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力平價

貨幣之間的等值係數

購買力平價是根據各國不同的價格水平計算出來的貨幣之間的等值係數。目的是對各國的國內生產總值進行合理比較。購買力平價匯率與實際匯率可能有很大的差距。在對外貿易平衡的情況下,兩國之間的匯率將會趨向於靠攏購買力平價。購買力平價分為絕對購買力平價和相對購買力平價。前者指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之間的均衡匯率等於本國與外國貨幣購買力或物價水平之間的比率;後者指不同國家的貨幣購買力之間的相對變化,是匯率變動的決定因素。

概念介紹


購買力平價的理論指出,在對外貿易平衡的情況下,兩國之間的匯率將會趨向於靠攏購買力平價。一般來講,這個指標要根據相對於經濟的重要性考察許多貨物才能得出。
購買力平價是指兩種貨幣之間的匯率決定於它們單位貨幣購買力之間的比例。
購買力平價,也就是平常所說的購買力水平。
作用介紹
購買力平價
購買力平價
購買力平價匯率用於比較不同國家之間的生活水平。現行的貨幣匯率對於比較各國人民的生活水平將會產生誤導。例如,如果墨西哥比索相對於美元貶值一半,那麼以美元為單位的國內生產總值也將減半。可是,這並不表明墨西哥人變窮了。如果以比索為單位的收入和價格水平保持不變,而且進口貨物在對墨西哥人的生活水平並不重要(因為這樣進口貨物的價格將會翻倍),那麼貨幣貶值並不會帶來墨西哥人的生活質量的惡化。如果採用購買力平價就可以避免這個問題。
一個測量購買力平價的簡單而幽默的例子就是巨無霸指數。這個指標由於《經濟學人》雜誌的使用而聞名於世。《經濟學人》雜誌將麥當勞的在各國的分店中賣的巨無霸漢堡包的價格進行了比較。如果一個巨無霸在美國的價格是4美元,而在英國是3英鎊,那麼美元與英鎊的購買力平價匯率就是3英鎊=4美元。假如在這個例子中美元和英鎊的匯率是4比3
基本思想
購買力平價理論最早是由20世紀初瑞典經濟學家古斯塔夫·卡塞爾提出的。簡單地說,購買力平價是國家間綜合價格之比,即兩種或多種貨幣在不同國家購買相同數量和質量的商品和服務時的價格比率,用來衡量對比國之間價格水平的差異。例如,購買相同數量和質量的一籃子商品,在中國用了80元人民幣,在美國用了20美元,對於這籃子商品來說,人民幣對美元的購買力平價是4:1,也就是說,在這些商品上,4元人民幣購買力相當於1美元。購買力平價實質上是一個特殊的空間價格指數,與比較某一國家兩個時期價格水平的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l)不同,它是比較某一時期內兩個國家的綜合價格水平。因此,用購買力平價作為貨幣轉換因子,能滿足GDP國際比較三個條件的要求。
Law of one Price (LOOP)
1、一價定律的前提
位於不同地區的該商品同質;該商品的價格能夠靈活調整,不存在價格粘性;
2、一價定律的結論
一國內部商品可分成兩類:一類區域間價格差異可以通過套利活動消除,為可貿易商品(tradable goods);一類由於商品本身性質不可移動或套利活動交易成本太高,區域間價格差異不能通過套利活動消除,為不可貿易商品(nontradable goods)。如果不考慮交易成本等因素,則同種可貿易商品在各地的價格都是一致的。可貿易商品在不同地區的價格之間存在的這種關係稱為“一價定律”。
3、開放經濟下的一價定律
開放條件下,可貿易商品在不同國家的價格比較必須折算成統一的貨幣;進行套利活動時,除商品買賣外,還同時產生了外匯市場上相應的交易活動;跨國套利活動存在許多特殊障礙,如關稅和非關稅壁壘。
