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雲觀

甘肅省臨夏白雲觀

臨夏白雲觀坐落在甘肅省臨夏市鳳林路,是臨夏地區道教全真派重點宮觀之一。該觀歷史悠久,初為文昌觀,繼為文廟,再建文昌宮,后又增建白雲觀。白雲觀的前身文昌觀,始建於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行宣政院經歷善麻建。明洪武初,又有河州西南玉倫溝(今榆林溝)三清觀併入。三清觀,元成宗大德四年(1300年)道人何廷秀建。洪武七年(1374年),指揮徐景主持重修文昌觀。二十六年(1393年)作道紀司。成化四年(1468年)增修三清殿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編修《河州志》時,已改為道正司。明末道正司廢。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文昌觀年久失修,殿堂零落,多已傾塌。知州王全臣主持,徙州衙西南之舊文廟於文昌觀,建大成殿於三清殿廢墟上,又建兩廡、戟門、泮池、欞星門、塞門、牌坊以及啟聖祠、明倫堂、名宦祠、鄉賢祠、文昌閣、四賢祠、庄毅公祠、學正署、學訓署等諸多建築。河州城內文廟街之名自此始。

景點介紹


臨夏白雲觀坐落在甘肅省臨夏市鳳林路,是臨夏地區道教全真派重點宮觀之一。該觀歷史悠久,初為文昌觀,繼為文廟,再建文昌宮,后又增建白雲觀。
白雲觀的前身文昌觀,始建於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行宣政院經歷善麻建。明洪武初,又有河州西南玉倫溝(今榆林溝)三清觀併入。三清觀,元成宗大德四年(1300年)道人何廷秀建。洪武七年(1374年),指揮徐景主持重修文昌觀。二十六年(1393年)作道紀司。成化四年(1468年)增修三清殿。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編修《河州志》時,已改為道正司。明末道正司廢。
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文昌觀年久失修,殿堂零落,多已傾塌。知州王全臣主持,徙州衙西南之舊文廟於文昌觀,建大成殿於三清殿廢墟上,又建兩廡、戟門、泮池、欞星門、塞門、牌坊以及啟聖祠、明倫堂、名宦祠、鄉賢祠、文昌閣、四賢祠、庄毅公祠、學正署、學訓署等諸多建築。河州城內文廟街之名自此始。
同治兵燹,三年(1864年)城破,文廟毀。十二年(1873年)兵禍息,知州潘效蘇主持,徙建文廟於城內東南隅(今為建國小學),所留舊址仍歸文昌觀。光緒十年(1884年)左右,知州周丕澧主持,重修文昌觀,更名文昌宮。
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文昌宮後院新建呂祖(呂洞賓)殿,定名白雲觀。殿堂有匾曰“雲集山房”。至是,殿堂、兩廡、過廳、樓房,規模具備,形勢壯觀。呂祖殿北向,山門在前司街(今前進路);文昌宮、三清殿南向,山門在文廟街(今鳳林路)。北兩院,南三院,統屬白雲觀。
1923年左右,增修白雲觀山門、戲台。20世紀20年代,城內知名人士劉子翔、汪百川、魯桂舫等主持、捐資,重修呂祖殿及其兩廂。
白雲觀[甘肅省臨夏白雲觀]
白雲觀[甘肅省臨夏白雲觀]
白雲觀[甘肅省臨夏白雲觀]
白雲觀[甘肅省臨夏白雲觀]
白雲觀[甘肅省臨夏白雲觀]
白雲觀[甘肅省臨夏白雲觀]
2003年6月21日,省宗教局落實宗教政策,發文批准開放臨夏白雲觀為道教活動場所。6月25日,市宗教局頒發“宗教活動場所登記證”。現已成立臨夏白雲觀管理委員會,正積極籌備殿堂建設事宜,為恢復白雲觀昔日雄姿而努力。2009年10月,臨夏白雲觀初步建成1860平方米的呂祖文昌大殿。現為臨夏市道教協會所在地。
重建臨夏白雲觀碑文
枹罕名城,河湟雄鎮。東臨洮河,西倚積石。為絲路南道之要衝,亦唐番古道之重驛。西北通衢,置縣州於秦漢;茶馬互市,設官署於明清。地靈人傑,古來共談;物華天寶,此地獨擅。彩陶王故鄉之工藝,盛極古今;炳靈寺石窟之聲名,播於海外。山川毓秀,自當才俊輩出;人文鼎盛,豈只民歌稱雄?遙想洪流滔天,禹王駐蹕導河治水;萬壽煉丹,飛陽成道登仙。一丈寬巷,足見尚書宅心仁義;九眼奇泉,可知黎庶與道有緣。丘祖西遊,行蹤曾至河州;紫氣東來,道觀乃矗臨夏
白雲古觀,派源全真。前身文昌,元朝始建;續並三清,明初更興。康熙年續為文廟,同治朝毀於兵燹。光緒重建,民國復增。布局恢弘,建築交相輝映;人文昌盛,名流悉數彙集。十年浩劫,毀聖地於一旦;三中全會,挽道場於既危。江山興替,不礙道炁長存;人事滄桑,難絕全真一脈。如今政治清明,賦信仰於自由;人民安康,恢舊觀於可待。於是舉州上下,竭力排除干擾;闔社信眾,慨然捐獻資金。政府支持,得以落實批文;萬眾齊心,終告收回土地。今值十方信士,共襄盛舉,集眾助以鳩工,歷多阻而終竣。細思緣由,信知眾志成城之不易,回首今昔,恆念力挽狂瀾之多艱。大殿雄視,正是以德威眾;道觀巍峨,自當有鳳來儀。從此神威赫奕,法象莊嚴,工賈士農,咸蒙其澤。諸君子克襄義舉,其功偉矣。爰伐石立碑,勒諸永久,俾后之讀是碑者,知前賢之不可湮沒,悟道教之所以永昌也。
注:
①見明嘉靖《河州志》卷二“典禮·祠祀”條,並見《臨夏回族自治州志》下冊1318頁“民族宗教·道教”條。
②見清康熙《河州志》卷二“學校志”。
③見宣統《河州續志稿》卷三“學校·祠祀”條,民國《續修導河縣誌》卷二“建置·壇廟”條。
④見《續修導河縣誌》卷二“建置·壇廟”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