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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必利

泰必利

用於舞蹈症、抽動-穢語綜合征及老年性精神病。亦可用於頭痛、痛性痙攣、神經肌肉痛及乙醇中毒等。

用途


為抗精神失常葯,其特點為對感覺運動方面神經系統疾病及精神運動行為障礙具有良效,具有鎮痛作用,興奮胃腸平滑肌等作用。用於治療舞蹈病、老年精神病、老年人精神運動不穩定、激動、多言、震顫、失眠幻覺譫妄等症、急慢性酒精中毒,對抗戒斷癥狀的作用顯著。

用法


1、舞蹈症等口服-穢語綜合征,開始一般每日150-300mg,方3次服。漸增至每天300~600mg(3~6片);待癥狀控制后2~3個月,酌減劑量。維持量每天150~300mg(1.5~3片)。
2、老年性精神運動障礙,靜注肌注,為24小時內注射200-400mg,根據病情逐漸減量,然後改為口服。
3、急、慢性酒精中毒:急性開始24小時內肌注或靜注,600-1200mg,每4-3小時一次,3-4日後減量。
4、頭痛、痛性痙攣、神經肌肉痛等:開始每天200~400mg(2~4片),連服3~8日。維持量每次50mg(半片)。一日3次。

副作用


較常見的為嗜睡(發生率約為2.5%)、溢乳、閉經(停葯后可恢復正常)、消化道反應、頭暈乏力等。個別人可見現興奮。個別人可出現木僵肌強直、心率加快、血壓波動、出汗等綜合征。

注意事項


嚴重循環系統障礙、肝腎功能障礙、脫水營養不良患者慎用。
本品對孕婦及哺乳期婦女作用尚不明確,應慎用。
對7~12歲的精神運動不穩定或抽動-穢語綜合征患兒,口服。平均一次半片,一日1~2次。
對老年性精神運動障礙和遲發性運動障礙,開始一日1~2片,以後漸增至一日3~6片,分次服用。
本品能增強中樞抑製藥的作用,可與鎮痛葯、鎮靜葯、催眠葯、安定葯、抗憂鬱葯、抗震顫麻痹葯及抗癲癇葯合用,但在治療開始時,應減少合用中樞抑製藥劑量。

藥理作用


本品屬苯醯胺類抗精神病葯,對中腦邊緣系統多巴胺能神經功能亢進有抑制作用,對紋狀體多巴胺能神經運動障礙有拮抗作用,從而產生安定、鎮靜作用。其特點為對感覺運動方面神經系統疾病及精神運動行為障礙具有良效。
動物實驗證實,本品可阻滯疼痛衝動經脊髓丘腦束向網狀結構的傳導。本葯的鎮痛作用可能與丘腦痛覺衝動整合作用有關。此外尚有鎮吐作用。
本品口服吸收迅速,用藥1小時后血葯濃度達到高峰,口服半衰期(t1/2β)為4小時肌注為3小時,主要以原形隨尿排出,約為給藥量的31%(男性),或18%(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