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於《傷寒論·辨陽明病脈證並治》,病證名,指傷寒陽明與少陽兩經合病。
《傷寒論·辨陽明病脈證並治》云:“陽明少陽合病,必下利。”陽明與少陽兩經合病,除出現
陽明病的
身熱、不惡寒反惡熱、
自汗、
腹滿;又有
少陽病的
口苦、
咽干、目眩等外,必見下利。
《
傷寒論》256條論陽明少陽合病,指出“陽明少陽合病,必下利。其脈不負者,為順也。負者,失也,互相剋賊,名為負也。脈滑而數者,有宿食也,當下之,宜
大承氣湯。”系以脈為據用五行生剋學說辨析病機的順逆。出現五行反常相剋的脈象謂負,反之則為不負。負為失、為逆,表示病之轉歸預后不良;不負為順,示病易治即愈。陽明少陽合病,宿食內結,
津液旁流而下利,以脈為據推測病之治療轉歸。若脈呈弦象,則木邪肆橫,宿食當下,少陽脈盛,陽明脈負,又不可下,故曰“
負者,失也”。如脈滑而數,是陽明脈盛,順而易治,攻下宿食,利必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