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軸制度

捲軸制度

初期的紙寫書的形式,完全是模仿帛書的。紙被大量應用后,從抄寫到制卷,逐漸改進、發展,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捲軸制度。所以,這個時期在書史上又稱為捲軸時代。

抄寫製作


(1)古代的紙張有一定規格。晉代的紙高二十三至二十四厘米,長二十六至二十七厘米;唐代的紙高二十五至二十六厘米或二十六至二十七厘米,長四十至四十三厘米或四十四至五十一厘米;五代時期的紙,大小規模不等。敦煌書卷實物和宋代蘇易簡《紙譜》所記,大致與上述相符合。
(2)抄寫時,第一張紙起首空二行,先寫書名,另起一行寫正文。每抄完一書,在末尾另起一行再寫書名、字數、抄寫人姓名、抄寫時間、抄寫目的、用紙數字,甚至連校書人、審閱人、制卷人姓名也一一附記。敦煌保存的經卷,提供了上述的實證。內容長的書,一張紙容納不下,再用第二張繼續抄寫。紙的一面寫滿后,反過來在背面繼續寫。據向達《倫敦所藏敦煌卷子經眼目錄》的統計,在近五百卷的卷子中,有一百八十多卷是兩面書寫的。如:一百一十九行的《春秋後語釋文》的紙背面另抄寫一百八十二行的曆書;一百零五行的一卷《切韻》的紙背後繼續接抄《切韻》。
(3)一部用多張紙寫完的書,按順序接成一張長紙。長紙可先寫後接,也可先接后寫。用張紙和卷的長度視內容多少而定,短卷有兩三張紙,長卷有十幾張紙、幾十張不等。寫完書的長紙,從左向右捲成一紙卷。
(4)為保護紙卷不折皺和損毀,在最後一紙上粘接一根木條,稱作軸,可以手執軸,向前舒捲。軸的長度超過紙的寬度,紙卷好后,兩頭露出軸頭。一般用竹木作軸,考究者用各種貴重質料做露在外邊的軸頭,如象牙、琉璃、玳瑁紫檀等。
(5)為保護書的內容不受污損,在第一張紙前加粘一空白紙,考究者可用絹、綾等絲織品,稱作褾、包頭或玉池
(6)加褾之後,再繫上帶,將卷子捆紮起來。
(7)為便於書卷的保存,每五卷或十卷用帙包裹起來,或盛之以囊。帙也稱書衣,一般用布、帛來做,考究者用更高級的質料做帙。
(8)捲軸的存放方法是在書架上平放,把軸的一端向外,取閱時抽出,歸還時插入。為區別書的內容和取閱方便,在軸的一端繫上書籤,標明書名和卷次。考究者用象牙等珍貴質料做書籤。

修染加工


古代寫書用紙,多經過染色。這樣做可能有求美觀的一面,但主要還是為使紙不受蟲蛀,防止腐朽。早在漢代,宮中就有被稱作“赫躓”的紙,孟康注說它為“染了紅色的薄小紙”。三世紀后,普遍用黃紙染紙。晉荀勖整理的汲冢竹書就用黃紙抄清。東晉桓玄下令用黃紙代簡。據記載,古代染紙用的是一種叫黃櫱的植物,用黃櫱法浸染紙叫“入潢”或“潢染”。二世紀末葉,劉熙在《釋名》中就已把“潢”解釋為“染紙”。黃櫱汁色黃,有防蟲蛀的特效。以此汁染過的紙略呈黃色。五世紀賈思勰著《齊民要術》中有“入潢”一節,專門敘述了以黃櫱染紙的方法:將黃櫱浸入水中,得新鮮汁液,再將泡過的黃櫱搗碎煮開,倒入布袋,擠出汁液。經過三次搗煮,將搗煮的汁液與新鮮的汁液混合在一起,成黃色液體,用以染紙,可以防蟲蛀。敦煌石室保存的唐代經卷,多數是經過潢染后而呈黃色的。這種經過入潢處理的紙卷,保存了一千多年以後,儘管有破損,但紙張完好,無蟲蛀現象。宋代的書籍用紙經過入潢處理的減少,但某些捲軸形式的藏經,其用紙仍採用上術方法浸染。隨著造紙技術的不斷發展,人們開始直接在製紙原料中增加防腐劑、防蟲劑了。如宋代以後就出現過在造紙原料中添加紅汞來製作防蠹紙的做法。
紙書長卷的製作,需經粘接。古人在粘接書卷的方法上積累了許多寶貴經驗。據文獻記載,粘接紙是“用古楮樹汁、飛面、白芨末三物調合如糊,以之粘接紙接縫”,可“永不脫解”。白芨是一種植物藥材,塊莖含粘液質和澱粉等,可做糊劑,用它調和的粘糊料,不但能使紙接縫牢固,大概也可以對紙起到保護作用,使之不易腐朽。

捲軸分類


捲軸制度書籍,包括帛書和紙卷書兩種形式。
帛書與後來的紙卷,質軟而薄,卷的時候就需要有一個軸,粘連在卷子的末端,以此為中心,從左向右卷。而竹木的簡冊,質硬且厚,最末一根簡就起著軸的作用,所以無須另用軸。這也是捲軸形制書籍之所以不包括簡冊的原因之一。捲軸制書籍所用的軸,要比卷子的寬幅稍長,捲起之後兩頭在外。
紙卷的質地遠不如縑帛柔韌結實,所以也更需要保護。於是,在帛書捲軸上已開始採取的一些保護措施,到了紙卷時代,便逐漸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紙卷的卷頭,除了自身留有的空白“贅簡”外,往往要加一塊“包首”(后稱“包頭”),來保護書卷。包首或者用堅固的硬紙,或者仿效帛書,用絹帛之類的絲織品,中間繫上一根帶子,用來捆紮卷子,叫“帶”。為避免與他書混淆,並保護卷子不受磨擦損傷,還要用“書衣”包裹,叫作“帙”。架上的捲軸如果很多,為便於尋找,就在軸頭上掛一個小牌子,上寫書名和卷次,叫“簽”。這樣帶、帙、簽連同卷、軸,就構成了捲軸形制書籍的各個組成部分,這種捲軸形式一直沿用到唐代末年,才演化為摺疊形制,如經折裝、旋風裝,並進而發展為散頁裝訂,導致了書籍形制上的一次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