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蕭十八與房侍御回還

送蕭十八與房侍御回還

《送蕭十八與房侍御回還》是唐代詩人高適的詩詞之一。

作者簡介


高適(704—765年),字達夫,滄州渤海縣(今河北省景縣)。唐朝時期大臣、邊塞詩人,安東都護高侃之孫。
天寶八年(749年),進士及第,授封丘縣尉。投靠河西節度使哥舒翰,擔任掌書記。拜左拾遺,轉監察御史,輔佐哥舒翰把守潼關。天寶十五年(756年),護送唐玄宗進入成都,擢諫議大夫。出任淮南節度使,討伐永王李璘叛亂。討伐安史叛軍,解救睢陽之圍,歷任太子詹事、彭蜀二州刺史、劍南東川節度使廣德二年(764年),入為刑部侍郎、左散騎常侍,冊封渤海縣侯。
永泰元年(765年),去世,時年六十二歲,追贈禮部尚書,謚號為忠。作為著名邊塞詩人,與岑參王昌齡王之渙合稱“邊塞四詩人”,著有《高常侍集》二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