如果不考慮交易成本因素,開放經濟下的一價定律是指:以同一種貨幣衡量的不同國家的某種可貿易商品的價格應該是一致的:Pi=ePi*
絕對購買力平價說
1、前提
對於任何一種可貿易商品,一價定律成立;在兩國物價指數的編製中,各種可貿易商品所佔的權重相等。
2、基本形式
兩國可貿易商品構成的物價水平之間的關係:P=eP*
變形后:e=P/P*
3、含義
意味著匯率取決於不同貨幣衡量的可貿易商品的價格水平之比,即取決於不同貨幣對可貿易商品的購買力之比。現代分析中,有學者認為一國的不可貿易商品與可貿易商品之間存在著種種聯繫,從而一價定律對不可貿易商品也成立。
相對購買力平價說
1、假定的放鬆
交易成本存在;
各國一般價格水平的計算中商品及其相應的權重存在差異,因此,各國一般價格水平以同一種貨幣計算時並不完全相等,而是存在一定的較為穩定的偏差;
2、一般形式
對上式求導,推出變動率的關係,
3、其他形式
S(t+1)=s(t)[(1+π)/1+π*] (1)
=[s(t+1)-s(t)]/s(t) (2)
將(1)代入(2)推出
=(π-π*)/(1+π*)
=π-π*
理論檢驗
對購買力平價理論的檢驗
購買力平價一般並不能得到實證檢驗的支持。原因大致是:購買力平價在計量檢驗中存在技術上的困難:
1、物價指數的選擇不同,可以導致不同的購買力平價,而採用何種指數最恰當尚存爭議;
2、商品分類上的主觀性可以扭曲購買力平價,不同的國家很難在商品分類上做到一致和可操作;
3、計算相對購買力平價時,很難準確選擇一個匯率達到或基本達到均衡的基期年。
短期看,匯率會因為各種原因暫時偏離購買力平價,如價格粘性,資本與金融賬戶交易;長期看,實際經濟因素的變動會使名義匯率與購買力平價產生永久性分離,如生產率的變動,消費偏好的變動,自然資源的發現,貿易管制等。
實證研究的一般結論是:
(1)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實行浮動匯率制以來,實際匯率與名義匯率保持著高度的相關性,實際匯率變動幅度很大;
(2)一般只有在高通貨膨脹時期(如20世紀20年代),PPP才能較好成立;
(3)在短期,高於或低於正常的PPP的偏差經常發生,並且偏離幅度很大;
(4)在長期,沒有明顯的跡象表明PPP成立;
(5)現實是匯率變動幅度遠遠超過價格變動幅度。
分析評價
對購買力平價理論的分析和評價
購買力平價的理論基礎是貨幣數量說:貨幣供應量決定單位貨幣的購買力,貨幣購買力的倒數是物價水平,因此PPP認為,貨幣數量決定貨幣購買力和物價水平,從而決定匯率。PPP是從貨幣層面因素分析匯率問題的代表。
購買力平價是最有影響力的匯率理論。這是因為:1、它是從貨幣的基本功能(具有購買力)角度分析貨幣的交換問題,符合邏輯,易於理解,表達形式最為簡單,對匯率決定這樣一個複雜問題給出了最簡潔的描述;2、購買力平價所涉及的一系列問題都是匯率決定中非常基本的問題,處於匯率理論的核心位置;3、購買力平價被普遍作為匯率的長期均衡標準而被應用於其他匯率理論的分析中。
許多經濟學家認為,PPP並不是一個完整的匯率決定理論,並沒有闡述清楚匯率和價格水平之間的因果關係。
存在缺陷
購買力平價說存在的缺陷
1、忽略了國際資本流動對匯率的影響。儘管購買力平價理論在揭示匯率長期變動的根本原因和趨勢上有其不可替代的優勢,但在中短期內,國際資本流動對匯率的影響越來越大;
2、購買力平價忽視了非貿易品因素,也忽視了貿易成本和貿易壁壘對國際商品套購的制約;
3、計算購買力平價的諸多技術性困難使其具體應用受到了限制。

