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明遇

熊明遇

熊明遇(1579-1649),字良孺,號壇石,江西南昌進賢人。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進士,授長興知縣。四十三年(1615年)歷任兵科給事中、福建僉事、寧夏參議。為人多所論劾,疏陳時弊,言極危切。天啟元年(1621年)以尚寶少卿進太僕少卿,尋擢南京右僉都御史。崇禎元年(1628年)起兵部右侍郎,遷南京刑部尚書、拜兵部尚書,致仕后又起故官,改工部尚書。引疾歸,明亡后卒。因接近東林黨人,與魏忠賢不合,故屢遭貶謫甚至流放,仕途頗多周折。他工詩善文,當時頗享盛名。

著有《南樞集》、《青玉集》等。

人物生平


熊明遇,字良孺,進賢人。萬曆二十九年進士。知長興縣。四十三年,擢兵科給事中,旋掌科事。上疏極陳時弊,言:
今春以來,天鼓兩震於晉地,流星晝隕於清豐,地震二十八,天火九,石首雨菽,河內女妖,遼東兵端吐火,即春秋二百四十年間,未有稠於今日者。且山東大昆,人相食,黃河水稽天,兼以太白經天,輔星湛沒,熒惑襲月,金水愆行,或日光無芒,日月同暈,為恆風,為枯旱。天譴愈深,而陛下所行皆誣天拂經之事,此誠禽息碎首、賈生痛哭之時也。敢以八憂、五漸、三無之說進。
今內庫太實,外庫太虛,可憂一。餉臣乏餉,邊臣開邊,可憂二。套部圖王,插部覬賞,可憂三。黃河泛濫,運河膠淤,可憂四。齊苦荒天,楚苦索地,可憂五。鼎鉉不備,棟樑常撓,可憂六。群嘩盈衢,訛言載道,可憂七。吳民喜亂,冠履倒置,可憂八。
八憂未已,五漸繼之。太阿之柄,漸入中涓。魁壘之人,漸如隕籜。制科之法,漸成奸藪。武庫之器,漸見銷亡。商旅之途,漸至梗塞。
五漸未已,三無繼之。匹夫可熒惑天子,小校可濫邀絲綸,是朝廷無紀綱。滇、黔之守令皆途窮,揚、粵之監司多規避,是遠方無吏治。讒構之口甚於戈戟,傾危之禍慘於蘇、張,是士大夫無人心。天下事可不寒心哉!
帝不省。亓詩教等以明遇與東林通,出為福建僉事,遷寧夏參議。
天啟元年,以尚寶少卿進太僕少卿,尋擢南京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建營伏虎山,選練蒼頭軍,以資守御。永樂中,齊王榑以罪廢,其子孫居南京,號齊庶人。有睿爁者,自負異表,與奸人謀不軌,明遇捕獲之,置其黨十餘人於法。魏忠賢黨謀盡逐東林,以明遇嘗救御史游士任,五年三月,給事中薛國觀遂劾其黨庇徇私,忠賢即矯旨革職。未幾,坐汪文言獄,追贓千二百金,謫戍貴州平溪衛。
庄烈帝即位,釋還。崇禎元年,起兵部右侍郎。明年進左,遷南京刑部尚書。四年,召拜兵部尚書,疏陳四司宿弊,悉見採納。楊鶴被逮,明遇言:“秦中流寇,明旨許撫剿并行。臣謂渠魁乞降亦宜撫,脅從負固亦宜剿。今鶴以撫賊無功就逮,倘諸臣因鶴故欲盡戮無辜,被脅之人絕其生路。宜急敕新督臣洪承疇,諭賊黨殺賊自效,即神一魁、劉金輩,果立奇功,亦一體敘錄。而諸將善撫馭如吳弘器等,仍與升擢,庶賊黨日孤。”帝亦納之。
五年正月,山東叛將李九成等陷登州,明遇過信巡撫余大成言,力主撫議,久愈猖獗,萊城被圍幾陷,乃調關外軍討定之。語詳《徐從治傳》。當是時,我大清兵入宣府,巡撫沈棨與中官王坤等遣使議和,饋金帛牢醴,師乃旋。事聞,帝惡棨專擅,召對明遇等於平台。明遇曲為棨解,帝不悅,逮棨下吏。於是給事中孫三傑力詆明遇、棨交關誤國,同官陳贊化、呂黃鐘,御史趙繼鼎連劾之。明遇再疏乞罷,帝責以疏庸僨事,命解任候勘。尋以故官致仕。久之,用薦起南京兵部尚書,改工部,引疾歸。國變后卒。

人物作品


《南樞集》、《青玉集》、《格致草》、《綠雪樓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