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熙
豐熙
豐熙(1468~1538)字原學,浙江鄞縣人。明弘治十二年(1499)倫文敘榜進士第二人。授翰林院編修。正德三年(1508),升為侍講。曾出任順天府鄉試考官。因不依附於宦官劉瑾,出掌南京翰林院事。世宗即位,升翰林學士。
【詞目】豐熙
【讀音】fēng xī
【釋義】年豐人和。
【出處】清·魏源《道中雜言》詩之三:“恭惟三紀前,九宇殊豐熙。”
人物簡介
明代翰林學士豐熙的《鶴峰雲洞遊記》石刻
豐熙,字原學,鄞人,布政司慶孫也。幼有異稟。嘗大書壁間曰:“立志當以聖人為的。遜第一等事於人,非夫也。”年十六喪母,水漿不入口數日,居倚廬三年。弘治十二年舉殿試第二。孝宗奇其策,賜第一人袍帶寵之。授編修,進侍講,遷右諭德。以不附劉瑾,出掌南京翰林院事。父喪闋,起故官。
世宗即位,進翰林學士。興獻王“大禮”議起,熙偕禮官數力爭。及召張璁、桂萼為學士,方獻夫為侍讀學士,熙昌言於朝曰:“此冷褒、段猶流也,吾輩可與並列耶?”抗疏請歸,不允。既而尊稱禮定,卜日上恭穆獻皇帝謚冊。熙等疏諫曰:“大禮之議頒天下三年矣,乃以一二人妄言,欲去本生之稱,專隆鞠育之報。臣等聞命,驚惶罔知攸措。竊惟陛下為宗廟神人之主,必宗廟之禮加隆,斯繼統之義不失。若乖先王之禮,貽後世之譏,豈不重累聖德哉。”不得命,相率伏哭左順門。遂下詔獄掠治,復杖之闕廷,遣戍。熙得福建鎮海衛。
既璁等得志,乃相率請釋謫戍諸臣罪,皆首及熙,帝不聽。最後謹身殿災,熙年且七十,給事中田濡復請矜宥,卒不聽。居十有三年,竟卒於戍所。隆慶初,贈官賜恤。
豐熙,字原學,浙江鄞縣人,是布政司豐慶的孫子。他從小天賦過人,有一次曾在牆壁上寫下大字說“:立志應當以聖人為目標。在最上等事上不如他人,就不是好男兒。”十六歲死了母親,他痛苦得幾天沒喝一口水,後來又在守喪的房子里住了三年。弘治十二年(1499),他考中殿試第二名,孝宗對他的策論很讚賞,就賜給他第一名的袍帶以顯示寵愛他。初任編修,又升為侍講、右諭德。後來因為不依附劉瑾,被調出去掌管南京翰林院的事務。中間為父親守了三年喪,除喪後起復原任。
世宗即位后,他入朝當了翰林學士。興獻王“大禮”的爭論開始后,他和禮儀官員一起幾次上書爭論。等世宗召張璁、桂萼當學士,方獻夫做了侍讀學士后,豐熙在朝中號召說:“這些人是冷褒、段猶一類貨色,我們能夠和他們攪在一塊嗎?”於是大家抗言上書請求罷官回家,世宗沒有批准。後來興獻王的尊號確定下來,世宗讓選定日子獻上恭穆獻皇帝的謚冊。豐熙等又上書進諫說“:興獻王尊稱議定后頒布天下已經三年了,竟然因為那麼一兩個人胡說八道,就想拿下‘本生’字樣,專門推崇對養育之恩的報答。我們接到命令,簡直吃驚得不知所措了。我們認為陛下作為供奉宗廟神人的主人,只有尊崇宗廟的禮制,合法繼承王位的道理才不會丟失。如果違背先王制定的禮制,給後人譏笑,豈不是嚴重損害了您的偉大德行!”奏疏遞進后沒得到批示,就和大家一起到左順門跪地哭諫。於是很多人被逮入詔獄里拷問,又在宮門外被打了一頓大棍,分別派出去充軍。豐熙被派到福建鎮海衛去了。張璁等人得志后,大臣中就很有些人一起請饒恕被貶官、充軍的大臣們的罪過,首先就都提起了豐熙,世宗不聽。最後在謹身殿發生災禍,豐熙也年近七十的時候,給事中田濡又一次請求寬恕豐熙,世宗終於不肯聽從。豐熙在鎮海衛住了十三年,最後死在那裡了。直到 隆慶初年,穆宗才給豐熙追贈一官,對他家裡賜予撫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