實際應用


購買力平價匯率對於比較不同國家之間的生活水平。現行的貨幣匯率對於比較各國人民的生活水平將會產生誤導。
假如在這個例子中美元和英鎊的匯率是1比1,那麼根據購買力平價理論,以後的真實匯率將會向購買力平價匯率靠攏。

理論批評


簡介
批評者認為,假定所有國家的商品價格相等是錯誤的。不同國家的人對於同一種商品的估價是不同的。例如一種在甲國是奢侈品的商品,在另一個國家可能只是一般日用品。而購買力平價不管這種情況。
匯率表示你的該國貨幣刻在另一個國家的購買力,而購買力平價匯率跟你能在另一國購買多少東西無關。
存在缺陷
第一,從理論基礎上看,購買力平價說的基礎是貨幣數量論,卡塞爾認為兩國紙幣的交換,決定於紙幣的購買力,因為人們是根據紙幣的購買力來評價紙幣的價值的,這實際上是本末倒置。事實上,紙幣代表的價值不取決於紙幣的購買力,相反,紙幣的購買力取決於紙幣代表的價值。
第二,它假設所有商品都是貿易商品,忽視了非貿易商品的存在。
第三,它還忽視了貿易成本和貿易壁壘。
第四,它過分強調了物價對匯率的影響,匯率的變化也可以影響物價。
第五,它忽視了國際資本流動對匯率所產生的衝擊。
第六,它只是一種靜態或比較靜態的分析,沒有對物價如何影響匯率的傳導機制進行具體分析。

