家社科基金項目07-09)
2.“從學前到大學外語人才培養模式研究”(天津市社科“十五”規劃重點項目06-08)
3.“強化自主學習能力和跨文化交際能力,培養高素質複合型人才的研究與實踐”(天
津市教委項目08-09)
4.“外來辭彙對中國語言文化的影響”(天津市教委重點立項03-05)
5.“日本教育政策導向與國民意識的形成”(天津市社科規劃課題(00-03)
科研獲獎:
1.(論文)天津市第十一屆社科優秀成果二等獎
2.再論現代日語動詞的“體”(論文)天津市第十屆社科優秀成果三等獎
3.2001年12月獲天津市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
教材、教參:
1.《日語作品選讀》(高等學校日語專業系列教材 主編)南開大學出版社2006. 7
2.《高級日語上・下》(高等學校日語專業系列教材 主編)南開大學出版社2005.1
3.《商務寫作》(高等學校日語專業系列教材 主編)(主編)2004.05

人物事迹


天津市人大代表修剛義務協助華工對日索賠紀實
2004年7月9日13時許,當日本廣島高等法院作出裁決:日本西松建設公司強擄中國二戰勞工案改判中國原告勝訴,這一振奮人心的消息迅速通過越洋電話、電波、各媒體網站傳遍了全國,人們為中國勞工案在日本的高等法院獲得改判,第一次取得勝訴而興奮不已,也為人大代表修剛義務協助華工討回公道而深深地感動。
華工日本受難:踏上艱難索賠路
修剛是天津市人大代表、天津外國語大學校長。他從有關媒體上得知,二戰期間,360名中國勞工被日本西松建設公司強擄至廣島縣加計町水利發電廠建設工地,被迫從事高強度勞動。並從倖存的天津籍勞工邵義誠等老人了解到,他們每天被強迫幹活在12個小時以上,開山炸石運石塊,而且飲食極差,每頓吃的大都是豆餅面、蘋果渣等,沒有菜,只給點鹽,根本吃不飽。勞工體質太弱干不動便遭毒打。日本人沒發過衣服,勞工們衣不蔽體,許多人患有腰腿關節病,有人脫髮、長疥瘡、拉痢疾,許多人落下終身殘疾。有了病他們不給治療,送到病號房的九死一生,有的人還沒有死就與死屍一起被扒光衣服拉走了……。1945年日本戰敗后,300餘名華工陸續回國,沒有拿到任何報酬。
1998年1月,邵義誠、呂學文、宋繼堯3名倖存者和2名遺屬,共5名原告,代表360名受害勞工向廣島地方法院遞交了起訴書。先後經過17次開庭,2002年7月,法院判邵義誠等人敗訴,主要理由是訴訟已超過了日本民法規定的20年時效期。隨後,邵義誠等人又向當地的二級法院—廣島高等法院遞交了上訴書。修剛代表被這一消息震驚了,作為一名精通日語的人大代表,應當為民代言,為華工討回公道,維護中國人民的尊嚴,他感到一種沉甸甸的歷史責任感。
伸出正義之手:人大代表責無旁貸
修剛代表決定主動請纓為華工義務服務。他充分發揮自己精通日語的專長,協助律師團和日本友人為華工出謀劃策;他在調查取證、召開研討會和聽證會時擔任同聲翻譯,幫助華工整理文字材料;他學習和研究日本相關法律,多次前往日本,就如何起訴等問題與律師團成員一起協商,為打贏這場官司盡心竭力。
對日索賠中,爭議最大的是訴訟時效。日本法律有個20年的訴訟時效和10年的“安全照顧期”。華工們在遣送回國時隔50多年後才提起訴訟,西松公司以此大做文章,堅持認為不應賠償,而一審法院也因為“時效問題”駁回華工們的訴訟。修剛代表協助原告與律師團的專家們認真分析案情,對時效問題進行重點突破。向法院陳述,華工在二戰期間被西松建設公司強擄至日本,被迫從事高強度勞動,在精神和肉體上嚴重受到傷害;中日兩國長時間沒有建立外交關係,不能自由往來,建交后赴日手續煩瑣、費用高昂,勞工無法承受;同時當初有放棄國家索賠的聲明,華工們意識不到可以通過對企業的訴訟解決。而更重要的一點是,日本戰敗不久,讓曾役使中國勞工的35個企業寫彙報書,並據此編寫了《外務省報告書》,但日本政府畏懼這份報告成為追究其戰爭罪行的證據,下令把資料燒毀,企圖隱瞞強擄華工的事實。1993年,保存在日本民間團體的上述文件被公開發表,真相才得以被揭開,華工索賠才有了強有力的證據。據此,修剛和律師團的成員堅定了勝訴的信念,主動出擊,據理力爭,重點攻克時效壁壘。
打破時效壁壘:中國勞工首次勝訴
儘管事前大家對二審勝訴都沒有把握,但大家感到把該說的理都說盡了,該做的事都做了。修剛代表對翻譯的準確性十分自信,感到無懈可擊,公道自在人心。連天氣都好像在呼應人們的情緒,原告方和律師團到達廣島的當天,華工祭奠死去的工友,天上陰雲密布,大雨傾盆,祭奠結束后,大雨竟然奇迹般地停了,好像預示將要見到勝利的陽光。7月9日開庭宣判那天,法官的一些細微的舉動讓大家看到了希望。根據日本法庭紀律本不允許將遺像帶入法庭,但那天原告代表方攜帶在審理期間去世原告遺像去參加宣判,打算入庭時再收起來,但宣判前傳來消息,允許家屬抱遺像入庭。日本法院宣判一般只宣判結果,判決理由待休庭后雙方仔細研究判決書。而這次法官破例宣讀了10餘分鐘,法官先講了判決的事實、理由。當法官宣讀此案時效問題時,當時在場的中國人、旁聽的友好人士和原告律師團成員的心情頓時降到了冰點,以為又要駁回上訴。但緊接著法官的話鋒一轉:“當時效成為阻礙正義阻礙公理的借口時,時效不應再列入法院考慮範圍。”擔任翻譯和聯絡任務的修剛立即意識到有勝訴的可能,在旁聽席上做出了“V”勝利的手勢,使大家深受鼓舞。果然法官最後宣布了原告勝訴的裁決。那一瞬間,大家緊緊相擁喜極而泣。這是大家共同努力奮鬥的結果,是正義的勝利,時隔60年後終於等到了勝訴這一天,死難的華工在九泉之下也會感到欣慰的。
二戰期間,數千名華工被強擄至日本的35個企業130多個工地被迫從事高強度勞動,使他們在精神和肉體上受到了深深的傷害。戰後,華工倖存者先後向日本法院提起訴訟11件,其中進入二審的3件。此案中國勞工首次勝訴,修剛代表心情非常激動,他認為,此案獲勝意義深遠,它對與日本史學界進一步澄清歷史,承認侵略戰爭給亞洲國家人民造成的傷害具有重要意義。修剛代表認為,此案獲勝的最大意義在於:日本司法界在認定一個事實,即那場侵華戰爭確實對華工為代表的中國人民造成了深深的傷害。不能以任何理由去否定戰爭的罪惡。同時也會讓更多的日本民眾能夠充分認識和平的力量,使中日兩國人民堅定中日友好的信念。這是一次意義重大的勝訴,但只是初戰告捷,“戰鬥未有窮期”,無論日本高等法院終審判決結果如何,修剛代表表示有決心、有信心矢志不渝地協助華工討回公道,取得最終的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