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余臣
周幽王兄弟
周攜王(約前790年—前750年),《清華簡·系年》作攜惠王、惠王,姬姓,名余臣,一作余,西周末年及東周初年君主,周幽王之弟。
周幽王因寵愛褒姒,廢賢德的王后申后及申后所生太子宜臼,廢長立幼,改立寵妃褒姒為王后,褒姒之子伯服為太子,申后及太子宜臼被迫出奔至申國前771年,申后之父申侯聯合繒國及犬戎進攻鎬京,野蠻的犬戎大肆殺掠,殺死周幽王劫掠鎬京而去,申侯繒侯許文公等立宜臼為周天子,周地百姓及王公貴族立余臣為攜王。
前750年晉文侯為了討好周平王,向周平王建議說:“天無二日,國無兩王。攜王雖為先王兄弟,但沒有得到諸侯公認而擅自稱王,實屬叛逆,天子應當予以討伐。"於是晉文侯襲殺攜王,結束了二王並立二十年的局面。
《春秋左氏傳·昭公二十六年》
《尚書·文侯之命》
《春秋左傳正義》
《通鑒外紀》
《古本竹書紀年》
《國語·鄭語》
《書序》
《系年》
前述《春秋左傳正義》孔穎達引《竹書紀年》一則中有“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於攜”。據此,“攜”為地名。《古本竹書紀年輯證》引雷學淇《竹書紀年義證》卷二七云:“攜,地名,未詳所在。《新唐書》:《大衍曆議》謂豐岐驪攜皆鶉首之分,雍州之地,是攜即西京地名矣。”說明攜王之“攜”與豐、岐、驪相連,很可能是鎬京附近某地,攜王所居當在豐鎬周都舊地,即今陝西渭南。
然而,孔穎達所引又一則《竹書紀年》記載:“二十一年,攜王為晉文公所殺。以本非適(“嫡”之義),故稱攜王。”據此,攜王之“攜”又不似地名。童書業《春秋左傳研究》據《逸周書·謚法》“怠政外交曰攜”,認為攜非地名,而為謚法。童認為“謂之‘外交’,或攜王為叔帶之流,其立殆亦託庇於戎人”。童認為“攜”乃復歸統一之周室給余臣的惡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