生活水平


即使使用正確的購買力平價,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也只能表明一個國家經濟的整體產出值,而不能直接作為普通人的生活水平的尺度。其它的指標,如住宅和校舍的質量、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水平、污染程度、消費者保護法的力度等等,很難測定,並且未在國民生產總值中反映出來。所以即使是用購買力平價調整過的人均國民生產總值也要謹慎使用,因為它只是生活質量的眾多標準之一。
例如2002年日本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是40 000美元,購買力平價調整后是27 000美元,美國是35000美元,調整後為36 000美元。但是美國的犯罪率比日本高,貧困人口和地區比重比日本大,而日本的人均國土面積比美國小,國民享有的個人自由據稱比不上美國。而且生活質量還依賴於主觀判斷和個人好惡。最後,平均國內生產總值並不能表明財產分配是否平等。
多數數據來源都不提供計算購買力平價所用的商品,所以在統計學上具有欺騙性——例如可以通過精心的選擇所用的商品獲得對某國有利或者不利的結果。購買力平價與生活水平即使使用正確的購買力平價。

平價方法


依據原則
購買力平價方法要求對比國收集兩個方面的統計數據:一是居民消費、政府消費、固定資本形成總額、新增庫存、凈出口等GDP基本支出分類數據,大約150~200項。二是在每一基本支出分類下若干個商品和服務的價格數據,具體為居民消費品和服務、機械設備品、建築品價格以及政府公務員職務工資等資料。並且,要求提供的統計數據應遵循如下幾個原則:
1、價格數據與GDP支出數據的一致性原則
購買力平價作為GDP國際比較的同度量因素,價格必須與GDP各個支出構成的估價保持一致,特別是應與房租、醫療衛生、教育等一些非市場服務支出項目的估價相一致。這樣通過價格比較而取得的購買力平價,能完全消除價格因素的影響,真正反映其實際物量。否則,通過購買力平價轉換后的國內生產總值數量比較仍受部分價格因素的影響,會高估或低估實際GDP的規模和水平。
2、可比性原則
它是指各國選擇的代表規格品數量和質量在不同國家之間的差別不應太大,在包括數量、範圍、材料、設計、銷售條件等一些重要的特徵方面應是可比的,否則,計算的價格比率則毫無意義。
3、相同代表性原則
它是指所選擇的規格品對各個國家具有相同的代表性。不符合相同代表性原則的規格品價格比較可能會造成價格比率的偏差。因為通常代表性規格品的價格要低於無代表性規格品,如果某種規格品對A國有代表性,對B國無代表性,那麼比較結果對於B國來說價格水平被高估,而物量則被低估;對於A國來說則出現相反的情況。因此,要求對比國家盡量收集該國代表性商品和服務價格數據。
方法步驟
在取得符合上述原則的統計數據基礎上,計算購買力平價係數。其具體方法可分為三個步驟:
第一步,計算對比國之間每一商品和服務的價格比率。
第二步,計算對比國之間每一基本支出分類下的價格比率,即基本平價。它是基本分類下各個商品或服務價格比率的幾何平均數。在多邊比較中,主要採用EKS法和CPD法。
在計算基本平價時,需要對政府消費和房租支出分類進行特殊處理。對於政府消費支出來說,它們作為非市場服務,不同於其他商品和服務,它不是按市場價格提供的。由於各國所實行的福利制度和相關的價格補貼制度差異較大,其銷售價格不能直接比較。通常採用投入價格法,即將政府消費支出分為僱員報酬、中間消耗、固定資本消耗等幾個部分,其中中間消耗、固定資本消耗的基本平價直接取自於居民消費支出和固定資本形成總額的購買力平價,僱員報酬通過政府公務員職務工資的比較來取得該分類項目下的基本平價。
對房租類,在OECD成員國內部採用市場房租進行直接比較,而在不同經濟體制國家之間,主要是指在進行東、西歐國家之間房租比較時,由於實行不同的房租制度,它們之間也不能直接比較。一般採用數量法進行間接比較,其具體方法是:首先收集各種類型住宅的數量指標以及反映住宅設施狀況的質量指標,然後進行綜合比較,取得房租數量和質量的比較係數,作為房租類的購買力平價。
第三步,計算對比國之間基本支出分類以上的綜合購買力平價。它是以GDP基本支出分類的比重為權數,運用拉氏、帕氏、費暄指數公式,對基本平價進行加權平均而取得。
在理論上,作為GDP國際比較的貨幣轉換因子,購買力平價應符合特徵性(Characteristically)、無偏性(Unbiasedness)、傳遞性(Circularity or Transitivity)、結構一致性(Structural Consistency)、因子互換性(Factor Relations)等基本要求。在國際比較中,常用的購買力平價匯總方法主要有:EKS法、GK法和CPD法。實際上,任何一種指數匯總公式不可能滿足上述每一個基本要求,它們或多或少地存在著某些缺陷。
通常,各國每隔5年或3年開展一次購買力平價的調查,中間年份則通過對比國之間GDP縮減指數推算而來。
國際上認為,由於各國經濟發展水平差距大,經濟體制、消費結構千差萬別,購買力平價方法在實際應用中有一定的局限性,如實際調查相當繁雜,數據準確性難以把握,測算誤差較大,參加的國家不完整,數據缺乏及時性和連續性,實施成本較高,等等。
試點調查
以購買力平價方法為基礎的聯合國國際比較項目(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Program,簡稱ICP)作為一項全球性統計活動,自1968年開始分階段執行以來,至今已完成了六個階段的比較報告,參加的國家和地區從第一階段的10個增至1993年第六階段的123個。其中,歐洲統計局(Eurostat)和經合發組織(OECD)已將該項活動納入到日常統計工作中,定期收集、測算和公布購買力平價數據。由世界銀行牽頭的世界新一輪國際比較項目已正式啟動,計劃以2004年作為比較的基準期。
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購買力平價基本理論方法和實際操作過程,按新的方法測算中國GDP實際規模,根據國務院有關指示精神,自1993年以來,國家統計局組織有關試點城市,先後三次開展了國際比較項目試點調查:
一是1993年中國以部分地區、雙邊比較方式參加聯合國亞太地區第六階段國際比較項目,在上海市和廣東省開展了試點調查,進行上海與日本、廣東與香港地區試驗性雙邊比較。
二 是1996年在聯合國亞太地區第六階段國際比較項目的調查框架下,組織北京、上海、重慶、廣州、武漢、哈爾濱、西安七個城市開展試點調查,與香港地區進行雙邊比較的內部測算工作。
三是1999年參加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1999年一輪國際比較項目的試驗性合作研究活動,在上述七個城市進行了試點調查。

