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感受器
聲音感受器
感受聲音的器官。通常稱為聽覺器官。雖然在廣義上屬於機械感受器,但從聲音感受的機制來看可區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直接對媒質粒子的振動作出反應的運動感受器(德Bewegungsempfnger),另一種是感受由於上述運動產生的壓力變化(聲壓)的壓力感受器(德Druckempfnger)。
除節肢動物常見的觸毛(也稱聽毛,如蜚蠊的尾毛)外,昆蟲的弦音器官(庫蚊幼蟲的腹部)和約翰斯頓(JOhnston)器官(如伊蚊的觸角)等多為前一型。雖實際上已證明對聲音刺激的反應,但常常也能感受低頻振動和氣流,與簡單的觸覺和振動覺器官的界限並不清楚。與此相反,壓力感受器大致對所有聲音都可引起特有的感覺興奮,可看作是真正的聲音感受器,它的結構一般也高度發達。除脊椎動物的耳外,昆蟲的鼓膜器官也屬此型,其特徵是存在著因聲壓而振動的鼓膜。蝗蟲和蟬,其鼓膜的振動刺激與之直接相聯的初級感覺細胞;蟋蟀和螽斯的鼓膜器官(也稱胚節器官,tibi-al organ),經氣囊內的空氣傳遞而達到感覺細胞。
鼓膜器官的位置與脊椎動物的耳不同,常在腹部(蝗蟲)、前肢(螽斯)等頭部以外的部位,一般認為這和這些器官起源於弦音器官有關。脊椎動物的耳主要部分是內耳迷路,其上部分化為平衡器官——橢圓囊和半規管,下部分他為與聽覺有關的球囊和壺腹。比兩棲類更高等的動物,其球囊有一部分對振動敏感,作為聲音感受器官而發達起來,尤其鳥類和哺乳類,這一部分已伸長和迴旋形成耳蝸,不僅能分辨聲強也能辨別聲調,從而達到聽覺的最高階段。次級感覺細胞在球囊、壺腹呈聽斑的形式。構成聽斑的毛細胞上有平衡石,這和平衡器官是一樣的。在耳蝸上,同樣的毛細胞群延伸於整個膜迷路(蝸管),連至基底膜上,分為內外兩群,外毛細胞(三列)的毛伸入被蓋膜中,內毛細胞(一列)並不與被蓋膜直接接觸,兩者運動的速度及其它均有差別。