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裂
車裂
車裂,就是把人的頭和四肢分別綁在五輛車上,套上馬匹,分別向不同的方向拉,這樣把人的身體硬撕裂為六塊,所以名為車裂。有時,執行這種刑罰時不用車,而直接用五條牛或馬來拉,所以車裂俗稱五牛分屍或五馬分屍。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車裂
明清小說寫到某人慘死時,愛用這樣的一句套語:管教他“死得不如《五代史》李存孝,《漢書》中彭越。”李存孝是唐末晉王李克用的義子,原名安敬思,因受李存信讒害被迫反叛,李克用把他擒獲,帶到太原,“車裂於市”。彭越是漢初開國功臣,劉邦採納呂后意見,以謀反罪把他車裂處死,並滅其宗族。一提及車裂之刑,令人談虎色變,足見這是古代的一種極其殘酷的刑罰。
車裂
遺憾的是,子高的正確主張和齊王的從善如流並沒有使車裂之刑徹底終止,秦以後各代,車裂的做法仍然存在。
黃巾起義時,馬元義在洛陽謀划起義,響應張角,並且聯絡中常侍封諝、徐奉等為內應,定於三月五日動手,因叛徒唐周出賣,馬元義被捕,車裂於洛陽。可見,古代統治者對農民起義這樣的作亂者是深惡痛絕的,凡是捕獲農民軍的首領或骨幹分子,不論他屈膝投降或寧折不彎,都要用凌遲或車裂這樣最殘酷的刑罰把他處死。
商鞅變法
車裂
前涼姑臧(在今甘肅武威)有個叫白興的人把自己的女兒作妾,其妻妒忌,白興大怒,就把妻當作婢女,伺候女兒。郡縣把此事上奏,涼王張駿大驚道:“這真是自古沒有聽說過的怪事!”於是下令將白興在姑臧鬧市區車裂示眾。
前秦建元三年(367)有司奏報說,某人偷竊了他母親的錢財而逃走在外,被官府抓獲,打算把他流放到邊遠地區。太后(苻堅的母親苟氏)聽說此事,氣憤地說:“罪款三千條,沒有比不孝更大的了。應該把這不孝之子在市朝處死,為什麼卻要把他流放到遠方去呢?難道中國外能有無父無母的地區嗎?”於是苻堅下令將不孝子車裂處死。同年,池陽(今陝西涇陽西北)有個百姓聽信了他的妻子的挑唆,打算害死自己的母親,就讓母親坐上車子,說是去看望親戚,一直拉到南山中。母親問他:“兒呀,去親戚家怎麼走到這裡來了呢?”兒子怒斥她說:“老丫頭,不許多嘴!”就讓母親下了車,領她到溪谷之間。這個不孝子離家的時候,妻子悄悄囑咐他,一定要把母親身上穿的內衣帶回來,因此他在殺母親之前必須脫下母親的內衣。但是,他不好意思親自動手,就背朝著母親,厲聲命令母親自己脫衣。母親哭著說:“我生你養你,想不到如今落了個這樣的下場。你既然聽信媳婦的話,把我殺死就算了,不要逼索這件衣裳罷。”兒子又怒斥她不許多嘴,更嚴厲里命令她快脫。母親悲憤之極,呼喊到:“天神,山神,你們都看見了吧!”話音未落,只見兒子手中的刀,忽然向著他自己的頭頂砍下,身體栽倒在岩穴中。母親見兒子已死,乘車返回,到家時天已經黑了。媳婦以為是丈夫回來了呢,迎上去問道:“我要的那件衣服拿回來了嗎?”母親大聲呼喚鄰居,人們抓住那位惡婦送到官府。官府把此事奏報朝廷,苻堅下令把惡婦車裂以示嚴懲。這是見於史籍記載的受車裂之刑的唯一一位女性。
此外,南燕慕容超即位時,左僕射封嵩派黃門令牟裳對太后說,慕容超不是太后親生,應該按照舊規,立慕容鍾為帝。慕容超逮捕封嵩,要把他斬首,封嵩請求允許他回家和母親告別,慕容超說:“你這樣的人還知道有母親,那麼為什麼要離間別人的母子關係呢?”於是又下令把封嵩的斬首改為車裂。
西秦時,乞伏公府弒殺叔父乞伏乾歸,乞伏乾歸的長子乞伏熾磐討伐公府,把他擒獲,之後將乞伏公府和他的四個兒子同時車裂處死。北魏道武帝時,范陽盧溥聚眾叛亂,道武帝拓跋珪擒獲盧溥和他的兒子盧煥,都處以車裂之刑。
北齊時死刑分為四等,最重的要用車裂,北周時死刑分為五等,第五種為車裂。這都是朝廷明文規定的法律。
隋朝建國后,隋文帝楊堅於開皇元年(581)頒定新刑律,廢除前代鞭撲、梟首、車裂等酷刑。待到楊玄感謀反,兵敗被擒,煬帝把他斬首,參與謀反的人當中罪惡大的,有的被車裂,有的被梟首,有的被截斷手足又用亂箭射死,有的被處死之後又讓文武百官臠割死者身上的肉而食之,殘酷手段無所不用。
唐朝廢棄隋代苛政,也不再使用車裂。直到唐末,才偶爾又見。
唐昭帝天佑二年(905)十二月,朝廷將守司空兼門下侍郎、同平章事柳燦貶為登州刺史,將太常卿張廷范貶為萊州司戶,第二天,又下令將柳燦斬首,將張廷范車裂於都市。
五代時的車裂之刑見李存孝一例。五代以後,只有遼曾規定“淫亂不軌者,五車轘殺之”。如保寧十年(978)九月,平王隆先子陳哥謀害其父,被車裂處死。
其他各代正式規定的殘酷的死刑雖然仍有凌遲、剝皮等,但車裂基本上見不到了。
車裂
犯人會先被問吊,但不弔死;然後剖開犯人腹部,取出內臟及切除其生殖器並於其眼前燒毀(一說逼迫犯人將其吃下)。最後犯人會被斬首,身體亦會被分為四塊。效果相當於車裂和凌遲的結合。其殘肢會被送到國內各處展示。
關於此刑在英國被廢除的年份,網上的資料並不一致,但總的來說,在1870年以後,此刑罰已不再在英國法律中出現。
有人認為車裂並非如民間流傳所指的五馬分屍,原因大致有以下幾個:
• 東漢字書《說文解字》將車裂和斬首相提並論:「斬法,車裂也」。
• 車裂中的「車」字並非指「車子」,而是某些古體字「尊?」在字形變化中產生訛誤而成為「車」字。
• 五馬分屍只屬民間傳說,實際上該詞最初於歷史小說《東周列國志》出現時,是以牛拉車分屍的。
亦有人認為車裂指的正是五馬分屍。他們以《遼史》中的句子「淫亂不軌者,五車轅裂之」作例,證明兩者確有關連。
另外,關於車裂的執行時間,各方意見亦不一致。也有一說認為,車裂是用在屍體(包括已斬首者)上的,而非撕裂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