換算方法


基本介紹
購買力平價GDP
購買力平價GDP
2010年11月16日從國家統計局獲悉,經國務院批准,中國2011年將首次全面參與新一輪世界銀行組織的國際比較項目(ICP)活動,使得中國GDP可以通過購買力平價換算,與其他國家進行比較。中國國際比較項目部際協調小組已經成立,由國家統計局、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等10個部門參與。
ICP是一項全球性統計合作項目,主要目的是測算各種貨幣的購買力平價(Purchasing Power Parity,簡稱PPP),以便用PPP作為轉換係數,將各國國內生產總值(GDP)轉換為用統一貨幣單位表示,從而比較和評價各國的實際經濟規模和結構。
2011年為全球新一輪ICP活動的調查基準年。從2011年1月開始,全球約180個國家和地區將同時開展ICP調查,整個活動預計於2013年年底結束。2011年開始的新一輪ICP項目主要有三個目標,其中之一是提高發展中國家的統計能力,特別是國民核算和價格統計能力,改善宏觀經濟數據的可比性。
方法
何謂“以購買力平價換算GDP”?
測算GDP的另一種“匯率”
人大經濟學院副院長劉元春告訴記者,世界貨幣基金組織與世界銀行公布的各國GDP有兩種,一種是按照市場匯率計算出來的,另一種是按照購買力平價法,也叫國際比較項目法(ICP)計算出來的。
與比較某一國家不同時期價格水平的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不同,購買力平價是比較某一時期兩個或多個國家的綜合價格水平。舉例來說,那麼對於這籃子商品來說,人民幣對美元的購買力平價就是4∶1,也就是說,在這些商品上,4元人民幣的購買力相當於1美元。劉元春表示,購買力平價法可以當作購買力平價匯率來理解,但是這種理論匯率與實際匯率可能有很大的差距。
準確與否
以購買力平價計算GDP更準確嗎?
並不影響一國GDP總量測算
顯而易見,按照市場匯率和購買力平價匯率計算出來的GDP結果是有差異的。中國社科院投資學博士付立春表示,儘管二者有差異,但這並不代表哪種方式更加準確或者更符合實際,“計算方式只是在與國際比較的時候有差異,但是就GDP測算本身而言並不受影響,GDP還是按照原來的統計方法進行測算,測算出來之後,在比較的時候會採用不同的方法計算”。
劉元春告訴記者,不同機構和專家測算出來的中國購買力平價GDP也是有差異的,這與用於測算購買力平價匯率的商品籃子有關,“舉例來說,如果在美國花2美元可以買一個麥當勞漢堡,在中國則需要10元人民幣,那麼美元與人民幣的購買力平價匯率就是1∶5。然而,在美國要花50美元才能理一次髮,而在中國平均只需要20元,那麼購買力平價匯率就成了5∶2。購買力平價匯率會將這些數字進行加權平均,但選取的比較內容會對平均后的結果產生很大的影響”。
付立春還表示,事實上,購買力平價理論建立在同一種商品在不同國家價值相同的前提下,顯然,這只是一種理論上的假設。
參考意義
對衡量生活水平有何參考意義?
只是生活質量參考標準之一
專家認為,單獨比較以購買力平價計算出的GDP數據,意義並不大。“無論以哪種方式計算的GDP,都是總量GDP,總量GDP只是國家經濟實力的一個方面。比如,從整體經濟實力來看,包括經濟結構、增長方式、發展階段、人均GDP等,中國依然與發達國家有很大的差距。”劉元春表示。
另有專家認為,人均GDP也有局限性,它只能表明一個國家經濟的整體產出值,而不能直接作為普通人生活水平的尺度。其他指標如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水平等都很難測定,而且人均GDP並不能表明財產分配是否平等。所以,即使是用購買力平價換算過的人均GDP數據也要謹慎使用,因為它只是生活質量的眾多參考標準之一。
參與國際比較項目有何意義?
有利於客觀評價我經濟規模
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表示,全面參與ICP國際統計活動有利於更加客觀地評價中國的經濟規模和國際地位,也有利於增強中國統計能力建設。
中國人民大學國民經濟管理教授鄭超愚表示,中國是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重要股東國,經濟運行狀況備受國際社會關注。由於主要經濟體貨幣匯率波動頻繁,因此在各國綜合實力比較中,用匯率換算GDP存在的失真問題越來越突出,需要計算另一種較合理的GDP。鄭超愚認為,一些別有用心者會使用一些數據渲染“中國威脅論”等論調,這可能也是中國全面參與ICP國際統計活動的一個原因。

比較分析


綜述
購買力平價
購買力平價
國際比較項目(簡稱ICP)是聯合國國際統計委員會於1968年組織執行的一項以商品購買力平價方法為基礎的國際性統計活動,其目的是為了尋求一條能夠較準確地評價和比較各國國內生產總值(GDP)規模和結構的途徑,從而可以觀察國家之間人民生活水平或生產率水平的差距,比較各國的經濟實力以及國家之間的排序,幫助國際機構順利進行國際交流和國際協調工作,同時也有利於該國制定維護自己利益的政策。
ICP項目方法的傳統理論依據主要是本世紀二十年代瑞典經濟學家卡塞爾提出的商品購買力平價理論。所謂商品購買力平價(簡稱PPP)就是指“購買等同於基準國家的一個貨幣單位(或一組國家的一個共同貨幣單位)所能購買的貨物(或服務)所需的目標國家貨幣單位數量”。它也可以表示不同國家用該國貨幣購買一定數量的商品和勞務所花費的該國貨幣量之比。多年來眾多專家學者圍繞PPP的計算問題作了大量的研究工作,研究者們的辛勤勞動已取得豐碩的成果,然而由於PPP計算出發點的局限性,這些改進的計算方法仍不能取得令世界各種類型國家都滿意的比較結果。
眾所周知,經濟學研究的是如何利用有限資源合理地安排生產,生產的產品如何在消費者中合理分配,以達到人類現在和將來的最大滿足。人類的最大滿足,即效用的最大化是經濟系統追求的目標。在對購買力評價的研究過程當中進一步反思了經濟學研究的根本目的,認為如果離開效用來談國際經濟比較,那麼它將失去其在經濟學上的重要意義,並以此為出發點提出了效用購買力平價(UPPP)概念。效用購買力平價作為購買力平價研究的一個嶄新的領域其內容正在不斷地完善,對效用購買力平價的研究已經取得初步成果,本文就商品購買力平價和效用購買力平價的基本思想、計算方法等進行對比分析,進一步完善效用購買力平價的基本假設和計算步驟。
計算原則
商品購買力平價測算出的結果之所以引起人們的爭議,根本原因在於其計算過程所遵循的實物原則。其一,“一個土豆就是一個土豆”的做法使得不同發展水平、消費水平、消費習慣和消費結構國家間的“一攬子”代表規格品很難滿足商品購買力平價的相同代表性原則;其二,商品購買力平價測算所遵循的實物原則忽略了各國經濟結構的差異。由於各國經濟結構存在很大差異,用商品購買力平價法作為比較的基礎有可能誇大低收入國家的GDP。主要原因是:首先計算商品購買力平價時所採用的比較基準——各類支出的“國際平均價格”是以各國上報的價格材料和各國的GDP分類支出額為依據進行加權平均計算得到地,由於發達國家擁有較大的GDP份額,在確定權數時發達國家起著主導作用,因此“國際平均價格”的水平和結構實際上與發達國家的狀況更接近,而與發展中國家的價格水平、商品結構相距更遠;其次,商品購買力平價測算遵循實物原則,這一原則忽略了商品在購銷環境和服務水平等市場參數上的差異,而事實上即使是同一商品,在不同的市場條件下其追加的價值是不同的。從總體上講,低收入國家綜合經濟質量(含服務水平)遠不如發達國家,其代表商品的質量和價格均較低,那麼按照實物原則計算的商品購買力平價指數無疑會高估低收入國家貨幣的實際購買力。商品在購銷環境和服務水平等市場參數上存在很大的差異,事實上即使是同一商品,在不同的市場條件下其追加的價值是不同的,同一件商品在不同的市場環境下購買者所獲得的滿足也是不一樣的,也就是說同一件商品在不同的市場環境下消費者所獲得滿足是不同的。因此商品購買力平價計算遵循的所謂“一個土豆就是一個土豆”的實物原則,本身就偏離了經濟學研究的目的。從以下的分析中不難發現正是由於商品購買力平價的實物原則,從根本上決定了PPP的計算方法無論如何改進也無法取得令世人滿意的效果。
效用購買力平價理論的研究捨棄了實物原則,它以人類獲得的滿足即效用為出發點,遵循效用原則。所謂效用原則是指:雖然世界各國人民有不同的生活習慣(不同的生活習慣導致世界各國有不同的市場結構、消費習慣、消費結構等經濟現象的存在),但他們日常生活中所獲得滿足即在日常生活中所獲得的效用是可以比較的。效用原則在分析的起點已經考慮各國人民的生活習慣問題,使得效用購買力平價的和商品購買力平價相比在計算過程中擺脫了很多不可比的因素;另外效用購買力平價和商品購買力平價相比不再考慮代表規格品的相同代表性問題,效用購買力平價在計算過程中其比較的媒介已經不再是“一攬子”代表規格品,而是世界各國人民在日常生活中所獲得的效用,比較的媒介由“一攬子”轉化為“一個”。使得效用購買力平價可以滿足雙邊比較中的“代表性、國家互換檢驗和因素反向檢驗”特徵以及多邊比較中的“基國不變性、傳遞性和矩陣一致性”的要求。
效用優勢
效用購買力平價的優勢
效用購買力平價與商品購買力平價相比有著明顯的優勢。
1.商品購買力平價的實物原則和統一代表規格品目錄的做法背後隱藏著各國人民偏好相同的假設,“一個土豆就是一個土豆”生動的描述了這一隱藏的假設,但這一假設很顯然不符合實際情況。而效用購買力平價捨棄這一假設,作出了新的假設。這也正是UPPP提出的意義所在。
2.UPPP有效解決了“一攬子”商品的代表性問題。各國根據該國的國情合理選擇自己的“一攬子”商品,而且選擇的種類數量也沒有限制,在效用購買力平價法中“一攬子”商品的代表性得到完美體現,各國的經濟發展水平、消費水平、消費習慣和消費結構可以在“一攬子”商品中充分展示。
3.UPPP較好地克服了“一攬子”商品的不可比問題。所比較的不再是不同國家的代表規格品,而是各國典型國民的效用。雖然各國國民偏好不同,同一產品在不同國家所獲得的效用不同,但是同一國家國民偏好的一致性明顯高於不同國家之間國民的偏好。各國典型國民的效用系性質相同的抽象事物,具有很強的可比性。
發展趨勢
效用購買力平價的研究現狀及其發展趨勢
效用購買力平價作為購買力平價研究的一個嶄新領域,正日趨完善。在效用購買力平價的基本假設和計算步驟上已經取得初步的成果,但是仍有以下問題需要進一步完善:
1.運用UPPP的一個突出難點是各國典型國民效用函數的確定。在效用購買力平價法中的各國典型國民的效用函數不僅要滿足能有效對個人效用的橫向對比,而且還要滿足能合理進行不同典型國民間的縱向對比。如何合理的確定一國典型國民的效用函數,保證當兩國典型國民的效用函數取值相等時典型國民間的效用相同。可喜的是已有學者進行這方面的嘗試,已有國際機構進行過世界各國國民幸福感的調查分析,有理由相信這個問題是可以得到解決的。
2.由前面的分析不難發現,雖然一個國家的典型國民效用函數可以自己進行研究,但是有關效用函數的統一協調問題絕非一個機構可以完成,它需要各參比國的齊心協力。

實例分享


2001年的中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GDP)只有911美元,與日本的32535美元不可同日而語。對此,有人提出反駁意見認為人民幣匯率低,按美元折算以後,中國的物價水平遠遠低於日本,因此,對名義國內生產總值加以比較毫無意義。而且,受媒體有失偏頗的報道蠱惑,很多日本人雖然承認中國在總體上尚與日本無法相比,但卻以為以上海為中心的沿海地區的發展階段與日本已無太大差距。在此,不妨從所謂購買力平價的角度來看一下中國全境、沿海地區和上海的實力到底如何。
首先對購買力平價(PPP)方法說明一下。一般而言,對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進行比較時,要運用名義匯率將其折算成美元,然而同樣1美元,在不同國家和地區的購買力是不同的。因此,如果採用名義匯率進行評價,因該國貨幣堅挺從而使折算成美元以後的物價水平偏高的國家,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就會被高估。反之因該國貨幣疲弱從而使折算成美元以後的物價水平偏低的國家則會被低估。因此,要對這一偏差加以糾正,就需要盡量以相同的價格對同樣的物品和服務重新加以評價,這就是購買力平價方法的思路。按這一思路,在計算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的時候,採用購買力平價基礎上的匯率而不是名義匯率,才能夠比較正確地反映對象國的實際收入水平。
實際上,世界銀行每年發布《世界發展報告》,以美國的物價水平為基準,評估世界各國基於購買力平價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數據。據最新的2002年版報告顯示,2000年中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按名義匯率折算(即以所謂實際數字)為840美元,但若按購買力平價(PPP)方法折算,則增至4.7倍,達3940美元。換言之,在計算的時候,採用的匯率水平不是1美元兌換8.28元人民幣的市場匯率,而是人民幣價值升至4.7倍即1美元兌換1.76元人民幣的購買力平價匯率(即按購買力平價計算的人民幣匯率)。同樣,若採用實際數字,日本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為34210美元,但若採用購買力平價方法計算則為26460美元,反而被調低了。中日兩國的差距按實際數字計算為40.7倍,如果按購買力平價方法計算縮小為6.7倍。
然而,即使把購買力平價因素考慮進去,中國在129個國家中的排名也僅是從第76位稍稍升至第68位而已。越是低收入的國家,其貨幣的名義匯率低於購買力平價匯率的幅度越大,因此折算成美元以後,物價便宜的傾向更加明顯。如果採用購買力平價匯率進行折算,不僅中國,其他發展中國家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也會隨之大幅度上調。實際上,如果以世界銀行公布的數字為基礎計算一下購買力平價的換算值對實際數字的倍率,則中國為4.7,韓國為1.9,日本只有0.8,由此可見,越是低收入國家,數字越大(見圖)。
下面,僅就中國沿海地區的情況看一下。沿海地區包含的省份不同,數字自然也會不同,在此按照中國官方的分類定義"沿海地區",2001年沿海地區的人口為5億2710萬人,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為1454美元。即使將目標鎖定在約相當於日本總人口的收入最高地區的10%的中國人口(中國總人口的10%:包括上海、北京、天津、浙江和廣東的部分地區),其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為2077美元,如果僅看一下上海的情況,則為3705美元。按中國各地區計算的購買力平價數字雖然沒有公布,但是如果按照剛才介紹的中國全體倍率將這些數字換算成購買力平價的話,那麼,"沿海地區"為6820美元,"佔總人口10%的高收入地區"為9742美元,上海為17378美元。
但是,高收入國家的物價水平高於低收入國家的現象,同樣適用於收入差距巨大的中國國內各地區,那麼上海的物價水平也就應高於內陸的落後地區。如果以圖中描述的關係為基礎進行考慮,可以推算出上海按購買力平價換算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只有11000美元左右。而2000年東京都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實際數字為63778美元,按同樣的方法換算成購買力平價數值以後,就變成了41000美元。因此,即使以同樣的物價水平為前提進行比較,中國最發達的上海其居民人均收入也只有東京都居民的四分之一,那麼中國人真的過著一種令日本人羨慕不已的生活嗎?
購買力平價
圖與收入水平呈反比例的各國購買力平價調整比率
*購買力平價調整比率=按購買力平價換算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GDP)/以美元計算的名義人均國內生產總值(GDP)
資料來源:根據世界銀行2002年《世界發展報告》數據製作。
2012年世界主要國家購買力平價(PPP)排名一覽表
排名國家PPP(萬億:美元)
1美國15.6
2中國12.4
3印度4.8
4日本4.5
5俄羅斯3.4
6德國3.3
7巴西2.36
8法國2.35
9英國2.2
10墨西哥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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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全球經濟大發展的背景下,各國綜合國力的競爭,很大程度上是經濟實力的競爭。
比較兩國經濟實力,國內生產總值(GDP)是最直觀的指標。要比較不同國家的GDP,首先要把用各國本幣單位計算出的GDP換算成通行的美元,而在如何換算上,有許多種不同的方法,最常用的一種是通過現行匯率簡單地加以轉換,而一段時間,所謂“購買力平價法”引起了人們的關注。因為按這種方法計算,中國的經濟規模將在五年內超過美國老大。
大多數經濟學家都棄用
用現行匯率計算GDP的方法很簡單,按照當時的匯率直接將統計出的GDP總量轉換為美元單位即可。而“購買力平價法”的計算則複雜得多。
購買力平價(簡稱PPP)在經濟學上,是一種根據各國不同的價格水平計算出來的貨幣之間的等值係數,以對各國的國內生產總值進行合理比較。
購買力平價匯率可以更方便地比較不同國家之間的生活水平。例如,如果人民幣相對於美元貶值一半,那麼以美元為單位的國內生產總值也將減半。可是,這並不表明中國人變窮了。如果以人民幣為單位的收入和價格水平保持不變,而且進口貨物在對國人的生活水平並不重要(因為這樣進口貨物的價格將會翻倍),那麼貨幣貶值並不會帶來國人的生活質量的明顯惡化。
有經濟學家指出,計算一個國家的匯率,一共有30多種方法,購買力平價法只是其中的一種。這種方法也有一定的道理,但世界上絕大多數的國家、絕大多數的經濟學家都不會使用這種方法。
巨無霸指數
一個漢堡算匯率?
一個測量購買力平價的簡單而有趣的例子就是“巨無霸指數”。
這個指標由英國《經濟學人》雜誌首創,已經成了一種流行的標準。《經濟學人》雜誌假定麥當勞在全球銷售的巨無霸的成本是固定的,然後將其在各國的分店中銷售的價格進行比較。
根據該雜誌最新一期的巨無霸指數,一份巨無霸漢堡包的價格在中國為13.2元人民幣,在美國為3.73美元,由此推斷,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應該為3.54:1,比的匯率低了很多。實際上,按照“巨無霸指數”推算的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一直比現行匯率低不少,因此這個指數也經常被一些西方經濟學家用來佐證各種“人民幣被低估”的理論。
而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研究院國際投資研究室主任馮鵬程教授認為,如果從一個國家匯率是否被低估的角度來說,以巨無霸指數來評判是不準確的。
“美國是以服務業為主的國家,中國卻不是。”馮鵬程說,“另外,美國的原材料、人工製造成本、民眾的收入水平都比中國高。用統計巨無霸指數的方法來評估匯率,而不考慮另外這些因素的話,也是不合理的。”
中國人民銀行已經多次警告國際熱錢湧入對人民幣匯率的衝擊。而1998年,作為亞洲金融危機的導火索,泰銖對美元匯率的陡然波動,完全是國際熱錢大肆炒作的結果。
還有批評者更絕,乾脆指出購買力平價的前提,即“假定所有國家的商品價格相等”本身就是錯誤的。因為不同國家的人對於同一種商品的估價是不同的。
再者,計算購買力平價需要挑選大量的商品作為計算的依據,而挑選的過程中難免會出現以偏概全的狀況。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各國GDP進行PPP計算時,依據的是“國際比較項目(ICP)”,這一項目號稱涵蓋155項基本消費類別,是世界上規模最大的一項統計活動。
所以,經濟學家們認為,PPP在統計學上具有欺騙性,可以通過精心的選擇所用的商品獲得對某國有利或者不利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